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在实验前必须按照老师及实验指导书的要求作好预习,达到预习要求者方可参加实验。
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验,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三、实验时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
四、保持实验室秩序,不得喧哗,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五、保持实验室卫生状况,不得吃零食,不得乱丢杂物。
六、实验完毕,由指导老师验收后,方可拆除线路,整理好实验现场并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报告指导老师,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处理。
八、实验设备如因个人过失引起的损坏,按规定赔偿。
东南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