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11-22浏览次数:35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重要场所,为了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法》等,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各院(系)及实验室要切实加强领导,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条 各院(系)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安全员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第四条 各院(系)应根据各实验室工作特点,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第二章 技术安全
第五条 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六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病原微生物以及重大疾病研究、细菌疫苗生产与研制等方面的危险品安全,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领取、发放、储存、登记等规章制度,禁止乱扔乱放、随意倾倒或销毁处理。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认可,对实验完成后剩余的上述物品要立即做好妥善保管、存储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
第七条 各种压力气瓶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做好定期检验。使用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第八条 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接的临时线,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并确保安全,用后立即拆除。
第九条 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保证仪器设备正常工作,避免损失和事故。
第十条 对实验用危险动植物材料,要有专人负责,依照《植物检疫条例》和《实验室动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认真落实实验动植物检疫、隔离等管理措施。
第三章 消防、环境安全
第十一条 实验室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
第十二条 实验室内不得用明火取暖,严禁吸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需经保卫部门批准。有违反者,实验室安全员有权制止。
第十三条 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易取之处,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 实验室必须按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安全用电、用水及防盗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 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空气调节设施,使室内温度、湿度及空气清新度满足实验要求。
第十七条 各院(系)应对有废气、废物、废液排放的实验室,在新建和改、扩建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要求,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搞好实验室的环保建设。
第四章 保密安全
第十八条 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各院(系)应定期清查本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划定密级。按照密级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第十九条 实验室承担的涉及保密科研项目的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按科技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严禁利用网络传输、讨论有关涉密资料。对计算机存贮设备妥善保管,计算机存贮设备需进行维修时,应及时处理掉所装的内容以防泄密。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交学校档案馆存放,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便携出或占为己有。
第二十一条 保密项目的实验场地,不准对外开放。外宾参观实验室要经领导批准,并划定参观范围。在国内同行中交流科研成果,要按有关规定,逐级报批。
第二十二条 实验涉及经济保密、公文保密的,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院(系)、室应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涉外保密教育,定期对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泄密事故。
第五章 安全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损伤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院(系)、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相应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从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有权停止其工作,限期整改。凡被责令整改的实验室,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经各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00四年十二月十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细则
(试行)
 
一、为了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及环境保护(以下简称技安环保)工作的管理,防止职业危害、技术危害、环境污染及其它公害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护校园学习、生活环境,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技安环保工作是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各实验室及主管实验室的领导,应将此项工作列入本职工作范围,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安全操作,文明教学与科研。
    三、技安环保工作实行“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专群结合,重在预防”的原则,各实验室应设兼职环保技安员,适时组织技安训练,进行环保教育,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作用,形成技术安全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各实验室要针对技术安全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参加实验的学生进行技安环保教育。对有可能产生公害或人身危害的实验项目,在学生实验或下厂站实习前,均要进行专题讲解及技术训练,达到“应知、应会”,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五、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增添的新仪器、新设备,增开的新实验、新项目,制造的新产品或对旧产品进行新的技术改造时,都要进行试做、试制、试运行,各项技术指标均应符合技安环保要求。
    六、实验人员属于新上岗或调换新的岗位时,必须进行技术训练和安全环保教育。禁止未成年人、临时工和不懂操作规程的人从事危险作业和有可能产生公害的工作。
    七、对各种机械设备中的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连杆、转轴、飞轮、皮带轮及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位,都要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安全状态。
    八、对各种电器设备的线路绝缘、保险设施、裸露密封、外壳接地、自动开关、安全保护、警示标牌等,都要按规定设置、安装和及时检修,并有专人检查管理,严禁违章带电使用。
九、对各种压力设备中的安全阀、压力表、水表、管道、气瓶等,要按规定储运、检测和安装,力求做到防火、防晒、防爆、防超越安全极限。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管理规程
(试行)
 
为了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保障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管理体制
1.教学实验室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院(系、中心)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实验室在学院(系、中心)直接领导下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
2.设备处为学校实验室管理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宏观管理与协调实验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
(2)指导各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工作,完成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各项统计报表和信息;
(3)组织制订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负责分配实验室建设经费和仪器设备运行经费;
(4)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易耗品等技术物资工作,监督实验室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及劳动保护工作;
(5)协同人事处做好实验室人员定编、考核、业务培训等工作;
(6)组织领导实验室工作的评估、评比和表彰。
3.学院(系、中心)对所属实验室实施具体管理。各学院有一名领导主管实验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兼职实验室管理秘书,协助主管院长工作。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和要求,制定适合本学院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学校实验室建设、改革、管理的各项措施;
(2)根据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结合本学院学科和专业发展情况,制订并实施本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
(3)根据实验室承担的任务和学科、专业特点,合理配置各实验室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
(4)负责所属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分配。论证审核各实验室设备配置方案,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5)下达各实验室教学任务,并监督实施;
(6)定期检查、考核实验室工作,协调解决各实验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按期上报实验室的各种档案信息。
二、 设置与建设
1. 教学实验室设置与建设,依据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的基本要求及学校总体发展规划, 按照学科和专业发展的要求,由设备处全面规划实施。
2. 教学实验室设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稳定的学科和专业发展方向、饱满的实验教学任务;
(2)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环境,足够数量并配套的仪器设备及运行经费;
(3)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4)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 教学实验室的建立、调整与撤销,要经学院(系、中心)论证、申报,设备处审核,由主管校长批准。
4. 实验室建设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做到设施环境、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等方面协调发展。房舍、设施及大型设备建设要纳入学校基本建设和专项建设计划;一般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维修费要纳入学校事业财务计划;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要纳入学校人事计划。
5. 实验室建设经费,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鼓励吸纳社会力量改善实验室条件,并从开发项目、服务收入和承担课题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实验室建设。
三、任务与运行
1. 教学实验室要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完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及材料的准备工作,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实验室要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及时吸收科研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水平,努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求实创新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验室要积极做好固定资产和低值设备的管理,加强设备保养、维修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积极开展实验技术研究,不断挖掘设备潜力,研究、改造、自制实验装置,满足教学发展的需要。
4. 教学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根据需要与可能,应参与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开展学术、技术交流。
四、人员管理
1. 实验室主任应由熟悉实验室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实验室主任报经设备处审核同意后,由学院正式聘任或任命。    
2. 实验室主任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的主要负责:
(1)编制和制定实验室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2)主管实验室各项经费,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各项工作任务;
(3)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制定、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分配,制定岗位责任,作好专职实验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3. 教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要热爱本职工作, 明确各自职责,刻苦钻研业务, 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4. 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验人员工作量和技术水平定期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聘任、评选、晋级和奖惩的依据。
5.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编制、岗位设置、职务聘任、岗位职责、考核、晋升等工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全与环保
1.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规和制度,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师生进行安全、环保教育,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等有害危险物品要有专门设施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等规定,各学院主管领导和实验主任要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毒、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3.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超剂量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4. 对在实验中从事辐射、病菌、毒性等有害健康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应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劳动保护和保健待遇。
六、附则
1.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本规程由设备处负责解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试行)
(办发[2000]11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我校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校内使用、贮存、运输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化学试剂为无毒、无害的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
    第四条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由设备处统一计划、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采购许可证、统一采购、统一设立专门库房进行管理。
    第五条 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倒;
    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混装混运;
    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气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装运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在运输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剧毒物品必须专人、专车采购和装运。
第六条 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质量检验等急需少量稀缺试剂,少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样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自行采购运输。
    第七条 设备处设立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专用库房及专职管理人员,除有专人保管的实验室可存放少量无毒、无害的化学试剂外,其它使用单位不得设立库房。
    第八条 存放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应建在与教学区、科研生产区、生活区等有一定安全距离的地方。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通往库房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库区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电话等。
第九条 库管人员在贮存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2、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5、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第十条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和领用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领用,必须经院(系、中心、处)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领用并及时办理剩余部分退库手,对盛装的容器、废渣、废液要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第十一条 库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设备处负责解释。
                                                           ○○○年一月二十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关于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暂存管理办法
(讨论稿)
 
按照《剧毒物品治安、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校内剧毒、易燃易爆炸物品要加强严格管理,领用及退存仓库,必须双人办理手续,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一、各院系领用“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对剩余物品不得擅自存放,按规定必须将盛装药品的器具封盖好,送到供应中心危险品库存放。 
    二、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按照实际数量,双方签字,核实登帐。
    三、存放期限为壹年,如转年用,可办延期手续。
 
 
 
 
实验室管理处
                                          2004年8月20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讨论稿)
 
1、发动群众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组织和动员群众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领导、查隐患、查措施、查效果为主要内容,重点查本单位对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贯彻落实情况,具体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情况,以及文明生产、消防通讯、通风照明、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设备情况。
    2、实行定期检查制。充分发挥安全管理网的作用,教研室、实验室、每月检查一次,全面大检查由保卫处会牵头,实验管理处协助。有关部门参加,每年不得少于4次。其内容为:
1)反复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技术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宣传上级有关文件及劳动保护资料;
2)检查事故隐患,拟定预防措施;
3)总结交流技术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
3、专业性检查。校保卫处牵头,实验管理处协助,会同有关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有计划地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专业工种、危险物品等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进行带有安全鉴定性质的专业技术检查。
4、对查出的问题,要记录汇总,属于各单位本身可以解决的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解决。自己无力解决的,要积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协商解决。
 
 
 
