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管理措施
本课程管理措施旨在促进课程建设团队建立、加强教研环节、有利教师培养、规范课程管理制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进课程建设和改革。
一、指导思想
1、保障教学秩序相对稳定;
2、保障课程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改革和建设;
3、形成合理的课程教师梯队,有助于青年教师培养。
二、管理措施
1、 成立课程教学团队,建立课程负责人制度。为保障教学秩序相对稳定,原则上课程负责人由现课程主讲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担任。鼓励高水平教授领衔课程建设。
2、 课程团队由课程负责人与相关教师协商组成,每个课程团队一般应有2名以上教师组成,教师可加入1-2个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负责的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
3、 课程负责人承担本课程团队中青年教师培养、各学年(学期)课程教师的安排以及课程改革建设、教材建设等的规划工作,并对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常规教学环节的落实亦由课程负责人协助完成。
4、 连续三年上课效果不佳,网上评教显著低于学院平均值,课程负责人有权进行人员调整。
5、 新开课或原课程负责人辞去责任的课程,应提交学院,由其他教师竞聘新的课程负责人,不应由课程负责人直接传递给其他教师。
6、 seminar课程可由主讲教师1人担任,也可建立课程团队,如团队其他教师或外聘教师承担课程教学,课程负责人仍对课程教学规范与教学质量负有责任。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