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二十号),要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实验室的评估制度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估目的
推动高等学校基础课(含技术基础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在设置、教学、设备、环境、队伍、制度等方面普遍达到基本条件和要求,改善实验教学手段,加强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投资效益,更好地为培养合格人才服务。
二、范围
适用于基础课与基本训练的实验室(含技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三、评估标准及应用
本评估标准,是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条件合格评估标准,教学质量和实验室水平评估规范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标准的体系分为六项39条目。其中重点条目(带*号)19条,一般条目20条。每条有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自评、评估、记事等栏目。“自评”是指各高校自己评估的结论,“评估”是上级主管部门评估的结论,“ 记事”是记录该条目特色或不合格的主要差距等内容。评估要按各条目逐条评估。所有评估条目全部合格的,该实验室即为评估合格。如有一条重点条目或累计有四条以下一般条目不合格的实验室,在二个月内整改后可请评估组的二位专家复核。如有二条重点条目或累计五条一般条目不合格的,即为不合格实验室,需要认真整改,待下一个年度重新申请评估。评估合格有效期为五年。
四、实施办法
(一) 自行评估
各高校根据《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标准表)规定的各条标准组织自评;
(二) 地区评估
学校自评合格的实验室由学校提出申请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组织地区评估;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高校,可在地区评估之前,组织本系统所属高校进行实验室评估工作;但必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地区评估;地区评估的面不少于各校应评估实验室总数3/4;评估合格的实验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颁发合格证书,并报国家教委备案;国家教委根据全国各地的进展不定期组织抽查。
(三)国家教委评估
对于争取进入211工程的高校的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在参加地区评估合格后,由学校提出申请报请国家教委组织评估验收。国家教委采取抽样方式评估,抽样数量不少于应评估数的1/4。评估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四)操作办法
1、评估组一般由5人组成。其中专职教师3人,管理专家2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
学校自评的评估组在学校领导授权后,一般可由实验室主管处牵头设立;地区评估的评估组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高教局、教育厅负责组建;国家教委的评估组由国家教委条件装备司牵头组建。
2、评估采取现场实地考核评估方式,学校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每位评估专家按照“标准表”上的内容逐条进行评审(听、问、考查),然后逐条汇总5位评估专家的“标准表”,进行统计、审议,确定合格条目数。并写出实验室评估结论意见书。高等学校基础课(含技术基础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意见书格式附后。
3、评估汇总资料及结论意见书,学校自评的由实验室主管处负责存档管理;地区评估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存档管理,作为学校总体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提供给有关部门使用或向社会公布。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 估 标 准 | 评 估 方 式 | 评 估 细 则 | 自评 | 评估 | 记 事 |
1—1 * | 实验室的建立 | 实验室的建立经过学校正式批准或认可。 | 查阅学校批准文件或认可文件,有文件记Y,无文件记N。 | 批准或认可文件时间不限,高职高专的实训基地要有学校批准的文件,联合共建的要有双方的协议或合同,有文件、协议记Y,无文件、协议记N,。 | | | |
1—2 * | 管理机构 | 实验室有主管的处(科),有主管校长。主管处(科)能结合实际贯彻《高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二十条规定的六项主要职责。 | 查阅文件和有关管理资料确认有主管机构和主管校长,能贯彻记Y,否则记N。 | | | | |
1—3 | 建设计划 | 实验室有建设规划或近期工作计划 | 查阅学校建设规划或工作计划文件中有无实验室建设内容。有记Y,否则N。 | | | | |
1—4 | 体 制 | 实验室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 | 现场检查实验室的管理体制有校级文件,有校(院)、系级管理的记Y,否则记N。 | 高职高专要有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习场站,现场检查,是否纳入学校教学统一管理,有文件表示的记Y,否则记N。 | | | |
1—5 | 管理手段 | 实验室基本信息和仪器设备信息实现了计算机管理。 | 查阅实验室或主管机构的计算机管理的数据库文件确认。实现的记Y,否则记N。 | | | | |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 估 标 准 | 评 估 方 式 | 评 估 细 则 | 自评 | 评估 | 记 事 | |
2—1 | 教学任务 | 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实验承担的教学任务饱满,达到每学年不低于9个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培训50名学生,即不低于64800人时数。(4×9×36×50) | 查阅本门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对本室所开实验的要求查阅上年度对学生实验人时数记录,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T 基础课实验教学任务完成不低于64800人时数。专业基础课实验教学任务完成不低于32400人时数。高职高专实验教学任务完成不低于32400人时数。 | | | | |
2—2 * | 教 材 | 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 检查所开实验项目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高职高专检查实训实习指导书,有的记Y,否则记N。 | | | | |
2—3 * | 实验项目 管 理 | 每个实验项目管理规范,记载有实验名称,面向专业,组数,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材料消耗额等。 | 检查所开每个实验的卡片或教材、文字材料或计算机管理数据库文件。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 | | | |