 
实验室管理处
2004年8月20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实验室安全用电的管理规定
(讨论稿)
实验室是用电比较集中的地方,人员多、设备多、线路多,实验室的安全用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保证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本着做好技术安全工作必须遵循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实验室的安全用电问题特做如下规定:   
1.实验室所在的建筑应根据建筑的高度及其周边环境情况,应当安装避雷装置的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避雷装置。实验室所在的建筑(或实验室内部)必须安装符合使用要求的地线。避雷装置和地线不能混同使用。
2.实验室所用的室内、外用电线路和装置,均应由学校动力中心安排有国家认定施工资质的单位架设、安装和施工。所用管线、装置和各种元器件都应由施工单位通过正当渠道从有国家认定生产和制造资质的厂家或销售单位采购。实验室如自行施工,施工工程应有合法的施工合同,工程质量和保修年限等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要清楚、明确。竣工后由实验室与实验管理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用电工程的改、扩建也应照此办理。
3.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改、扩建时,新的用电系统建成后,废弃不用的旧线路、旧装置都需要立即拆除。室内搭建各种临时用电线路,应经学校动力中心同意并由专门施工队伍搭建。
4.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实验室用电应严禁超负荷运行。
5.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6.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7.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防护措施。
    8.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管理处技术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9.实验室应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对进实验室工作或学习的学生、教师、实验技术及其他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把安全用电制度落到实处。
 
 
实验室管理处
2004年8月20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 为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86)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B57-93)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化学危险物品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①爆炸品、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⑥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⑦放射性物品、⑧腐蚀品等八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B57-93)中的 :①A级无机剧毒物、②A级有机剧毒物、③B级无机剧毒物、④B级有机剧毒物等四类。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涉及化学危险品的教学、科研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1. 使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学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试行)对本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进行安全管理。
2. 使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定化学危险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督促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 教学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本组的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4. 化学危险物品中剧毒品的购买及管理
1)剧毒品的购买必须向学校保卫处申请并批准备案,并报公安部门审批,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2)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即两人管理、两人使用、两人运输、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3)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管理人员需报保卫处备案。管理人员调动,须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做好交接工作,并备案。
第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第六条 化学废物的处理
1.化学固、液废物 定期由相关学院与实验管理处负责组织,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处理前,各使用单位随时分级、分类收集化学固、液废物,定点存放,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化学固液废物。
2.剧毒品 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剧毒物品时,须请负责处理的部门在该剧毒物品的“使用书”上签字,证明其已经销毁。在处理前,仍由原使用部门妥善保管。
第七条 安全培训及安全员
    1.从事化学危险品实验或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研究生应接受实验室管理处与人事处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领到结业证书后才能上岗。
    2.在实验和生产场所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安全员应具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知识。
第八条 安全措施
    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和生产部门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毒、防潮、防静电、降温、避雷、隔离操作等措施。
第九条 奖励与惩罚
对于严格遵守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OO四年十二月十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关于加强对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处理
的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为把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校加大了建设力度,使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做好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处理是高层次的环保大学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绿色环保大学的必要条件之一。为将有毒、有害废液、废固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现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在本职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毒、有害废固,不能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废液。
2.各院、系、所必须有专人负责有毒、有害废液、废固的管理工作,负责签定校内技术安全责任书,保证本单位技术安全。
3.学校实验室处技术安全科负责组织全校有毒、有害废液、废固的集中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的管理情况。
4.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毒、有害废液、废固的管理工作。
5.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须设置专门容器,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毒、有害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
6.学校定期、定点收集有毒、有害废液、废固,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7.学校最好能拨专款设立“有毒、有害废液、废固处理基金”,对使用单位处理有毒、有害废液、废固的经费给予支持。对主动收集、严格管理、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
8.对违反规定,仍随意抛弃废固、倾倒废液的单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处分、罚款并通报批评。
 
 
实验室管理处
2004年8月20日
 
 
 
 
 
 
 
 
 
 
 
