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化学品事故,迅速有序地开展处置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学校化学品安全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的校长、教务处、保卫处、化学化工学院、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应急办公地点设在保卫处,处级领导为负责人。
2、职责分工
学校保卫处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指挥应急响应行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配合市环保部门对化学品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保卫处负责配合市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化学品丢失、被盗事故和其它事故的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二、事故分类与应急响应措施
1、危险化学品被盗事故处理
在实验室、库房发现化学品被盗或丢失,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单位主管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报告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保卫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事故地点并封锁现场,了解情况后,于1小时内报市公安、环保部门。
2、化学品丢失事故处理
因管理或运输不当造成化学品丢失的,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得知情况后,要立即上报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并在确定丢失原因和地点后,派人积极查找。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市有关部门帮助处理。
3、化学品污染、爆炸事故处理
因意外因素违反有关规定引起化学品污染,气体泄漏、爆炸,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少事故的危害性:
① 现场人员要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同时立即向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保卫处负责向市环保、公安等部门报告。
② 保卫处等部门到达现场后,立刻组织专业人员辨明事故的类型、性质、污染的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确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属于重度污染的应请市环保部门专业人员处理。
③ 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或应急救援措施,将受到伤害的人员送相关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到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4、化学品事故报告电话
市公安消防:110 校保卫处:52090119
市卫生:120 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83792702
市环保:12369
三、应急状态解除后,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