2—4 | 实验考试或考核 | 有考试考核办法并具体实施。 | 检查实验考试或考核办法,学生的试卷或成绩记录。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 | | | |
2—5 | 实验报告 | 有原始实验数据记录,教师签字认可,有实验报告。 | 抽查三个组实验的原始数据记录及经批改的三份实验报告。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 | | | |
2—6 | 实验研究 | 有实验研究和成果 | 检查实验研究(含实验教学法、实验技术、实验装置的改进)的计划、设计、总结。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非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也认可,时间不限。 | | | | |
2—7 * | 每组实验 人 数 | 基础课达1人1组;技术基础课2人1组。某些实验不能1人(或2人)完成的,以满足实验要求的最低人数为准,要保证学生实验操作训练任务的完成。 | 抽查两周实验课表及实验使用仪器套数计算。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高职高专抽查2各班的实习计划,并到实习基地查看实习的机具和其它物质保障能否完成实训要求。 | T 基础课可以2人1组 | | | | |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 估 标 准 | 评 估 方 式 | 评 估 细 则 | 自评 | 评估 | 记 事 | |||||
3—1 * | 仪器设备管 理 | 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物、卡相符率达到100%。 | 抽查20台(件)。其中以物对卡10台,以卡对物10台。仪器设备分类号、名称、型号、校编号,完全正确的记Y,不正确的记N。 | 抽查设备 | | | | |||||
3—2 * | 低置耐用品管理 | 单价低于500元的低置耐用品的帐物相符率不低于90%。 | 抽查10件帐(卡)物核对,其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差错不得超过1件,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抽查耐用品单价200元以上,500元以上,200元以下物资有管理办法。 | | | | |||||
3—3 | 仪器设备的维修 | 仪器设备的维修要及时 | 检查仪器损坏维修的原始记录本,维修及时的记Y,不及时或无维修的记N。 | 必须有维修记录。及时与否,以一学期为限,以不影响教学为准。 | | | | |||||
3—4 | 仪器设备完好率 | 现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完好率不低于80%。 | 抽查5台不同类型仪器设备的3项主要性能指标,不能正常工作的不超过1台。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主要抽查实验室在用的常规设备。 | | | | |||||
3—5 | 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管 理 | 单价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计量、校验设备除外)要有专人管理和技术档案,每台年使用机时不低于400学时。 | 检查管理人员名单、报表、技术档案及开机使用的原始记录,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无此项的记0。 | T单价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计量、校验设备除外)要有专人管理和技术档案,每台年使用机时不低于400学时。 | | | | |||||
| 仪器设备的更新 | 仪器设备更新率达到以下要求 机电类(04000000)>30% 电子类(03190000、03200000、05000000)G>75% 计算机类(05010100、05010200、05010300)G>90% | 由计算机数据库中调出统计计算,按《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分类编码手册》的类别计算,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高职高专仪器设备的更新按15年计算。 | | | | | ||||
3—7 | 教学实验常规仪器配置套数 | 每个实验项目的常规仪器配置套数,不低于5套。(大型设备及系统装置例外) | 抽查5个实验项目的常规仪器确认,每个项目均达到5套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T专业基础课每个实验项目的常规仪器设备配套数不低于4套。 | | | | |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 估 标 准 | 评 估 方 式 | 评 估 细 则 | 自评 | 评估 | 记 事 |
4—1 * | 实验室 主 任 | 实验室主任有学校按规定任命或聘任,有高级技术职务,能认真贯彻《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实验室主任六项主要职责。 | 检查学校任命或聘任文件是否实行主任负责制,考察实验室主任工作情况的资料、记录。符合的记Y,不符合的记N。 | 查阅实验室主任工作记录确定。高职高专的实训基地负责人要有中级技术职务,能贯彻《规程》第35条规定的实验室主任的6项主要职责。 | | | |
4—2 * | 专职人员 | 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有3人以上,以满足工作需要,具体人数由学校定编。 | 由计算机管理数据库中调出分析,并实际考察确认。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T 专职人员至少1人。 | | | |
4—3 | 人员结构 | 专职人员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要占20%以上。 | 由计算机管理数据库中调出分析,或实际考察确认。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T 以全校(院)基础课实验室工作人员总体核算。高职人员占10%以上。 | | | |
4—4 | 教学与实 验技术人 员的比例 | 参加实验教学的教师要比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多2倍。 | 由计算机管理数据库中调出分析,或实际考察确认。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
4—5 * | 岗位职责 | 实验室主任、技术人员和工人有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有岗位日志。 | 检查实验室岗位职责文件,现场考察人员分工及落实情况。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校系两级文件均认可。 | | | |
4—6 * | 人员的 考 核 | 实验室有对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的具体考核办法和定期考核材料。 | 检查考核办法(文件)和考核材料(表格和记录)。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学校人事部门统一考核也认可。 | | | |
4—7 | 人员培训 | 实验室有培训计划,落实到专职人员。 | 检查近1—2年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作要求。校内培训有记载(查的在院(系)和教务处的有关记载)。 | | | |