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一章 实验室安全教育概述
实验室安全教育的目的, 在于提醒学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提高实验室的安全水平;加强实验室使用者对实验工作潜在危险的认识,从而减低有关的危险性;以及建议如何采取有效的方法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但应强调的是,手册中的资料并非巨细无遗,故进行实验时仍须加倍小心,并作出适当的判断,以免发生意外。
实验室安全教育的目标有以下几个:
1.提供一个为实验室设置安全程序的指导。
2.力求和相关的国家职业健康和安全法规保持一致,确保所有员工和学生懂得安全和法律所允许的做法,从而保障他们在实验室工作时的安全及健康
3.明确使用或储藏潜在危险物质的人的责任,并且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实验室安全操作方法。
4.促进学校有关从事有害物质工作及研究的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操作程序的健全。促进有害物质的使用,运输,储存,释放和处置方法有利于环境的安全、健康。
5.确保所有员工和学生对他们所使用,运输,储存或处置的有害物质的知情权。允许工作间贴上有害物质信息标签。
6.确保所有的员工和学生都有相应的保护装备和到位的工程安全控制,以便于他们从事危险物质工作,同时也应该确保他们知道怎样使用和保护那些设备。
7. 确保所有环节作了安全检查,所有环节都处于正常状态。
8.确保所有的事故和事件都被记录和调查,而且结果及时被送到相关部门。
第一节 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为确保学校能妥善地推行所制定的安全措施,并有效及迅速地处理科学实验室所发生的任何紧急事故,学校须设立一个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统(例如设立实验室安全常务委员会),监察实验室的安全水平,制订及实施一套包括紧急应变措施、疏散程序和逃生路线的紧急应变计划,并定期在学校举行疏散演习。
一、实验室安全常务委员会
学校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制订合适的紧急应变措施。为方便统筹校内的安全工作,学校可把该常务委员会和其它相关的安全管理小组(如安全管理委员会及防火小组)归纳一起。学校应委派其中一名理科教师为实验室安全常务委员会的协调主任,负责统筹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实验室安全常务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所有理科教师和实验室技术员。
实验室安全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定期举行会议,商讨各类与实验室安全有关的事项,例如制订或修订实验室安全政策和实验室规则,检讨实验室意外及预防措施;
2.定期为校内职员和学生策划及举办与实验室安全有关的培训课程;
3.定期检查校内所贮存的化学品、灭火设备、个人防护装备、急救箱、烟橱和实验室抽风系统等,如发现任何不妥之处,应予以纠正;
4.制订、执行及修订紧急应变计划,以应付实验室所发生的任何紧急事故;以及定期进行疏散演习。
实验室安全常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二、实验室主任会议
实验室主任每学年应安排至少一次实验室安全会议与本科教师商讨有关实验室安全的事宜。会议应与实验室安全常务委员会的会议互相配合,跟进常务委员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向常务委员会提供意见。
实验室主任会议应清楚界定本科教师在实验室安全方面所担当的职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成员向学生提供足够的安全指示及设备,以便能在安全的环境下教学。此外,亦应为新入职的教师(包括实习教师)和实验室职员提供足够的训练。
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责任与义务
(一)学生或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1.知道他们的职责和责任,以安全和负责的行为开展工作,以便保护他们的健康和安全,同样也保护他人的健康和安全以免被他们的行动或疏忽大意所影响。
2.遵守相应规章制度中提出的相应标准规范。
3.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的同志保持合作,同他人保持信任。
4.确保他们已经接受和理解安全训练,而且要确保他们在开始从事与危险物质有关的工作之前可以从实验室安全管理者那里得到相关的安全信息。
5.一旦意识到任何事故、事件、溢流或任何不安全的行为或状态,应该立刻告知管理者。
6.确保废物被正确的分类、鉴别、贴上了标签,以利于后续处理。
7.在安全操作下完成实验。
8.按照学校的废物管理程序收集废物,保留存放入废物容器的废物清单。
(二)废物收集者的责任和义务
1.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者保持联系。
2.确保有害废物被安放于合适的安全容器中。
3.确保同类废物被存放一起。
4.按照废物管理程序给各容器贴上标签,以标准形式完成废物的合理处置。
第二节 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一般程序
一、实验室规则
为提高实验室的安全水平,学校须各自制订合适的实验室规则,以供教师、实验室职员和学生遵从。在制订这些规则时,学校须考虑实际的情况,以及参考教育部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所发出的指引。该等规则须展示在实验室的显眼地方。
二、实验室安全课
教师应在每学年初,至少抽拨一个课节向每班学生讲解实验室安全须知,藉此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在日常上课时,教师亦应在适当时候强调个别实验的安全措施。
三、实验活动的安全
教师应确保所有实验活动的安全,并就活动的安排作充分准备。教师安排实验活动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减低实验所涉及的风险,例如尽量把化学品的用量减少,使用最低浓度的溶液,采用危险性较低的化学品或实验步骤。从未进行过的示范或学生实验,必须于实验课前预先排练,以策安全。进行实验前,教师应给予学生明确的指示,提醒他们注意有关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以及如何正确弃置化学废物等。同时,教师应尽可能留意学生的健康状况,以便作出适当的安排。进行实验时,教师应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密切注意学生的活动情况,并向学生提供足够的指导。
四、实验室注册管理
实验室管理者应登记每一个使用或储存有害物质的实验室。
五、实验室安全检查
学校应定期视察各实验室, 以确保所有安全措施均能发挥作用。若发现不妥善之处, 应立即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为方便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学校可制订一份检查清单,详列每天、每周及每月必须检查的项目。
六、紧急应变计划
紧急应变计划应包括一系列紧急应变措施、疏散程序和详尽的逃生路线。在制订紧急应变计划时,学校应确保所制订的措施和程序,能应付各种不同的事故,例如火警、爆炸、危险化学品溢泻、气体泄漏和其它严重的实验室意外。
在制订紧急应变措施时,学校应考虑如何:减少损伤;援助伤者;以及减低财物的损失。
学校应指派一名或以上的教职员, 向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消防处、教育部等) 报告意外事件,并在意外发生时立即通知全校职员及学生,同时在有需要时协调疏散行动。
在制订疏散程序时,学校应拟订采用不同疏散程序的准则;疏散时所采取的步骤;以及留意任何须予跟进或善后的事项。
学校应根据意外的性质,采用不同等级的疏散行动(例如只疏散意外现场的职员和学生,疏散意外现场楼层或上层的职员和学生,或者全校疏散)。无论如何,疏散程序应在安全及有秩序的情况下进行。在设计疏散程序时,应设法确保疏散时不会引致楼梯及走廊通道阻塞。
学校应制订各科学实验室的详细逃生路线图,并把路线图张贴在实验室的显眼地方。学校应确保全体职员和学生都熟悉有关的逃生路线。
第三节 实验室一般安全措施
一、学生在实验室内的纪律
1. 学生必须严格遵从教师的指示。
2. 除非有教师在场,否则学生不得擅进实验室。
3. 学生未经许可,不得移取实验室内的物品。
4. 学生不应在实验室内追逐或嬉戏。
5. 所有进行中的实验必须有人在旁监察。
6. 试剂及化学品用后应立即放回适当的位置,而容器上的卷标亦应朝外,以方便辨认。
7. 如遇意外或仪器损毁,学生应立即向教师报告。
8. 学生不应在实验室内吮指头或咬铅笔,以免沾染化学品或细菌。
二、实验室使用者的个人安全措施
1. 在实验室及预备室内,严禁饮食及吸烟。
2. 须把长发束起。
3. 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时须特别小心。每次进行该等实验都应了解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4. 进行实验后应立即洗手,尤其是涉及使用化学品、生物及放射物质的实验。
5. 为免引致过敏性反应,处理花粉及皮毛时应特别小心。
6. 用移液管量取液体化学品时,必须使用移液管胶泵。
7. 针筒不宜配上针头,因为过度用力推压针筒的柱塞,可能会令针筒内的液体射入眼睛。
8. 提取重物时,应注意正确姿势,如有需要可要求别人协助。运送重物时(尤其盛有危险物品的容器),应尽可能使用适当的运载设备或手推车。
9. 如有需要,应使用适当的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装备,以作保护。
三、实验室管理
1. 实验室及预备室应经常保持整洁。玻璃碎片或溢出的化学品须立即清理。
2. 实验室的所有出路及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如有人使用实验室时,则不得把出口门上锁。详细的逃生路线图应张贴于各实验室的显眼地方。
3. 实验室及预备室的光线必须充足。在光线不足的环境下工作,可能会发生危险。
4. 每瓶试剂均须附有清楚的标签。任何残旧及模糊不清的标签,应立即更换。
5. 危险化学品必须妥为存放于坚固、上锁并远离热源的柜中。定期加以检查,并保存详尽的记录。
6. 除非实验所需,否则实验室内不应存放食物或饮品。
7. 在显眼处张贴关于实验室安全及规则的海报,提醒实验室使用者注意安全。
8. 在预计有一段长时间不会使用实验室时,应把所有水龙头、电掣及供气总掣关妥,并把门窗锁好。
第四节 安全设施
学校必须提供足够的安全设施,并时加保养,以便随时可供使用。教师及实验室技术员应熟悉有关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
一、灭火器
每个实验室至少须设置一个适当的灭火器(筒):二氧化碳型或干粉型。二氧化碳型的灭火器适用于扑灭普通火源、燃烧中的易燃液体或电器设备所引起的火警;干粉型灭火器适于扑灭金属引起的火警。
灭火器一般应置于近门并离地面不超过90cm的位置,以方便取用。并须确保灭火器经常保持良好的性能。
二、灭火毡
每个实验室至少须备有一张认可的灭火毡,用以覆盖燃烧中的衣物。实验室的灭火毡只供灭火之用,并应置于容易取用的地方。
三、沙桶
每个实验室应备有防火沙两桶。用以扑灭由金属(钠、锌粉、镁等)及磷所引起的小火。沙桶内应置一个铲子,以供铲取防火沙。                           
四、烟橱
应在烟橱内进行可能排出难闻、有毒或易燃气体的实验工作。烟橱的玻璃门应装配强化玻璃或有铁丝网的玻璃。烟橱须有良好的保养,其工作台面应保持整洁及可供随时使用。橱内不应贮存玻璃器皿、仪器或化学品。其抽气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性能良好。
五、安全挡板
每个实验室应备有一块安全挡板,以便把实验装置和学生分隔,防止化学品或玻璃碎片飞溅到学生身上。在示范可能会引致剧烈或放热反应(如水与钠的反应),或在加压的情况下使用玻璃仪器等实验时,教师应使用安全挡板。安全挡板应经常保持清洁,若被刮花,须立即更换。
六、处理化学品溢泻事件
每个实验室应备有至少一组处理化学品溢泻套件,用以清理溢出的化学品。在使用上述套件时,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七、急救箱和洗眼设备
每个实验室应设有急救箱和洗眼设备。
八、个人防护装备
学生、教师及实验室职员在进行可能会引致身体受伤的实验时,均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所有个人防护装备应保持清洁,并可供随时使用。损毁的防护装备应立即更换。
(一)安全眼镜
实验室应备有足够的安全眼镜,供每名学生使用。如要把化学品加热、处理酸和碱及其它腐蚀性化学品、在加压的情况下使用玻璃仪器、进行可能会引致剧烈或放热反应、或可能引致眼睛受伤的实验时,均须佩戴安全眼镜。待所有人完成上述实验活动后,方可除下安全眼镜。
安全眼镜受损毁或刮花,须立即更换,以免失去保护功效或影响视力。不洁的安全眼镜须用清洁剂或消毒剂(例如沙威龙)加以清洗。
(二) 护面罩
每个实验室都应备有一个护面罩,供教师进行示范实验或实验室技术员进行预备工作时使用。在处理大量高浓度的酸、碱或腐蚀性的化学品及开启受压的器皿时,都应使用护面罩。护面罩不会阻碍视线,能对眼睛及面部提供最佳的保护。
(三)防护手套及保护衣物
在处理危险物品时,例如腐蚀性化学品、灼热的对象或微生物等,应戴上合适的防护手套保护双手。在有需要时亦应穿上实验服以作保护。然而,破旧的衣服不但没有保护作用,更可引致危险。
选用手套要考虑再利用性(根据实验要求和手套说明选择)、适应性(大小合适、加衬加粉加厚)、材料。
考虑到对化学品的防护,手套材料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我们在实验过程要使用的手套来说,其共存性、有效期、渗透率和降解性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具体参见表1-1
1-1 防护手套的材料及特性
组成材料
主要防护对象
性能特点
相对价格
丁基合成橡胶
气体、水蒸气、醛类、酮类、乙二醇类、酯类、普通的酸和酒精、过氧化物
 
