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实验中心: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学校各实验室假期间的安全,特将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视并组织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工作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
二、放假前要组织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在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方面,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三、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规范管理使用化学物品,特别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保管存放,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化学废弃物。
五、假期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应切断实验室其他电源、水源、气源等。
六、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得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与实验活动无关的个人物品。
七、各实验室负责人和各单位假期值班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因责任问题造成损失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的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