4—8 | 实验指导 教 师 | 对本学年首次开的实验要求指导教师试作,对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有试讲要求。 | 检查实验室的文件,考察执行情况。有的记Y,没有的记N。无此项内容的记0。 | 指导过三轮实验课的教师可不要求作试讲。指导实验课的研究生要有试讲的要求。高职高专的实习须有指导教师带队指导。 | | | |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 估 标 准 | 评 估 方 式 | 评 估 细 则 | 自评 | 评估 | 记 事 |
5—1 * | 学生实验用房 | 实验室无破损,无危漏隐患,门、窗、玻璃、锁、搭扣完整无缺,墙面脱落及污损直径不超过8厘米。实验课上每个学生实际使用实验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实验台、凳、架无破损,符合规范。 | 现场考察,检查有实验课的实验室使用面积和容纳学生实验人数计算,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微机实验室或实验课无须走动的实验室,生均使用面积可实际放低要求。高职高专的实习基地要有整洁的实习场所,要有符合实习要求的机具和其它相关的物资保证。 | | | |
5—2 * | 设施及 环境 | 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控温度、控湿度等设施完好。能保证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规定的标准。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安全、规范。 | 按国家的有关标准在实验室现场考察。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电路插口不能裸露,用动力电的设备不能用照明电。 | | | |
5—3 * | 安全措施 | 实验室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备和措施。实验操作室、办公室、值班室要分开。实验室及走廊不得存放自行车及生活用品。 | 检查消防器材和四防措施,查实验操作室与办公室、值班室是否分开。达到的记Y,否则记N。 | 重点查有无灭火器,实验室人员是否会使用。 | | | |
5—4 * | 特殊技术安全 | 1、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2、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有许可证、上岗证;3、使用有害射线的有超剂量检测手段;4、对病菌,实验动物有管理措施;5、对易燃、剧毒物品有领用管理办法。 | 实际考察证件、文件,有该项内容的应该达到要求,缺一不可。符合的记Y,不符合的记N,无此项内容的记0。 | | | | |
5—5 | 环境保护 | 实验室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噪音小于70分贝。 | 实际考察有措施,符合实际,基本合理不造成公害。达到的记Y,否则记N。 | 弱酸、弱碱可由下水道排掉;强酸、强碱要进行妥善处理。 | | | |
5—6 * | 整洁卫生 | 与实验室无关的杂务清理干净,实验室家具、仪器及设备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纸屑、香烟头等垃圾,室内布局合理。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蜘蛛网等杂物 | 现场考察实验室及室外走廊等处确认,符合记Y,不符合记N。 | | | | |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 估 标 准 | 评 估 方 式 | 评 估 细 则 | 自评 | 评估 | 记 事 |
6—1 * | 物资管理制度 | 实验室有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有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或执行学校的办法)。 | 现场实际考察,前三项应挂在墙上或放在明显处,有的记Y,不全的记N。 | | | | |
6—2 * | 安全检查制度 | 实验室有安全制度,成文挂在墙上,并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 | 检查有无安全制度和专人定期检查记录,有的记Y,不全的记N。 | | | | |
6—3 | 学生实验守则 | 实验室有学生守则,学生能遵守。 | 查有无守则,并现场调查1—2名学生确定Y或N。 | 天平室、机房等场所有特殊的使用规定 | | | |
6—4 | 工作档案 管理制度 | 实验室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并实施。 | 检查有无制度及近一、二年实验工作档案如人员考核记录和工作记录,设备运行与维修等档案资料,有制度,实施的记Y,否则记N。 | 查阅有关制度文件及工作档案认可。 | | | |
6—5 * | 人员管理制度 | 有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制度或执行学校制度。 | 有制度记Y,无制度记N。 | 校、系制度。 | | | |
6—6 | 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 | 实验室的任务,实验教学,人员情况等基本信息有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制度。 | 检查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是否有制度,是否连续、全面。查制度执行情况,有制度实施的记Y,否则记N。 | 查阅有关制度文件及有关信息资料认可。 | | | |
序 号 | 项目 | 权重 | 内容 | 数量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分项得分 | 小计 | 加权得分 | |
1 | 机时利用 | 30% | 有效机时 | | 100 | 有效机时 定额机时X100% | | | | |
定额机时 | | |||||||||
2 | 人才培养 | 20% |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 | 100 | 10分/人 | | | | |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 | | 3分/人 | | |||||||
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 | 1分/30人 | | |||||||
3 | 科研成果 | 25% | 国家、国际奖 | | 100 | 80分/项 | | | | |
省、部级奖 | | 60分/项 | | |||||||
校级奖 | | 20分/项 | | |||||||
核心刊物 | | 5分/项 | | |||||||
4 | 服务收入 | 20% | 校外服务收入 | | 100 | 5分/千元 | | | | |
校内服务收入 | | |||||||||
5 | 功能利用与 功能开发 | 5% | 原有功能利用数 | | 100 | 功能利用数 原有功能数 | 100% 60分 ≥80% 48分 ≥60% 36分 ≥40% 24分 ≥20% 12分 <20% 0分 | | | |
原有功能数 | | |||||||||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 | 10分/项 | | |||||||
合 计 | | | |
有效机时数 | 查使用记录 |