非常昂贵
含氟(viton)
聚氯联苯、PCBs、苯、苯胺、氯化物、芳香族溶剂、气体
物理强度有限但很灵活
非常昂贵
氯丁(二烯)合成橡胶
大多数有机和无计酸、腐蚀性的、酒精、溶剂、石油类
防护作用取决于其生产方法(溶剂或水浸)
比较贵
天然乳胶橡胶
酸、碱、盐、酮类
可能含有令人敏感的蛋白质、有许多等级、在必须使用时才用,而且必须弹性合适
便宜
多层覆银(norfoil)
氯乙烯、ancetone、乙醚、对很多化合物都有超强的抵抗性
易划破、质轻、灵活
非常昂贵
聚氯乙烯合成热塑性橡胶
对大多数酸有非常好的抵抗力,对石油碳氧化物有抵制性
良好的耐磨性
便宜
腈合成橡胶
有广泛的好抵制性;酒精、氟里昂、氢氟酸、盐酸、磷酸
良好的物理强度和灵活性、令人适合的形状
便宜
(四)呼吸器
每个实验室应备有一个可更换滤毒剂的呼吸器。若必须在烟橱以外的地方进行涉及有害蒸气或气体的操作,例如混合化学废物,则应戴上呼吸器。清理有毒或易挥发的化学溢泻物时,亦应戴上呼吸器。应定期更换滤毒剂,以确保呼吸器可供随时使用。
九、在实验室/实验预备室使用空调设备
如学校已在某些实验室安装空调设备,这些特别室的所有使用者,包括学生、教师和实验室职员,在进行实验活动时,均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在使用本生灯或化学品时,应关掉所有空调设备,开动排气扇,并打开所有窗户。为确保实验预备室有充足的新鲜空气,每次使用预备室时,必须开动排气扇。因此,预备室空调设备和排气扇必须有连锁电力装置,当空调设备开动时,排气扇亦会自动激活,以免气体在室内积聚。然而,有关装置须容许排气扇独立开动,但不会同时自动激活空调设备。无论空调设备是否开动,均不应在预备室内处理或存放会产生有害蒸气的化学品。切勿在预备室进行会产生难闻或有害蒸气/气体的预备工作,而应在实验室的烟橱内进行。在保养空调设备方面,须注意定期清洗隔尘网。
第五节 特殊实验室的安全措施
一、电器设备的安全措施
由于在科学实验室内用电的机会甚为普遍, 经常存有触电的危险性,故学校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一)插头/适配接头/插板
1. 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BS 546或BS 1363)的三脚插头,并使用适当额定电流值的三芯软电线连接插头和电器。
2. 尽量少用适配接头(万能苏)及插板。如有需要,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BS 546或BS 1363) 并备有圆形或方形插孔及活门的三脚适配接头和插板。每个插座只可使用一个适配接头或插板,以免负荷过重。
3. 不要使用有裂缝、呈松脱现象或有过热迹象( 例如变色、焦黑或变形)的插头、适配接头或插板。
(二)电器
1. 提醒学生身体与火线接触是极为危险的。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地板上时,不可使用电器。
2. 不应在潮湿的地方(例如排水槽边)使用电器。
3. 使用电器前,应确保电器的额定电压与电源的电压配合。
4. 插入或拔出插头前,应先关掉电器或截断电源。
5. 若电器使用时可引起使用者受到电震,即使程度极为轻微,亦应立即修理。切勿使用仍未修理好的电器。
6. 通常不应在无人监察的情况下长时间开启电器。
7. 易燃液体不可贮存在电器附近,因为所挥发的气体易为电弧或电火花所点燃。
8. 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为蓄电池( 例如铅酸蓄电池)充电。
(三)高电压设备
1. 使用高电压进行实验时,在地板铺上有效的绝缘物料会较为安全。
2. 任何人均不应单独在实验室内使用高电压设备。
3. 在有需要时,应提供适当的挡板或屏障,以防触电。
4. 所有高电压设备应经常保持清洁。
5. 必须确保超高压电源的正极已接上高电阻值的限流电阻器,以限制所输出的电流。
6. 当连接超高压电源时,应确保插头的金属部分没有突出或外露。
7. 除非另有指示,否则必须将超高压电源的负极接地。
8. 如要调整电路,必须先将超高压电源关掉,以便安全。
9. 范德格拉夫起电机能产生极高的电压。在一般情况下,该设备是相当安全的,因为它所产生的电流仅属微安培水平,但仍有可能危害一些人的健康,例如心脏较弱者。实验时,如需作出任何改动,必须先把起电机放电,而起电机的底座亦应妥为接地。
(四)安全检查
1. 电器( 尤其是热板、烘箱、熔炉及电动机等发热的电器)的绝缘部分会因陈旧而失效,在实验室使用时可能会导致危险。故学校应经常检查绝缘部分的性能。
2. 如发现软线有损坏的情况,应立即将整条电线更换,切勿局部修补。
二、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机械器具由于转轴、齿轮、飞轮、传动轮等重复、往复及转动动作,易造成切割、被夹、被卷等意外事故。所以机械器具应以机械本质安全为首要,再辅以机械保养维护,操作人员训练及防护工具之使用等,以保障使用者之安全。
(一)对于下列机械设备,应有安全防护设备,其装置应依机械器具防护标准规定办理:
1.冲剪机械。
2.手推刨床。
3.木材加工用圆盘锯。
4.堆高机。
5.研磨机。
6.空压机。
对于实习场所机械之设置,应事先妥为规划,不可使其荷重或振动力超过楼地板之安全负荷能力;震动力过大之机械以放置于楼下为原则。而对于机械之原动机、转轴、齿轮、带轮、飞轮、传动轮、传动带等可能有危害人员之部分,应有护罩、护围、套胴、跨桥等防护设备。
(二)对于下列机械部分,其作业有危害人员的可能者,应设护罩、护围等设备:
1.直立式车床、多角车床等之突出旋转中加工物部分。
2.带锯(木材加工用带锯除外)之锯切所需锯齿以外部份之锯齿及带轮。
(三)对车床、滚齿机械等之高度,超过从事作业人员之身高时,应设置供人员能安全使用,且为适当高度之工作台。
(四)对于金属、塑料等加工用之圆盘锯,应设置锯齿接触预防装置。
(五)对于研磨机之使用,应依下列规定:
1.研磨轮应采用经速率试验合格且有明确记载最高使用周速度者。
2.规定研磨机之使用不得超过规定最高使用周速度。
3.规定研磨轮使用,除该研磨轮为侧用外,不得使用侧面。
4.规定研磨轮使用,应于每日作业开始前试转一分钟以上,研磨轮更换时应先检验有无裂痕,并在防护罩下试转三分钟以上。
(六)堆高机应有适当下列防护:
1.必须实施每年及每月之自动检查。
2.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特殊作业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3.设置专用充电及停放区。
要建置完善的实验场所硬件设施来完全防止所有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是不可能的,仍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组织与制度,订定工作守则,以及加强人员的教育训练落实来配合,并且实验场所工作的每一个人必须要有“安全警觉心”。安全警觉是每一个人的习惯,必须一再重复的提出讨论,资深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有热忱来指导并影响每一位工作者重视实验场所的安全及卫生,如此全面式安全卫生管理有助于避免及减少意外事故于实验场所中发生。
三、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
(一)基本要求
工作人员在实验时应穿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戴防护眼镜。
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当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作时,为防止感染性材料溅出或雾化危害,必须使用面部保护装置(护目镜、面罩、个体呼吸保护用品或其他防溅出保护设备)。
    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二)常规微生物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操作要点
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3.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4.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5.制定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6.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7.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8.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9.制定有效的防鼠防虫措施。
10.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还须注意: 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包括使用传染性材料的名称,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三)特殊的安全操作规程
1.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实验室或动物房内工作。
2.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需要的免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3.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
4.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将生物安全程序纳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6. 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
7. 严格遵守下列规定,防止利器损伤:
除特殊情况(肠道外注射和静脉切开等)外,禁止在实验室使用针、注射器及其他利器。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尽可能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人防穿透的容器中。非一次性利器必须放入厚壁容器中并运送到特定区域消毒,最好进行高压消毒。
尽可能使用无针注射器和其他安全装置。
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8.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中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9.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10.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11.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
(四)生物危险标志的使用
1.在二级以上的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入口明显位置处必须贴有生物危险标志,并标明级别。
2.所有盛装传染性物质的容器表面明显位置处必须贴有生物危险标准,并按所在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级别标明相同的级别。
第六节 工作人员的知情权与拒绝权
对于所从事的工作,任何人都有权知道它的内容及相关信息,包括它的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各种福利及劳保还有就是它的危险性。劳动内容的危险性无疑是这些应知内容里最重要的一项。对于从事工作是经常要与危险品打交道到的实验室人员来讲,这项内容的知情权是最重要的。对危险性的了解包括对以下几方面的了解:危险品的数量、性质、接触后果、防护措施、实验室的应对措施、已有条件等等。工作人员应该从自身的身体条件、适应能力、知识水平等方面作综合的评估,确定自身是否能胜任这样的工作以及发生危险自己的处理能力。但发现自己并不适合从事与某些危险品接触的工作或不具备一定的知识与抵抗能力时,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这样的工作,这就是拒绝权。当然,相应的特殊待遇就自动取消了。
以下为各单位对于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进行补贴奖励时通常参考的标准,按甲乙丙丁的次序从高到低进行补贴:
(一)甲级
  1.长期从事黄曲霉素B1亚硝胺和3—4苯并芘等强致癌物质的研究、监测工作或在实验中经常使用上述物质者
  2.长期从事有机合成、高分子合成和金属有机化合物合成等研究、生产工作,在实验或工作中经常使用多种剧毒、高毒化学药品或大量使用多种中毒化学药品,并接触上述物质的有毒气体或粉尘
  3.经常吹制或修理含汞、铅、稀有元素或其它有毒物质的玻璃仪器的专职玻璃工和石英玻璃仪器专职吹制工
(二)乙级
  1.从事4—氨基联苯,联苯胺及其盐类等一般致癌物质的研究、监测工作或实验及工作中经常使用上述物质者
  2.从事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的实验教学工作,使用剧毒、高毒化学药品并在工作中接触上述物质的有毒气体或粉尘者
  3.长期从事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含催化化学及胶体化学)等研究工作,在实验中主要使用、接触高毒以上化学药品者
  4.长期从事核磁、发射光谱等研究或测试工作,在工作中经常使用接触有毒物质者
  5.校级化学药品库剧毒化学药品和化工原料的保管、分装和发放工作者
  6.长期从事砷、汞、铅、硒、锰、铍、铬、镉、氰、磷及其化合物等剧毒物质的分析工作,经常接触上述物质的有毒气体或粉尘,包括专职化铅、铸字、浇版工
  7.在工作中接触有毒气体的专职喷漆工和发生炉煤气生产工
  8.专职从事电镜维护、操作、曝光、蒸发和电子束焊接(离子束)、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的工作人员
(三)丙级
  1.从事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含催化化学及胶体化学)等的研究和实验教学工作,经常使用接触中、低毒化学药品者
  2.从事质谱、吸收光谱、色谱的元素分析等方面的实验工作,经常使用接触有毒化学药品者
  3.专职静电复印工和暗室洗相(含彩色洗相和印刷业中的照相制版),在工作中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者
  4.从事动植物组织切片工作(不含取材、固定、包埋、切片、显微镜观察和照相等),在制片染色过程中接触甲苯等有毒物质者,或在电镜制片过程中接触锇酸等有毒有害物质者
  5.从事动物生理学实验、动物解剖学研究和标本制作、植物和昆虫标本制作保管,在工作中接触开放性汞、升汞、甲醛和砒霜等有毒化学药品者
  6.恶性肿瘤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试验的实验动物饲养工
  7.平均功率小于50瓦的激光器的研制、调试工作人员
  8.在研制、调试、使用微波设备的工作过程中,其操作位和经常观察点上的微波功率密度1日8小时连续辐射时大于38微瓦/平方厘米,或短时间间断辐射及1天辐射8小时以上日剂量超过300微瓦时/平方厘米的工作人员
  9.由于防护屏蔽条件的限制,经常暴露在电场强度大于50伏/米,或磁场强度大于5安/米的高频辐射(100千周至30兆周)下工作的人员
  10.长期在大于90分贝(dB)的噪声条件下工作(脉冲声频除外)的人员
  11.经常在38℃以上且热辐射强度达每分钟每平方厘米3卡以上的条件下工作的工种如玻璃仪器吹制工、热处理工及锻工、铸工等
12.接触矽尘作业的工种包括岩石标本的切割、磨片;石英喷砂;翻砂;水泥粉尘作业和专职砂轮切割及工具磨工等    
(四)丁级
  1.经常接触用升汞、砒霜等有毒物质消毒处理过的动物标本,从事分类鉴定工作
  2.校印刷厂直接接触冷铅的检字工、排字工(专职打字员、油印工视实际情况定)
  3.空调、冰箱等制冷设备的维修工
 
