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本单位在职教职工人数

在职教职工人数19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2。处长主持全处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关系,制定全处的工作计划,审核各种经费的使用。一名副处长分管设备管理科和大型装备平台科,一名副处长分管实验室管理科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二)本单位下设科室情况

下设实验室管理科、设备管理科、大型装备平台科、实验室安全管理科4个科室。

业务指导学校大数据计算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和实验动物中心3个直属单位。

(三)本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实验室规章制度建设,与相关部门共同规划、论证实验室的设置并归口管理,迎接各类评估等;

2、负责统筹“双一流”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

3、制定大型仪器管理制度,与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大型装备平台,推进开放管理;

4、负责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协助人事处做好定岗、定编、培训、考核、职称晋升等工作;

5、组织申报实验类教学资源,如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金课”等;

6、负责全校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采购、建账、使用、报废处置等)、信息统计上报,负责进口设备审批、免税、报关、监管等;

7、负责实验材料的采购与使用管理;

8、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法律法规,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危化品、射线源、特种设备等管理,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

9、履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