定额机时数 | 查本说明的三(一)1 |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 查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 |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人员数 | 查使用记录操作人员名单 |
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 查演示实验记录 |
国家、国际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省、部级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校级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核心刊物 | 查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
校外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账证明 |
校内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账证明 |
原有功能利用数 | 查实验内容记录 |
原有功能数 | 查仪器设备说明书 |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 看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演示 |
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监督和咨询机构,由主管校长直接领导,日常工作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进行。
二、 职责范围
1、 指导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工作研究和实验技术研究,指导实验室进行学术技术交流,开展科研和社会服务。
2、 参与制定和审定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3、 对实验教学课堂质量进行检查,对实验教学环节进行指导、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对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定岗定编、晋职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实验室的设置、布局、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实验室建设工作。
5、 指导并参与学校实验室的评估工作,参与学校先进实验室、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6、 参与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和审定,对学校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与维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实验室工作委员的权利
1、 对全校范围内的实验教学活动,具有监督和指导权利。
2、 对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的日常工作及各院的实验教学工作具有建议权。
3、 有直接向主管校长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权利。
四、 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1、 公正廉洁、尽职尽责。
2、 认真学习国家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工作的发展动态。
3、 注意搜集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动态,了解、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及实验教学的发展趋势。
4、 经常深入实验室,及时发现实验室管理工作及实验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 人员组成
1、 主任委员由主管校长担任,委员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及各学院主管实验室院领导、具有高级职务的人员担任,办公室设在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具体人员名单:
2.实验前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预习有关的理论知识,并接受实验教师的提问和检查。
3.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进室必须换拖鞋。
4.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服从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指导。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
5.实验中要细心观察,认真记录各种试验数据。不准敷衍,不准抄袭别组数据,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6.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
7.实验完毕,应清理实验现场。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
8.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处理数据、绘制曲线及图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教师批改。
9.在实验过程中,由于不慎造成仪器设备、器皿工具损坏者,应写出损坏情况报告,并接受检查,由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10.凡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予以赔偿。
仪器设备已使用期 | 赔偿比例 | |
机械产品 | 电子产品 | |
1~3年 | 80% | 60% |
3~5年 | 50% | 30% |
5年以上 | 20% | 10% |
损失金额(元) | 赔偿比例 |
800以上~5000以下 | 20% |
5000以上 | 15% |
第三条 大型仪器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搞好专管共用,重视技术开发工作,为教学、科研服务,同时培养一批掌握高技术、懂得现代化管理的人才。
第四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范围是:
(一)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二)单台〔件〕价格虽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要配套使用,整套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三)单价虽不足10万元,但属于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为精密、稀缺或学校认为应当重点管理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 使用大型仪器,应根据需要配备具有高、中、初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人员要相对稳定,凡派出国培训、接机人员要在该机上稳定工作三年,如工作需要调动应与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商妥,并有人能接替工作之后方准调动,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 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要有计划,购置前必须有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购置该大型仪器设备的理由;
