东南大学外语学习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东南大学外语学习中心是以外语教学、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科研为辅的校级外语教学实验中心。其安全管理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教学科研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为更好地落实《东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安全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心工作人员及在中心参与教学科研的教师与学生均需要遵守中心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明确安全责任,责任到人。中心主任为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负责人,与学院领导签订安全责任状。其他工作人员按岗位分工,与中心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负责各自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均应经过安全工作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后才能上岗。

第三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进入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本中心教师上课的教师与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必须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与教师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不得损坏实验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扳动其它重要开关。如因学生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等,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条定期定时安全检查制度。中心在每学期末与学期之初应组织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事项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记录。日常工作中,发现相关安全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每天课程结束时对中心所有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电源、门窗)。

第五条防火与用电。实验室各楼层应保证消防安全设备配置齐全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物业、校保卫处联系解决。实验室内各设备应按实验室建设设计进行合理布置,有序摆放,不得擅自移动。实验室里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使用电热设备,严禁违章超载用电。禁止在实验室内抽烟。

第六条防盗工作。各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门禁卡与钥匙应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得私配和转借他人使用。每天最后离开人员应注意打开安全报警系统开关。假日期间如有必要应安排人员值班。

第七条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其实验室管理职责,对因管理疏忽而造成的事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东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在外语学习中心。


东南大学外语学习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