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技术人员积分考核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实施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2-04-06浏览次数:1068

 

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工作是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激励实验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强化岗位意识,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履行相应职责,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实验室开放工作量
实验室开放工作量是指实验技术人员完成实验教学课内学时以外内容的与学生在实验室学习有关的工作量。
开放工作量计算积分满足:
1.     实验室开放申请表提交实验室管理科审批备案。申报表格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申报表作为实验室管理科抽查平时的开放工作依据。
2.     开放实验室对外挂牌。
3.     在网站公布实验室开放内容:开放的对象范围、开放的时间、地点(包括房间号码)、开放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开放实验室可提供的实验条件:设备、耗材、器材等。
4.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需要刷卡或登记:记录进入开放实验室学生姓名、学号、开放内容、时间。
二、       毕业设计工作量认定
毕业设计工作量可以认定的范围:东南大学在册(藉)本、硕、博学习在实验室产生的工作量。
需预先提交需在实验室进行毕业设计学生的名单、实验技术人员预计承担的工作量。
毕业设计学生进入实验室需要刷卡或登记,作为工作量认定的原始数据。
三、       大型共享设备工作量认定
凡纳入东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设备计算大型设备共享工作量积分。未纳入东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设备,不计大型设备共享工作量积分。
大型仪器设备是否属于东南大学大型设备共享平台,由大型装备平台科认定。
纳入东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设备使用必须如实登记,原始记录备查。
对校外开放共享机时,依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后视领取加班报酬的情况予以适当核减。
四、       生产实习课程的积分计算
无实验技术人员参与的下工厂、车间、医院等的实习不计工作量。
实验技术人员部分参与的下工厂、车间、医院等的实习依参与程度由实验室管理科核定每门课程的具体工作量。
生产实习课需报实验室管理科备案核定积分计算方法。
注:以上积分计算暂行规定,2011年试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