 
 
 
 
 
 
第二章 试剂的登记与贮存
    试剂的登记内容包括:试剂名称、化学式、英文名称、分子量、熔点、沸点、挥发性、毒性级别、适用范围、保存方式、安全用量、使用后残留情况及易带来的附属污染物等。登记时应绘制表格,在专用的试剂记录本上进行登记作为实验室档案资料妥善保存。
第一节 化学试剂的分类与性质简介
一、常用化学试剂的规格和标准
2-1           
中   文
简    称
英    文
优级纯试剂
GR
Guaranteed reagent
分析纯试剂
AR
Analytical reagent
化学纯试剂
CP
Chemical pure
实验试剂
LR
Laboratory reagent
超纯试剂
UP
Ultra pure
生化试剂
BC
Biochemical
光 谱 纯
SP
Spectrum pure
气相色谱
GC
Gas chromatography
指 示 剂
Ind
Indicator
层 析 用
FCP
For chromatograph purpose
工 业 用
Tech
Technical grade
除常用规格外还有一些特殊用途试剂
          特    纯    EP
          分 析 用    PA
          合    成    FS
          基    准    PT
          生物试剂    BR
          分 光 纯    UV
          红外吸收    IR
          液相色谱    LC
          核磁共振    NMR
二、常用化学试剂的分类
(一)无机分析试剂
无机分析试剂(Inorganic analytical reagent)是用于化学分析的常用的无机化学物品。其纯度比工业品高,杂质少。
(二)有机分析试剂
有机分析试剂(Organic reagents for inorganic analysis)是在无机物分析中供元素的测定、分离、富集用的沉淀剂、萃取剂、螯合剂以及指示剂等专用的有机化合物,而不是指一般的溶剂、有机酸和有机碱等。这些有机试剂必须要具有较好的灵敏度和选择性。
三)实验基准材料与试剂
1.基准试剂 基准试剂(Primary standards)是纯度高、杂质少、稳定性好、化学组分恒定的化合物。在基准试剂中有容量分析、pH测定、热值测定等等分类。每一分类中均有第一基准和工作基准之分。凡第一基准都必须由国家计量科学院鉴定,生产单位则利用第一基准作为工作基准产品的测定标准。目前,商业经营的基准试剂主要是指容量分析类中的容量分析工作基准[含量范围为99.95%~100.05%(重量滴定)]。一般用于标定滴定液。
2.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Standard substance)是用于化学分析、仪器分析中作对比的化学物品,或是用于校准仪器的化学品。其化学组分、含量、理化性质及所含杂质必须已知,并符合规定或得公认。微量分析试剂。
3.微量分析试剂(Micro-analytical reagent)适用于被测定物质的许可量仅为常量百分之一(重量约为1~15毫克,体积约为0.01~2毫升)的微量分析用的试剂。
4.有机分析标准品 有机分析标准品(Organic analytical standards)是测定有机化合物的组分和结构时用作对比的化学试剂。其组分必须精确已知。也可用于微量分析。
5.农药分析标准品 农药分析标准品(Pesticide analytical standards)适用于气相色谱法分析农药或测定农药残留量时作对比物品。其含量要求精确。有由微量单一农药配制的溶液,也有多种农药配制的混合溶液。
6.折光率液 折光率液(Refractive index liquid)为已知其折光率的高纯度的稳定液体,用以测定晶体物质和矿物的折光率。在每个包装的外面都标明了其折光率。
7.当量溶液 当量溶液(Normal solution)为一升溶液中含有一克当量溶质的水溶液,即指浓度是1N的溶液。
8.指示剂 指示剂(Indicator)是能由某些物质存在的影响而改变自己颜色的物质。主要用于容量分析中指示滴定的终点。一般可分为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指示剂、吸附指示剂等。指示剂除分析外,也可用来检验气体或溶液中某些有害有毒物质的存在。
9.试纸 试纸(Test paper)是浸过指示剂或试剂溶液的小干纸片,用以检验溶液中某种化合物、元素或离子的存在,也有用于医疗诊断。
10.仪器分析试剂 仪器分析试剂(Instrumental analytical reagents)是利用根据物理、化学或物理化学原理设计的特殊仪器进行试样分析的过程中所用的试剂。
11.原子吸收光谱标准品 原子吸收光谱标准品(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scopy standards)是在利用原子吸收光谱法进行试样分析时作为标准用的试剂。
12.色谱用 色谱用(For chromatography)试剂是指用于气相色谱、液相色谱、气液色谱、薄层色谱、柱色谱等分析法中的试剂和材料,有固定液、担体、溶剂等。
13.电子显微镜用 电子显微镜用(For electron microscopy)试剂是在生物学、医学等领域利用电子显微镜进行研究工作时所用的固定剂、包埋剂、染色剂等的试剂。
14.核磁共振测定溶剂 核磁共振测定溶剂(Solvent for NMR spectroscopy)主要是氘代溶剂(又称重氢试剂或氘代试剂),是在有机溶剂结构中的氢被氘(重氢)所取代了的溶剂。在核磁共振分析中,氘代溶剂可以不显峰,对样品作氢谱分析不产生干扰。
15.极谱用 极谱用(For polarography)试剂是指在用极谱法作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时所需要的试剂。
16.光谱纯 光谱纯(Spectrography)试剂通常是指经发射光谱法分析过的、纯度较高的试剂。
17.分光纯 分光纯(Spectrophotometric pure)试剂是指使用分光光度分析法时所用的溶液,有一定的波长透过率,用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四)生化材料与试剂
1.生化试剂 生化试剂(Biochemical reagent)是指有关生命科学研究的生物材料或有机化合物,以及临床诊断、医学研究用的试剂。由于生命科学面广、发展快,因此该类试剂品种繁多、性质复杂。
2.生物碱 生物碱(Alkaloid)为一类含氮的有机化合物,存在于自然界(一般指植物,但有的也存在于动物)。有似碱的性质,所以过去又称为赝碱。大多数生物碱均有复杂的环状结构,氮素多包括在环内,具有光学活性。但也有少数生物碱例外。已知生物碱种类很多,约在2,000种以上,有一些结构式还没有完全确定。它们结构比较复杂,可分为59种类型。但生物碱均为含氮的有机化合物,总有些相似的性质: 1)形态:大多数生物碱是结晶形固体;有些是非结晶形粉末;还有少数在常温时为液体,如烟碱(Nicotine),毒芹碱(Coniine)等。 2)颜色:一般为无色。只有少数带有颜色,例如木兰花碱(Magnoflorine)、蛇根碱(Serpentine)等均为黄色。 3)味感:不论生物碱本身或其盐类,多具苦味,有些味极苦而辛辣,还有些刺激唇舌的焦灼感。 4)酸碱反应:大多呈碱性反应。但也有呈中性反应的,如秋水仙碱;也有呈酸性反应的,如茶碱和可可豆碱;也有呈两性反应的,如吗啡(Morphine)和槟榔碱(Arecaadine)。 5)溶解度:大多数生物碱均几乎不溶或难溶于水。能溶于氯仿、乙醚、酒精、丙酮、苯等有机溶剂。也能溶于稀酸的的水溶液而成盐类。生物碱的盐类大多溶于水。但也有不少例外,如麻黄碱(Ephedrine)可溶于水,也能溶于有机溶剂。又如烟碱、麦角新碱(Ergonovine)等在水中也有较大的溶解度。 6)旋光性:大多数生物碱含有不对称碳原子,有旋光性,多数呈左旋光性。只有少数生物碱,分子中没有不对称碳原子,如那碎因(Narceine)则无旋光性。还有少数生物碱,如烟碱,北美黄连碱(Hydrastine)等在中性溶液中呈左旋性,在酸性溶液中则变为右旋性。 7)挥发性:在常压时绝大多数生物碱均无挥发性。直接加热先熔融,继被分解;也可能熔融而同时分解。只有在高度真空下才能因加热而有升华现象。但也有些例外,如麻黄碱,在常压下也有挥发性;咖啡因在常压时加热至180℃以上,即升华而不分解。生物碱大都用于医药治疗及研究。少数品种用于分析[如白路新(Brucine)测定硝酸盐]或作为对比样品。 生物碱一般性质较稳定,在贮存上除避光外,不需特殊贮存保管。
3.氨基酸 氨基酸(Amino acid)为分子结构中含有氨基(―NH2)和羧基(―COOH)的有机化合物。通式是H2NRCOOH。根据氨基连结在羧酸中碳原子的位置,可分为α、β、γ、δ……的氨基酸( C……C―C―C―C―COOH)。α-氨基酸是组成蛋白质的基本单位。蛋白质经水解,即生成20多种α-氨基酸,如甘氨酸、丙氨酸、天冬氨酸、谷氨酸等。根据其结合基团不同,可分为脂肪族氨基酸、芳香族氨基酸、杂环氨基酸、含硫氨基酸、含碘氨基酸等,其理化特性大致有: 1)都是无色结晶。熔点约在230℃以上,大多没有确切的熔点,熔融时分解并放出CO2;都能溶于强酸和强碱溶液中,除胱氨酸、酪氨酸、二碘甲状腺素外,均溶于水;除脯氨酸和羟脯氨酸外,均难溶于乙醇和乙醚。 2)有碱性[二元氨基一元羧酸,例如赖氨酸(lysine)];酸性[一元氨基二元羧酸,例如谷氨酸(Glutamic acid)];中性[一元氨基一元羧酸,例如丙氨酸(Alanine)]三种类型。大多数氨基酸都呈显不同程度的酸性或碱性,呈显中性的较少。所以既能与酸结合成盐,也能与碱结合成盐。3)由于有不对称的碳原子,呈旋光性。同时由于空间的排列位置不同,又有两种构型:D型和L型,组成蛋白质的氨基酸,都属L型。 由于以前氨基酸来源于蛋白质水解(现在大多为人工合成),而蛋白质水解所得的氨基酸均为α-氨基酸,所以在生化研究方面氨基酸通常指α-氨基酸。至于β、γ、δ……ω等的氨基酸在生化研究中用途较小,大都用于有机合成、石油化工、医疗等方面。氨基酸及其衍生物品种很多,大多性质稳定,要避光、干燥贮存。
