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作指南作为实验室日常工作的参考,不具有约束性,请各院系的实验室工作尽可能达到以下工作要求,因实验室工作的复杂性,以下指南不可能全部涵盖实验室工作范围,有不妥之处,请提意见到实验室管理科,谢谢!
1. 体制
1.1. 实验室的建立
教学实验室的建立要经过学校职能部门的正式批准或认可,有学校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可文件。
1.2. 管理机构
学校设校级分管领导一名主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具体主管实验室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认真贯彻《高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二十条规定的六项主要职责。
学校设置实验室工作委员会。
1.3. 建设计划
各实验室有建设规划或近期工作计划,学校总体建设规划或工作计划文件中应列有实验室主要建设内容。
有与实验室建设规划及工作计划相匹配的实验经费,和用于仪器设备日常维修的费用。
1.4. 体制
实验室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
2. 实验教学与改革
2.1. 实验教学体系建设
建立科学合理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理工科实验独立设课比例≥15%.
2.2. 教学任务
各实验有实验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书,实验室承担的教学任务饱满。实验开出率≥99%。
2.3. 教材
学生在实验室进行的所有课程及教学环节均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教材要符合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对不同专业的实验课程留有充分的选择余地。
各类实验教材要在保证质量的原则下充分体现自身的特色。
实验课均要使用正式出版的与理论教学结合的自编实验教材或引进的高水平教材。教材应多样性(包括立体化教材),并有广阔的覆盖面和足够的实验项目(包括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法软件和多媒体教学课件);
教材内容要反映课程内容以及实验教学改革和研究的成果,既要体现基础性,又要具有先进性,既要体现学科的内涵、实验内容的更新,又要有反映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现代实验技术和手段。
2.4. 实验项目管理
每个实验项目管理规范,记载有实验名称、面向专业、组数、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材料消耗额等。实验教学大纲齐全。基础课达到1人1组,技术基础课2人1组。专业实验每组不超过4人,某些实验不能1人(或2人)完成的,以满足实验要求的最低人数为准,要保证学生实际操作训练任务的完成。实验项目学年更新率≥5%。
2.5. 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教学内容应包括:
1.基本实验;
2.提高型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等);
3.研究型创新型实验。
提高、研究创新性实验应在全部实验项目中占到40%以上的比例,同时,调动学生自带课题的积极性,实验室能为学生提供技术指导等服务(对于学生自带课题的实验,实验室做好存档工作)。
实验课时与理论课时的参考比例如下(含课内外学时):
物理50%左右 力学25%左右
机械30%左右 计算机70%左右
化学120%左右(本专业120%,其他100%)
生物100%左右(本专业100%,其他30%)
电工电子40%左右(工科40%,理科30%)
除以上7类以外,其他学科可依照本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
注: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的知识的实验。
2.6. 实验考试或考核
实验教学的考试与考核方法多样,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实施效果好。
平时成绩以实验操作、实验能力、实验结果及实验报告是否准确、规范化为主要依据;实验成绩要登记、建档。
2.7. 实验报告
有规范统一的实验报告格式,学生实验有原始实验数据记录,教师签字认可,有实验报告。
2.8. 实验教学改革
注重实验教学研究,有从实验室实际出发的实验教学改革思路和项目,注意利用科研成果和现代技术手段更新实验内容。注重实验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的改革。
2.9. 实验教学研究
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学人员定期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进行实验技术、实验装置的改进研究,保留研究计划、设计、总结和成果等文档。,积极地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项目,每学年更新实验项目数应达到总实验项目数的5%。专职人员人均两年至少发表1篇实验教学研究论文。
2.10. 教学手段
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教学、网络教学,较大地提高实验质量。
2.11. 实验教学质量与效果
能较好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实验技能以及综合分析、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满足各项教学要求,教学效果显著,学生、专家评价较高。
教学要求可以概括为: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使学生具备基本的实验能力,能正确处理实验数据,表述实验结果;有分析、推理能力;能正确进行实验设计;学生做实验基本达到1人1组。
3. 实验队伍
3.1. 实验室主任
实验室主任由学校系(院)按规定任命或聘任,符合学校规定条件,有高级技术职务,能认真贯彻《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实验室主任六项主要职责。能够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
3.2. 人员结构
实验室人员(指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技术工人)队伍结构合理,实验指导教师是专职技术人员的2倍以上;专职人员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应不少于25%。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和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应不少于50%,中级技术职务人员要占45%以上。
实验室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
3.3. 岗位职责
实验室主任、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有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有岗位日志。
3.4. 人员的考核
学校制订有对专职和兼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性考核办法,各院(系)有实验技术队伍的具体考核办法。保留对该实验室人员的定期考核材料。
3.5. 人员培训
实验室每年要根据国内外先进知识与技术的发展、人员岗位变动情况等制定对不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并予以落实,保证实验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有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的政策、措施。
3.6. 实验指导教师
实验准备认真、充分,工作负责;对首次指导实验的教师有试讲试做制度,首次开出的实验有试做记录。
3.7. 人员换岗
因退休、工作调动、正常轮岗等原因的实验技术人员换岗,前任岗位人员必须与新任岗位人员在有实验室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交接,并书面以文字形式记录交接的内容,包括:实验报告、教学资料、仪器设备、实验工具、实验注意事项、前任岗位人员尚在进行需要新任岗位人员接替完成的工作、交接时间地点等,交接记录需交接双方和在场实验室负责人三方签字并作为实验室档案保留至少5年以上。