(二)本单位所具备的技术力量及管理能力情况;
(三)安装使用环境及设施条件;
(四)主机、附件、零配件和运行经费的可靠来源;
(五)选型论证;
(六)投资效益预测及风险。
论证工作应组织有关学科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和物资、财务、基建等方面的专家参加。
第七条 申请购置单位应将可行性报告经院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会审,提出审核意见,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办理订货手续。
第九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每学年度要按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规定的时间,报送统计表,做到数字准确,情况真实。
第十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与安装是保证仪器设备质量和正常运行的关键,各院和实验室要认真做好。
(一)建立有经验的使用人员、管理人员参加的验收、安装、调试小组。
(二)设备到货前,验收小组必须事先做好各项准备,包括制定周密的安装验收方案、阅读消化技术资料,熟悉仪器性能、技术指标、准备场地和测试仪器,辅助设备,专用工具,进行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等。
(三)设备到货后,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开箱进行实物验收。包括:包装及实物外观有无破损、锈蚀、受潮、霉变等,并根据合同及装箱单清点箱内物品数量、随机技术资料。安装调试过程中要严格按合同条款及产品出厂的技术指标,逐项进行验收。
(四)安装验收后要及时写出验收总结,详细记载安装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故障的措施,做出验收结论,并附说明性能、指标的主要数据、表格、照片或图谱等。如有遗留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解决。
(五) 在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数量等问题时,要在索赔期(一般从货物到港、站之日起算3个月)结束前20天内,会同商检部门核准后,由商检部门出证办理索赔事宜。保险期外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六)在保修期内仪器设备要充分运行,以便及时发现故障,排除隐患。
第十一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责任制,要制定操作规程,建立使用保养维修制度。仪器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
大型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使用、维护和维修记录,定期统计、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应定期进行检验、计量、标定。对于精度和性能下降的,要采取措施,设法恢复到原有的工作状态。
大型仪器设备的修理,必须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院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审批后方可修理。
第十三条 大型仪器设备一律不允许拆改或解体使用,如确实需要开发新功能、改造老设备、研制新产品而拆改时,必须经院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批准后才能进行。
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由实验室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并写出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第十四条 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可行性论证、订货合同、装箱单、说明书及技术资料、验收安装、调试的记录和总结、使用维护、维修记录和原始资料等,装订成册,并列出详细目录。
第十五条 不论何种经费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都应实行专管共用,协作共用,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在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任务的情况下,要积极开展院际间、校际间和地区间的协作咨询、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为社会多做贡献。
第十六条 对大型仪器设备应逐步实行定额管理和有偿服务,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仪器所在单位与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商定,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借出校外,如需借出时,经院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批准,并派专人随机操作。归还时要仔细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 确因技术落后,维护运行费用高、超过使用寿命年限、精度下降或损坏而没有修复使用价值的大型仪器设备,经技术鉴定和经济评价后,可申请报废。由院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经批准报废的大型仪器设备,其中构成独立使用,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零配件,配套仪器,应另立卡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其它收回残值。
第十九条 要充分重视和落实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要立足自力更生,建立维修队伍,设立专门承担维修任务的高、中、初级技术职称岗位,提高维修能力,并采取适当的经济措施,调动维修人员的积极性。
第二十条 大型仪器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通过考核,促进专职使用和管理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效益,维护完好率,技术开发和成果,技术档案完整及协作共用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 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重视开发或收入好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要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盲目购进大型仪器设备,造成积压浪费或在使用、管理工作中马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浪费的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项目名称 | | ||||||||