4.抗菌素 抗菌素(Antibiotic),又名抗生素,是各种生物体(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特别是土壤微生物)生命代谢活动的产物,具有在低浓度时也能选择性地抑制它种微生物、病毒以及组织细胞的性能。目前抗菌素已发展到2,000多种,但实际广泛应用的尚不多。抗菌素的化学结构各异、性质不一,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32类,如肽类、核苷类、蛋白质类、大环类、多稀大环内酯类等等。目前对抗菌素的研究和应用日益扩大。在医药上可防治各种传染病;在畜牧方面,可防治禽兽的疾病,促进幼龄禽兽的发育,节约饲料和提高肉产量等;在农业方面可防治植物病害、刺激植物生长、提高作物产量;在工业上可用作鱼、肉、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保鲜剂,长期受潮受热易于变质失效,故对大多数抗菌素应防潮,以及阴凉处保存。有些还应放在低温处。
5.糖(碳水化合物) 糖类(Saccharide),又称碳水化合物(Carbohydrate),旧称醣,广泛存在于动植物中,是多羟基醛或多羟基酮以及它们的缩合物和某些衍生物的总称。按缩合结构的不同可分为:1)单糖(Monosaccharide),其通式为(CH2On)n的多羟基醛或酮的化合物。天然单糖n=5~7,即五碳糖(Pentose)如阿拉伯糖、木糖等,六碳糖(Hexose)如葡萄糖、甘露糖等,七碳糖(Heptose)如景天庚糖等。单糖多为白色结晶。有甜味。易溶于水,难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等极性小的有机溶剂。由于有不对称碳原子,故具旋光性,而且有D及L立体异构体。天然的单糖多为D型。 2)低糖类(Oligosaccharide),又称寡糖类、或低聚糖类,是由2~10分子单糖所组成(单糖之间以缩醛链方式结合)。如蔗糖(Saccharose),乳糖(Lactose),棉子糖(Raffinose)等。低糖类均是无色结晶,易溶于水,难溶于或不溶于有机溶剂,有甜味。 3)多糖类(Polysaccharide),是指10个分子以上的或更多单糖缩合而成的化合物,如纤维素(Cellulose),淀粉(Starch),菊粉(Inulin)等。多糖类已失去一般糖的性质,大多为无定形化合物,无甜味,难溶于水,不溶于有机溶剂,有的与水共同加热能生成糊状化合物。 糖类可产生多种衍生物。多糖的衍生物有树胶(Gum)、果胶(Pectin)、琼脂(Agar)、肝素(Heparin)等,苷也可算为糖的衍生物。糖类可用于配制培养基以及医药研究和治疗等。糖类的物理化学性质比较稳定,一般不需特殊贮存保管,但长期贮藏应防止受潮、发霉、变质。
6.酶 酶(Enzyme),旧称酵素。为具有特殊催化能力的蛋白质。它由生物体(动物、植物、微生物)产生,也可说酶是一种生物催化剂。它在生物体内持续地促进大量复杂的化学反应。如淀粉酶催化剂淀粉和糖原水解成糊精和麦芽糖;蛋白酶催化蛋白质水解成肽;脂肪酶催化油脂水解成脂肪酸和甘油。酶的性质不很稳定,易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被破坏,丧失活力。要较好地保存,关键在于水分和温度,水分越高,越不稳定;温度越高,越易被破坏。一般需在低温处(4℃以下,有的要求在-20℃以下)保存,但即使干燥冷藏,长期贮存后仍能逐渐降低或丧失其活性而变质。所以酶制剂大多规定一定的贮存期。
7.甘油酯及磷脂
1)甘油酯(Glyceride)通常是指甘油和脂肪酸(饱和的和不饱和的)经酯化所生成的酯类,根据结合脂肪酸的分子数目可分为甘油一脂肪酸酯C3H5(OH)2(OCOR),甘油二脂肪酸酯C3H5(OH)(OCOR)2和甘油三脂肪酸酯C3H5(OCOR)3。高碳数的脂肪酸甘油酯广泛存在于动植物的组织中。甘油酯是中性物质,不溶于水,能溶于有机溶剂,能被氢氧化钠水解,水解后生成脂肪酸的钠盐和甘油。多数甘油酯性质稳定,在正常贮存中不易发生变质。
2) 磷脂(Phoxpholipid)为含一分子或多分子磷酸基团的类酯状物质,是生物体内主要成分,存在于脑、肝、蛋黄和大豆等组织中参加生化活动,磷脂中主要有卵磷脂和脑磷脂。磷脂极易溶于有机溶剂(乙醚、苯、三氯甲烷等),部分溶于乙醇,极难溶于丙酮和乙酸乙酯。所有磷脂有亲水胶体的特性,接触水时就膨胀。易被碱性甚至被酸性的水溶液所水解。磷脂在工业上广泛的用于乳化剂,脑磷脂可用于肝功能试验。科学上主要用于生化研究。 磷脂的理化性质不稳定,受潮受热易分解变质。大多数磷脂应防潮、冷冻保存。
8.碱基、核苷及核苷酸 碱基(Base)是核酸水解所产生的含氮杂环化合物。主要是嘧啶或嘌呤的衍生物。 核苷(Nucleoside)是由碱基、戊糖(D-核糖或2-脱氧-D-核糖)组成的化合物。通常为无色结晶,熔点较高,大多易溶于热水,在冷水中较难溶解。
9.核苷酸(Nucleotide),是由核苷、磷酸组成的化合物,是核酸的组成单位,可由核酸水解而得,也可以单体形式存在于生物体内。通常为无色结晶,熔点甚高,熔化前就可能分解。溶于水,但不溶于有机溶剂。除5'-鸟嘌呤核苷酸和肌苷酸有鲜味外,其它核苷酸均有酸味。核苷及核苷酸少数品种用于食品工业及医药外,大多品种用于生化合成及研究。 核苷及核苷酸品种繁多,要求不一,稳定性各异,一般以防潮、阴凉或冷冻处保存为宜。
10多肽物质 多肽(Polypeptide)是由很多分子的氨基酸通过酰胺键(即肽键)缩合而成的化合物,一般以10个以上氨基酸分子缩合的称为多肽(也有3个以上氨基酸分子缩合称为多肽的)。由蛋白质水解制得,也可人工合成。多肽大多性质不稳定,长期贮存宜防潮,放在4℃以下的地方。
11.蛋白质 蛋白质(Protein)是细胞组成的基本物质,为各种α-氨基酸借酰胺键(即肽键)连接起来,形成一类高分子量多肽(蛋白质与多肽至今还没有明确的界线)。分子量很大可以达到数百万,甚至在千万以上,结构复杂,官能团性质多样。少数蛋白质已可以制成结晶状态。多数蛋白质可溶于水,而生成胶体溶液。不过,各种蛋白质的性质不同,在溶剂中溶解度也会不同。蛋白质的水溶液,振摇后能产生肥皂样的泡沫。一般煮沸蛋白质的水溶液,蛋白质即被凝固,浓乙醇也会使蛋白质凝固。蛋白质一般不溶于有机溶剂。蛋白质可以酶解或水解成为氨基酸。蛋白质易受潮受热而分解、发霉、变质,一般均应防潮,对一些极易受温度影响而变质的蛋白质制品,需贮存于4℃的冷冻处。
12.激素及甾族化合物 激素(Hormone)前称荷尔蒙,此词来源于希腊语,有刺激兴奋的意义。激素具有能维持动物体内各种生理机能活动和代谢过程的协调,以及促进生长和繁殖等作用。激素在化学结构上可分为三大类:1)含氮激素,包括氨基酸衍生物(如甲状腺素等),蛋白质类化合物(如胰岛素等),胺类衍生物(如肾上腺素等);2)甾族化合物,主要是性激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3)前列腺素,是不饱和脂肪酸类。最初,激素都由生物体内提取,现在大多数激素的化学结构都已知道,而且还可以人工合成。对激素原来只限于动物,目前已发展到植物,称为植物激素(Plant hormone),也有称为植物生长调节剂(Plant growth regulator),如脱落酸、赤霉素等。植物激素绝大部分是从微生物或动物的尿中分离出来,而其结构及化学活性也简单得多。
13.甾族化合物(Steroid),又称类固醇,范围很广,如胆甾醇、麦角甾醇,胆酸、维生素D、雄性激素、雌性激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皂素等均为甾族化合物,广泛分布于动植物中。激素与甾族化合物品种很多,在贮存上,一般需防潮避光。对有些激素,特别对蛋白质一类的激素,还需在4℃以下冷冻保存。
14.维生素及辅酶 维生素(Vitamin),旧称维他命(一般在"维生素"后另加拉丁字母A、B、C、D……等字母,这仅表明是被发现的先后,与其结构无关,目前有些已改用化学名)。维生素为生物生长和代谢所必需的微量有机物。大致可分为脂溶性维生素和水溶性维生素,前者能溶于脂肪,如A、D、E、K维生素等,后者能溶于水,如B族维生素和维生素C。B族维生素包括B1、B2、B6、B12、烟酸、叶酸、泛酸、胆碱等,它们大多数是某些辅酶的组成部分。现在许多维生素都可人工合成。辅酶(Coenzyme),是某些酶催化作用中所必需的非蛋白质小分子有机物质。同辅基的区别是,通常与酶蛋白没有紧密结合。许多辅酶是维生素的衍生物,有些辅酶(如辅酶Ⅰ、Ⅱ等)可改用化学名。维生素及辅酶,化学结构各异、物理性状不一。有些纯的维生素及辅酶需要避光冷藏。
15.培养基 培养基(Medium)是供微生物、植物和动物组织生长和维持用的人工配制的养料,一般都含有碳水化合物、含氮物质、无机盐(包括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和水等。有的培养基还含有抗菌素和色素。按所用原料不同,可分为两类:应用肉汤、马铃薯汁等天然成分配制的,称为天然培养基;应用化学药品配成并标明成分的,称为合成培养基或综合培养基。化学试剂中的培养基,大多为合成培养基。由于液体培养基不易长期保管,现在均改制成粉末。培养基由于配制的原料不同,使用要求不同,而贮存保管方面也稍有不同。一般培养基在受热、吸潮后,易被细菌污染或分解变质,因此一般培养基必须防潮、避光、阴凉处保存。对一些需严格灭菌的培养基(如组织培养基),较长时间的贮存,必须放在2~6的冰箱内。
16.生物缓冲物质 生物缓冲物质(Biological buffer substance),或称为生物缓冲剂(Biological buffer),为供生物学和生化学方面在分离、分析、合成等研究中调节、控制以及减少在其它化学反应中发生的氢离子浓度的变化用。生物缓冲物质的质量要求严格,如pKa值约在6~8之间;在水系中要有较好的溶解性,在有机溶剂中要有极小的溶解性;对生物膜要较无渗透性;受浓度、温度,以及介质中离子的影响要极小;能与阳离子形成可溶性络合物;干燥或溶液状态有极好的稳定性,能抗酶或非酶的降解;对可见光和紫外光有极小的吸收值等。生物缓冲物质大多为固体粉末,在贮存上一般无特别要求。
三、化学品的环境参数
(一)化合物在水中的溶解度(S
    在对化学物质,特别是有毒化学物的环境监测和环境效应研究过程中,它们在水中的溶解度可能是影响化学物在各种环境要素,如大气、水体、水生生物和沉积物(底质)中迁移、转化的最重要性质之一。大部分无机化合物在水中呈离子态,故其溶解度都比较大,许多有机物呈非离子态,在水中的溶解度则比较小。非离子性化合物的溶解性,主要取决于他们的极性,非极性或弱极性的化合物易溶于非极性或弱极性溶剂中,反之,强极性化合物易溶于极性溶剂,水是强极性溶剂之一。所以甲苯、四氯化碳等非极性化合物在水中溶解甚少,芳烃类化合物属弱极性,在水中的溶解度也不大。随着芳烃环上取代基的增加(如PAH),它们在水中的溶解度变得越来越小,相反强极性的醇,有机酸等及带OH、SH、NH2基团的化合物在水里的溶解度则相当大。
