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09.22
    仪器设备使用责任人在办理退休、出国、调动等离岗手续前,必须所到单位办理仪器设备清点交接手续。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牌楼:办公电话83792431 微波楼504 周二; 九龙湖:办公电话52090231 后勤公寓楼 505 周一至周五; 院系办理时间请联系各学院设备秘书。
  • 2024 05.21
    购置仪器设备及软件固定资产至财务处报销前,需先至学院设备秘书处或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办理建账前需提前准备好建账所需材料,建账结束后方可至财务处报销,并将固定资产标签张贴在对应的设备上。
  • 2022 10.10
    使用老师可至校园信息门户—“设备管理”应用,查看自己名下设备相关信息,将待报废设备或软件信息(资产名称、资产编号等)提供给学院设备秘书,由学院设备秘书填写报废申请单。
  • 2022 10.10
    基本信息事项名称实验材料采购申请及结算责任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服务对象教师、本科生、研究生服务主题科学研究、资产管理服务部门-前置条件-主要业务周期常年到现场次数无需到现场在线办理实验材料办理须知1.在线采购订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代办统一结算,线下自购需在平台登记后携带报销凭证自行至财务处办理财务结算;2.单笔订单超过2万元需提供采购合同。在线采购供应商确定订单后/线下自购登记后系统会自动生成≥2万元的合同模板;3.订单采购人和验收人不能为同一人,验收人姓名需填写完整,请勿使用字母、数字或缩写等代替,否则影响正常结算;4.在线采购订单统一结算时间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一周内将结算单送至财务处。为保证供应商及时开具发票,请采购人收货后及时在实验材料平台“确认收货”“确认付款”;5.首次使用请先在平台“个人中心”维护信息,详情参照平台首页—“操作指南”—“用户手册”;若找不到自己的实验室地址,请参照“通知公告”—“实验材料平台地址信息维护操作”;6.订单生成后需依次通过学院和校级审核,一般2-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人员的联系方式请查看附件1、2或查询平台“通知公告”—“实验材料及化学
  • 2022 10.07
    基本信息事项名称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责任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服务对象教师服务主题科学研究、资产管理服务部门-前置条件总价 20 万元以下(不含 20 万元)的集采目录外的仪器设备的采购主要业务周期常年到现场次数无需到现场在线办理设备竞价办理须知适用于总价 20 万元以下(不含 20 万元)的集采目录外的仪器设备的采购。办理流程如图,登录校园信息门户,点击“设备竞价”,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等待竞价,竞价结束后,用户初选,等待审核,身后通过后,打印合同,至采购中心盖“经济合同章”。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