项目类型 | 2 | 1新建;2扩(改)建 | 项目性质 | 1-4 | 1本科教学;2研究生教学; 3研究型试验室;4重点实验室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
项 目 负 责 人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职称 | | 职务 | | 专业 | |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 ||||||
相关业绩 | | ||||||||
申 请 单 位 实 验 现 状 | |
申 请 单 位 | 院(系) 实验室 | ||
仪器名称 | 中 文: | ||
外 文: | |||
型 号 | | ||
主要技术指标 | | ||
国别厂商 | | ||
计量单位 | | 申购数量 | |
计划金额 | 人民币: 折合外币: | ||
经费来源 | | ||
要求到货日期 | | ||
申 请 日 期 | | ||
备 注 | |
功能指标及质量调查情况: |
按优先顺序提供不少于三家国内、外厂商同类型仪器设备性能、价格比较: |
校内现有数量及使用率(小时/年): |
用房面积、电力供应、辐射防护安全、防磁、防震、详细安装地点及落实情况: |
所需的辅助、配套、前处理设备(包括必须的标样等消耗品)及落实情况、运行费来源: |
使用、管理仪器的技术力量及落实情况(姓名、职称、专管还是兼管): |
校内、外开放、共用方案: |
预计使用效率(小时/年)及效益、风险分析: |
申请理由(包括目前工作开展的情况及购置新仪器对学科发展的意义和必要性): 申请人: 年 月 日 |
(1) 研究方向及相关工作的情况、研究成果(包括获奖或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文章等)。 (2) 是否使用同类型仪器(申购仪器)作过课题研究、工作情况及研究成果等。 申请人: 年 月 日 |
院(系)领导及学术委员会意见: 以上拟购设备所需的安装条件均已满足,其中:设备安装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要的辅助、配套、运行、前后处理设备等相关经费 _____元,管理人员___________均已落实。若出现因考虑不周而发生的费用由本院(系、所、中心)负责解决,如不能解决,同意由学校从以后的经费下拨计划中扣除。设备购买后如出现运行管理、使用效益评价不及格的,同意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专家组综合评议意见: 专家组成员: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仪器名称 | 中文 | | |||||
英文 | | ||||||
主要配套设备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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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 | 供货商 | | ||||
国 别 | | 厂 家 | | ||||
出厂日期 | | 出厂号 | | 台 数 | | ||
合同单价 | 外 币 | | 合同总价 | 外 币 |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
使用单位 | | 安装地点 | | ||||
使用保管人 | | 验收日期 | |
1. 包装情况: (包装种类、物箱表面标注、表面检查、箱内检查情况等) | ||||||||
2.开箱后仪器设备本身是否有破损锈蚀等情况 | ||||||||
3. 按合同和装箱单清点所到物品是否齐全一致 | ||||||||
4.主要附件及备件明确表 | ||||||||
编号 | 主要附件及备件名称 | 合同或装箱单规定 | 实际验 收结果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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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主要附件及备件名称 | 合同或装箱单规定 | 实际验 收结果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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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性能、品质)验收: ⑴安装测试条件、仪器、样品: ⑵功能、技术指标验收(包括附件): | ||||||||
验收项目 | 说明书(或合同)规定指标 | 实际测试指标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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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验收结论及处理意见:(合格验收、限期维修、更换、退货、索赔等) | ||||||||
验收组成员 |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 |||||||
姓名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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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 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用户单位 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实验室及 设备管理处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主管校长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实验室名称 | | 建立年份 | | 实验室编码 | | |||
下设分室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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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用房间号及各房间使用面积(m2) | | |||||||
实验室管理级别 | | 1.国家重点 2.自治区重点 3.校级 4.院级 | ||||||
实验室类别 | | 1.基础 2.专业基础 3.科研 4.综合 | ||||||
现有设备总值(万元) | | |||||||
现有主要实验设备 (名称、数量) | | |||||||
主要教学工作内容 | | |||||||
年工作量 (单位、人、学时) | | |||||||
实验室主任 | | 电话: | | 手机号 | | |||
实验室简介 | |
实验室名称 | | 建立时间 | | 面积(m2) | | 性 质 | 基础 | | 专业 | | 级别 | 国家重点 | | 校级 | | | ||||||||||||||||
具体房间号 | | 专基 | | 科研 | | 自治区重点 | | 院级 | | | ||||||||||||||||||||||