(二)辛醇-水分配系数(KOW
     KOW是有机化合物在水和N-辛醇两相平衡浓度之比。根据研究发现,辛醇对有机物的分配与有机物在土壤有机质的分配极为相似,所以当有了化合物在辛醇和水中的分配比KOW以后,就可以顺利地计算出KOC。通常,有机物在水中的溶解度往往可以通过它们对非极性的有机相的亲和性反映出来。亲脂有机物在辛醇-水体系中有很高的分配系数,在有机相中的浓度可以达到水相中浓度的101—106倍,例如常见的环境污染物PAH、PCBS和邻苯二酸酯等。在辛醇-水体系中的分配系数是一个无量纲值。KOW值是描述一种有机化合物在水和沉积物中,有机质之间或水生生物脂肪之间分配的一个很有用的指标。分配系数的数值越大,有机物在有机相中溶解度也越大,即在水中的溶解度越小。
(三)沉积物-水分配系数(KOC
     KOC是化合物在水和沉积物-土壤两相中的平衡浓度关系,它也是单位重量沉积物上吸附的化合物量除以单位体积环境水中溶解的该同一化合物量之比值。KOC是表示某化合物在固液两相中浓度分配的一个定量参数,通过这一参数可以根据其在水中的浓度,来预测化合物在沉积物或土壤中的浓度分布,因此这一参数在环境科学的研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KOW值可以用来预测某化合物在水体环境中的行为,利用分配系数来推测化合物在环境中的分配。实际上是基于水、沉积物和生物之间分配的各种分子反应力,因为这种反应力与辛醇-水体系十分相似。
(四)蒸气压(PV
     化合物的蒸气压表达了该化合物从环境水相向大气中的迁移程度,一般而言,具有高蒸气压,低溶解度和高活性系数的化合物最容易挥发,挥发的速度有时还决定于风、水流和温度。一般低分子量的化合物如烷烃、单环芳烃和一些有机氮化物都有很高的蒸气压和很低的水溶性,有的资料也用享利常数HC来表示化合物的挥发性(计算单位Torr/mol)。HC表示在标准温度和压力下,化合物在空气和水中的相对平衡浓度,蒸气压与化合物在水中溶解度的比值,表示该化合物的挥发性。
(五)生物转化和降解系数(Kb
      生物转化是指生物酶对化合物的催化转化过程。生物转化的可能性取决于化合物的稳定性和毒性,经驯化的微生物的存在以及环境因素等(包括pH值、温度,溶解氧的量和可利用的氮)。生物降解的难易程度通常称为可生化性。可生化的比例经常用来表示用生化法处理含毒有机废水的重要指标,生化过程是一个较长的过程。生物转化速率的二级反应速率常数,决定于化合物的浓度和微生物的量。
(六)生物富集系数(BCF
      BCF是生物组织(干重)中化合物的浓度和溶解在水中的浓度之比。也可以认为是生物对化合物的吸收速率与生物体内化合物净化速率之比,生物富集系数是描述化学物质在生物体内累积趋势的重要指标。如根据IRPTC的资料,生活在PCB含量为1µg/L水中的鱼类,28天后的富集系数为水体中含量的37000倍,再放回不含PCB的清洁水中,84天以后的净化率为61%。水生生物在水体中对化学物质的吸收和积累作用,往往是通过水和脂肪之间的分配来完成的。
例:有毒有机化合物的主要环境参数(氯苯类)
化合物名称
分子量
S
KOW
KOC
Pv
Kb
BCF
1,2-二氯苯
147.01
100(20℃)
3.6E3
1.7E3
1.0(20℃)
1E-10
6.7E3
1,3-二氯苯
147.01
123(25℃)
3.6E3
1.7E3
2.28(25℃)
1E-10
6.7E3
1,4-二氯苯
147.01
79(25℃)
3.6E3
1.7E3
1.18(25℃)
1E-10
6.7E3
1,2,4-三氯苯
181.45
30(25℃)
1.9E4
9.2E3
0.29(25℃)
1E-10
3.0E5
氯苯
112.56
488(25℃)
690
330
11.7(20℃)
3E-9
1.5E3
六氯苯
284.79
6E-8(25℃)
2.6E6
1.2E6
1.09E-5(20℃)
3E-12
2.5E6
1,2-联苯肼
184.2
1.84E3
871
418
2.6E-5(25℃)
1E-10
1.9E3
1,2-二氯丙烷
112.99
2.7E-3
105
51
42(20℃)
1E-10
2.8E2
异佛尔酮
138
1.2E4
180
87
0.38(20℃)
3E-9
4.6E2
丙烯醛
56.06
2.1E5(20℃)
1.02
0.49
220(20℃)
3E-9
4.38
丙烯腈
53.1
7.9E4(25℃)
1.78
0.85
100(23℃)
3E-9
7.2
备注:S------化合物在水中的溶解度
KOW----辛醇-水分配系数
KOC----沉积物-水分配系数
PV-----蒸气压
Kb-----生物转化和降解系数
BCF----生物富集系数
第二节   有毒物质的分类与分级
一、有毒物质的分类
在实验室接触到的有毒物质绝大多数是各种化学药品、试剂、一些生物试剂及放射性物品。
(一)有毒化学品的分类如下
1.胺类:一甲胺、乙胺、二乙醇胺、二丙胺、二苯胺、正丁胺、丙胺、对甲苯胺、对苯二胺、对硝基苯胺、邻甲苯胺、邻苯二胺、氨基苯、α-萘胺、硝基胺等等以及这些物质的各种同系物。
2.烃类:乙炔、乙烯、乙烷、正己烷、正壬烷、丁烷、己烷、丙炔、丙烯、丙烷、戊烷、甲烷、汽油、环氧乙烷、氧化丙烯、硝基甲烷、硫氢甲烷等等以及这些物质的各种同系物。
3.卤代烃类:二氯一氟甲烷、二氟氯乙烷、氯乙烷、溴乙烷、四氯化碳、四氯乙烯、氟里昂-11、氯乙烯、氟里昂12、碘乙烷等等以及这些物质的各种同系物。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提出优先污染物黑名单,共有14类水中优先污染物。其中包括:卤代烃类、苯系物、氯代苯类、酚类、硝基苯类、 苯胺类、农药、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等。在实验室登记过程中要着重注意这些药品试剂,以防对环境带来更大的污染。
(三)生物试剂的分类
二、有毒物质分级
(一)有毒物质的分级方法
1.农药类
通过对农药的毒性分级,作为衡量农药急性毒性大小的指标,以此预防高毒农药在运输、贮存、使用时发生中毒和污染。表2-3即为我国目前规定的农药急性毒性分级暂行标准。
2-3我国农药急性毒性的分级标准(暂定)      LD50mg/kg
给药途径
I级(高毒)
II级(中毒)
III级(低毒)
大鼠口服
<50
50-500
>500
大鼠经皮(24小时)
<200
200-1000
>1000
大鼠吸入
<2
2-10
>10
鱼毒(鲤鱼)(TLm48)
<1
1-10
>10
    也有人提出将毒性分为七级:
    极毒……………………LD50≤1mg/kg
     剧毒……………………LD50≤1-50mg/kg
    高毒……………………LD50≤50-100mg/kg
    中毒……………………LD50≤100-500mg/kg
    低毒……………………LD50≤500-5000mg/kg
    微毒……………………LD50≤5000-15000mg/kg
    实际无毒………………LD50>15000mg/kg
2.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分级
2-4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分级
毒性分级
大鼠一次经口
LD50(mg/kg)
6只大鼠吸入4h死亡2~4只的浓度(ppm)
兔涂皮时
LD50(mg/kg)
对人可能致死量
(g/kg)
总量(g)
(60kg体重)
剧毒
<1
<10
<5
<0.05
0.1
高毒
1-
10-
5-
0.05-
3
中等毒
50-
100-
44-
0.5-
30
低毒
500-
1000-
350-
5-
250
微毒
5000-
10000-
2180-
>15
>1000
注:摘自《化学物质毒性全书》。
3.化学危险品刺激作用的分级
2-5化学危险品刺激作用的分级(根据对人和动物的刺激阈浓度)浓度单位mg/m3
分    级
人主观感觉到刺激
家兔呼吸速率改变
大鼠呼吸系统改变
猫唾液分泌增加
I极强刺激
<20
<500
<50
<900
II强刺激
20~200
500~5000
50~500
900~9000
III中等刺激
201~2000
5001~50000
501~5000
9001~90000
IV弱刺激
>2000
>50000
>5000
>90000
    ①按一组指标确定。
   注:摘自经济互助委员会、公共卫生协作常设委员会,《工业毒理学问题》(英文),GKNT,莫斯科,1986。
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见表2-6)
三、我国经选择的优先登记的有毒化学品 
1987年8月,IRPTC中国登记组于青岛召开第四届IRPTC国内联络员工作会议,与会代表以危害大、污染严重和我国拥有一定数量的毒性实验资料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为原则,提出了40种(类)优先登记的有毒化学品清单(见表2-7)
四、我国潜在有毒化学品优先登记名单
     本名单是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提出的,共有55种有毒化学品(表2-8)。
说明以上物品具有一定毒性,但其对于人员的伤害和对于环境的破坏性还没有在一定的浓度和时间内表现出来,但仍须加以重视,程度仅次于优先物。
五、潜在致癌剂的危害等级
致癌性是筛选优先污染物的重要依据之一,下表列出了美国EPA公布的200种致癌剂的危害等级。其中的参数含义为:
(一)证据的充分程度(Degree of Evidence
化学品对人体的致癌性证据之充分程度可以分为下列几类。
(1)证据充分,指致癌剂和人体癌症之间有因果关系。
(2)证据有限,指能提供一些可信的致癌性证据,但证据尚有限,还需作进一步补充。
2-6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GB5044-85
 
