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实验中心:
根据即将下发的《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国将分年度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要求依托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构建系统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具体实验项目、功能及效果等)、搭建虚拟仿真实验的教学平台(平台功能、信息化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积极引进企业开展虚拟仿真实验资源建设,建设结构合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教师水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研发水平、队伍结构等),建立完善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系(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管理规范等)。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要求依托虚拟现实、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
学校将组织开展我校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工作,请相关院(系)按照通知精神,对照各项申报条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积极做好本年度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附件1,一式二份)。
2.相关支撑材料(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的批件以及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
(二)电子材料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不超过10M容量)。
2.相关支撑材料(PDF格式,不超过50M容量)。
3.视频材料。应包含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操作界面和功能界面等内容,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视频材料尺寸为1280×720、时长不超过10分钟的MP4格式文件(文件不超过200M,刻成光盘)。
(三)网站材料
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完善原有的中心网站,包含实验教学中心环境全貌,能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网站要求图文并茂,应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请书、视频材料和信息管理平台访问途径。
二、材料报送
请相关院(系)、实验中心于2014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提交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往liuqing@seu.edu.cn。
三、遴选推荐
省教育厅确定每个高校1个申报名额,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同时,从本次申报中遴选建设基础较好的项目作为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建设。
附件: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
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
3.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8月26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