实验 教学 任务 情况 | 应开实验课门数 | | 应开实验项目数 | | 应开实验时数 | | 专 职 教 师 数 | 教 授 | | 兼 职 教 师 数 | 教 授 | | ||||||||||||||||||||
人 时 数 | 博士生 | | 专科生 | | 副教授 | | 副教授 | | ||||||||||||||||||||||||
硕士生 | | 其他 | | 讲 师 | | 讲 师 | | |||||||||||||||||||||||||
本科生 | | | | 助 教 | | 助 教 | | |||||||||||||||||||||||||
合计 | | 合 计 | | 合 计 | | |||||||||||||||||||||||||||
科研任务 | 承接课题数 | | 社会服务 | 对外服务项目数 | | 实验室工作人员 | 高工、高实 | | 技师 | | ||||||||||||||||||||||
时数 | | 时数 | | 工程师、实验师 | | 工人 | | |||||||||||||||||||||||||
实验室负责人 | 主任 | | 电话 | | 手机 | | 助工、助实 | | 其他 | | ||||||||||||||||||||||
设备管理员 | | 电话 | | 手机 | | 合计 | | |||||||||||||||||||||||||
承担哪些课程的实验及主要科研方向 | | |||||||||||||||||||||||||||||||
备注 | 承担哪些课程的实验及主要科研方向 | 三废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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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名称 | | 实验序号 | 类别 | 基础课 | | 性质 | 验证性 | | 要 求 | 必做 | | |||||||||||
所属课程 | | 课号 | | | 专业基础课 | | 设计性 | | 选做 | | ||||||||||||
面向专业 | | 专业课 | | 综合性 | | 其它 | | |||||||||||||||
实验内容简介 (原理方法目的) | | 实验对象 | 博士生 | | 实验时数 | | ||||||||||||||||
硕士生 | | 实验时数 | | |||||||||||||||||||
本科生 | | 实验时数 | | |||||||||||||||||||
大专生 | | 实验时数 | | |||||||||||||||||||
其 他 | | 实验时数 | | |||||||||||||||||||
主要 实验设备 | 名 称 | 型 号 规 格 | 数量 | 名 称 | 型 号 规 格 | 数量 | 组数 | 每组 人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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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消耗材料 | | | ||||||||||||||||||||
实验开设 时间 | 年级 | 实验起始日期 及停开时间原因 | | |||||||||||||||||||
学期 |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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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 国 别 | | |||
设备编号 | | 型 号 | | 规 格 | | |
经费来源 | | 设备金额 | | 使用方向 | | |
生产厂家 | | 出厂编号 | | 购置日期 | | |
存放地点 联系电话 | | |||||
管 理 人 | | 职 称 | | 联系电话 | | |
附件编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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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与参数: | 功能与使用范围: |
序 号 | 项目 | 权重 | 内容 | 数量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分项得分 | 小计 | 加权得分 | |
1 | 机时利用 | 30% | 有效机时 | | 100 | 有效机时 定额机时X100% | | | | |
定额机时 | | |||||||||
2 | 人才培养 | 20% |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 | 100 | 10分/人 | | | | |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 | | 3分/人 | | |||||||
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 | 1分/30人 | | |||||||
3 | 科研成果 | 25% | 国家、国际奖 | | 100 | 80分/项 | | | | |
省、部级奖 | | 60分/项 | | |||||||
校级奖 | | 20分/项 | | |||||||
核心刊物 | | 5分/项 | | |||||||
4 | 服务收入 | 20% | 校外服务收入 | | 100 | 5分/千元 | | | | |
校内服务收入 | | |||||||||
5 | 功能利用与 功能开发 | 5% | 原有功能利用数 | | 100 | 功能利用数 原有功能数 | 100% 60分 ≥80% 48分 ≥60% 36分 ≥40% 24分 ≥20% 12分 <20% 0分 | | | |
原有功能数 | | |||||||||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 | 10分/项 | | |||||||
合 计 | | | |
有效机时数 | 查使用记录 |
定额机时数 | 查本说明的三(一)1 |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 查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 |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人员数 | 查使用记录操作人员名单 |
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 查演示实验记录 |
国家、国际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省、部级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校级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核心刊物 | 查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
校外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账证明 |
校内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账证明 |
原有功能利用数 | 查实验内容记录 |
原有功能数 | 查仪器设备说明书 |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 看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演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