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处理危险化学废弃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28浏览次数:424

 

关于集中处理危险化学废弃物的通知
各院(系)、实验室:
新学期伊始,为将假期积累的废旧试剂及时清运出校园,确保师生员工安全,化学品管理办公室拟订于9月20日集中处理全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请有关院(系)、实验室务必预先清点好需要处理的废弃物,分类装箱,做好标识,并填写《化学品废弃物申请处理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9月14日前报送至九龙湖校区化学化工学院330室,或发传真至52090366,谢谢配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化学品管理办公室

2012年8月28日

危险化学废弃物申请处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