4. 安全及环境
4.1. 学生实验用房
实验室无破损,无危漏隐患,门、窗、玻璃、锁、搭扣完整无缺,墙面脱落及污损直径不超过8厘米。实验课每个学生实际使用实验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实验台、凳、架无破损,符合规范。
注:计算生均面积的学生指各类学生的总数量。折算办法为:普通本科专科生(含双学位)为1,研究生为2,留学生为3,进修生(一年以上)为1,成人脱产生为1,函授生为0.2,夜大生为0.5;
4.2. 设施及环境
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控温度、控湿度等设施完好。能保证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规定的标准。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安全、规范。实验室照明良好,桌面达150k以上;
4.3. 安全措施
实验室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和学校安全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和劳动保护办法,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实验室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放事故的基本设备和措施。实验操作室、办公室、值班室要分开。实验室及走廊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如自行车、生活用品等)。
有特种设备和特殊技术安全需要的实验室,要严格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专人管理,明确职责,定期检查。高压容器、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存量、分类、分级存放、出入登记、专人管理,记录及手续齐全,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有害射线要有许可上岗证,使用有害射线的有超剂量检测手段,病菌、实验动物有管理措施。
对危险品有领用管理具体办法。
进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常识知识的考试,否则不得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4.4. 环境保护
实验室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规章制度措施,有严格的废弃物存放、销毁方法,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统一处理。实验室噪音小于70分贝。
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不合格的实验室,需整改合格方可使用。
4.5. 整洁卫生
实验室无关的杂物清理干净,实验室家具、仪器设备排放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积水、纸屑、香烟头等垃圾,室内布局合理,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蛛网等杂物。实验室环境整洁,没有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与动物实验相配套的环境条件应和实验动物的级别相匹配。
5. 管理与规章制度
5.1. 管理手段
实验室基本信息和仪器设备信息的管理采用数字化技术,校级以上的实验中心必须建有实验教学网站,其它有条件的院系实验室要有自己的网站。
5.2. 试剂管理
依据试剂的种类分类存放,特殊试剂有购入与消耗登记,配制试剂有标签。
5.3. 操作规程
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并妥善保存和被工作人员方便使用。设备操作人员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标准操作规程,应具有严格的科学作风和工作态度。
5.4. 仪器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的管理采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各实验室固定资产帐、物相符率达到100%。设备的随机附件、技术文件等保管齐全。
单价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计量、校验设备除外)要有专人管理,技术档案齐全(性能参数、操作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情况),每台(件)年使用机时不低于400机时。大型仪器设备有专职管理人员,设备附件、使用情况报表、技术档案文件等齐全,大型仪器设备要保存原始的开机使用记录。
除专用性特强的大型仪器设备外,其它的大型仪器设备采取专管共用的开放共享模式使用管理。
计量仪器要有校正合格证明。
建立设备保养、维护制度,有维修记录。仪器设备的维修及时,现有设备完好率≥95%,保证正常教学开展。损坏仪器设备的维修要及时,仪器损坏维修要保留原始记录本。
实验室运行维护费要保证在仪器设备总值的3%以上。
5.5. 低值耐用品管理
单价低于500元的低值耐用品的帐物相符率不低于90%。
5.6. 仪器设备的更新
仪器设备更新率达到以下要求:
机电类(04000000)G>30%;电子类(03190000,032000000,05000000)G>75%;计算机类(05010100,05010200,05010300)G>90%
实验室大部分仪器设备应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一般情况下,仪器设备平均年更新改造率符合标准(机电类8%以上,电子仪器10%以上,计算机20%以上)
5.7. 教学实验常规仪器设备配置套数
根据所开设的实验教学内容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数量配置合理,能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每个实验项目的常规仪器配置套数,不低于5套(大型设备及系统装置例外)。
5.8. 实验室开放
实验室应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开放,保证开放的长时间、宽范围、广覆盖。教学实验室除了精选规定内容开放外,应准备条件满足学生合理的自选项目内容的开放。
在开放活动中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实验室向校内外开放,开展人员培训,并积极开展开放服务。
5.9. 管理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健全。
制度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卫生、保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有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实验室档案工作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制度
5.10. 实验动物使用与管理
凡实验动物从业的各类人员(包括实验动物饲育人员和进行动物实验的科技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实验动物为合格的标准动物,并对实验动物的品种、来源、级别以及饲料配方和来源有专门的记录归档。
5.11. 档案工作
实验室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并实施。有专人保管人员考核记录、工作记录、实验开设记录、设备运行与维修、借用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等档案资料。
实验室的任务,实验教学,实验技术人员情况等基本信息有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存档制度。上报及时准确。
5.12. 特色项目
实验室建设教师从本学科实验教学出发,做出有自己特色的实验教学模式、管理模式等或自制实验仪器上做出的有价值的探索。
有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明显的改革形式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