指标
I(极度危害)
II(高度危害)
III(中度危害)
IV(轻度危害)
1
急性毒性(LC50或LD50)
吸入(mg/m3
<200
200-
2000-
>20000
经皮(mg/kg)
<100
100-
500-
>2500
经口(mg/kg)
<25
25-
500-
>5000
2
急性中毒状况
易中毒,
后果重
可中毒,预后好
偶可中毒
尚无急性中毒但有影响
3
慢性中毒状况
患病率高    (≥5%)
患病率较高 (≥5%)       或症状发生率高(≥20%)
偶有中毒病例,或症状发生率较高(≥10%)
无慢性中毒而有慢性影响
4
慢性中毒后果
脱离后继续进展,或不能治愈
脱离后可基本治愈
脱离后可恢复,不致造成严重后果
胶离后可自行恢复,无不良后果
5
致癌性
人类致癌
人可疑致癌
动物致癌
无致癌性
6
最高容许浓度(mg/m3
<0.1
0.1-
1.0
>10
 
2-7 经选择的优先登记的有毒化学品清单
1、镉
11、苯并[a]芘
21、杀灭菊酯
31、甲基1605
2、铅
12、一氧化碳
22、二氯甲烷
32、氨基甲酸酯类
3、汞
13、二氧化硫
23、杀虫脒
33、黄曲霉毒素
4、氟
14、氮氧化物
24、氯丁二烯
34、丙烯腈
5、砷
15、氯乙烯
25、稀土元素
35、丙烯酰胺
6、石棉
16、硒
26、苯胺
36、酯类
7、苯
17、甲醛
27、氰化物
37、矾
8、甲基汞
18、锰
28、亚硝胺
38、三硝基甲苯
9、镍
19、氯化物
29、硝酸盐
39、滴滴涕
10、铬
20、乐果
30、甲基丙烯酸酯类
40多氯联苯
   以上化学品在我国为优先毒性等级,说明其毒性强,应加以注意和保管。
2-8 我国潜在有毒化学品优先登记名单
1、乙醛
15、1,2,4-三氯苯
29、四氯化碳
43、铅
2、乙酸
16、1,1,1-三氯乙烷
30、四氯乙烯
44、氯苯
3、乙苯
17、三氯乙烯
31、汞
45、氯仿
4、乙酸酐
18、五氯酚
32、多氯联苯
46、喹啉
5、乙酸戊酯
19、六氯苯
33、吡啶
47、氯甲烷
6、1,3-二氯苯
20、六六六
34、苯
48、氯乙烯
7、1,4-二氯苯
21、丙酮
35、苯胺
49、硝基苯
8、二甲苯
22、石棉
36、苯酚
50、对-硝基酚
9、二硫化碳
23、甲醛
37、环已烷
51、邻-硝基甲苯
10、1,2-二氯乙烷
24、甲醇
38、苯乙烯
52、蒽
11、二氯甲烷
25、甲苯
39、苯甲醛
53、溴甲烷
12、间-二硝基苯
26、丙烯醛
40、环氧乙烷
54、滴滴涕
13、N,N-二甲基苯胺
27、丙烯腈
41、毒杀芬
55、氰化钠
14、酞酸二正丁酯
28、艾氏剂
42、氨
 
3)证据不充分,可能有3种情况,①能获取的致癌性数据很少;②与证据有关的研究尚不能排除偶然性、误差及混淆等情况;③研究结果无致癌性证据。
根据动物实验取得的致癌性证据的充分程度可分4级。
     1级,致癌性证据充分。
     2级,致癌性证据有限。
     3级,致癌性证据不充分。
     4级,无致癌性证据。
(二)IARC标准分组
      国际癌症研究所(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简称IARC)将人类的肿瘤风险分为3组。
1组:列在此组内的化学品属致癌物,流行病学和暴露实验均已肯定,基致癌证据是充分的。
2组:化学品可能对人体有致癌性。其中有的对人体的致癌性证据几乎是“充分的”,另一类的证据不够充分。证据程度较高的为A组,较低的为B组。例如,2A指对人体的致癌性至少存在着有限证据。当动物证据充分而人体数据不充分时,归入2B。
3组:列在本组中的化学品对人类没有致癌性。
(三)潜力因素值FPotency Factor Estimate
潜力因素值F定义为1/ED10。ED10等于10%终身致癌风险的致癌剂剂量。F可以和致癌性的确认证据一起,用来划分化学品潜在致癌性的危险等级。
(四)潜力因素分组(Potency factor Grouping
由于潜力因素值F可表示致癌危险性的相对大小,因而,可将潜在致癌剂的相对潜力因素分为4组。潜力因素最高的化学品分在1组,中等潜力因素的为2组,低潜力因素的为3组,最低潜力因素的为4组。
(五)致癌危害等级(Cancer Hazard Ranking
     根据人和动物试验所取得的致癌性证据,结合潜力因素分组数据,可将化学品致癌危害等级分为高、中、低3级。
   具体化学物品的潜在致癌性见附表。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包装标志
实验室所用药品绝大多数是危险品,这就要求在这些试剂药品的包装运输上一定要做到清晰明白,并有警示的作用。以下的包装运输标志为国家标准,应按其实施。  根据国家标准GB12268-90,化学危险物品分为以下十类:1 爆炸品;2 易燃液体 ;3 易燃固体;4 自燃物品;5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6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7 遇水燃烧物品;8 毒害品 ;9 放射性物品; 10 腐蚀性物品。其标志如下:
第四节 危险化学物质的储存方法
任何可能导致人体受伤或财物损毁的化学品,均称为危险化学品。化学品之所以有危险, 是因为具有腐蚀、易燃、刺激、有毒、有害、氧化、爆炸或致癌的性质。大部分危险化学品均具有多于一种上述的性质。为免发生意外,在贮存化学品时,必须有妥善的管理及进行例行检查,并须附有清楚明确的标签。
一、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一般安全措施
(一)贮存
1.危险化学品须置于适当的容器,并标明化学品名称,存放于锁上的房间或柜内( 在实验时使用除外)。该房间或贮物柜的锁匙,必须由主管实验室的教师负责保管。
2.学校如设有化学品贮物室,应把大部分的化学品存放于该贮物室内,但应避免贮存过量的化学品。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品,不得超出《危险品(一般)条例》所规定的豁免限额及总数量。
3.学生不得进入预备室或贮物室。
4.倘学校实验室并无毗连的预备室/贮物室,则校监、校长、理科教师及实验室技术员应承担更大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妥为存放于锁上的贮物柜内,防止学生自行取用。
5.贮存化学品的房间应保持空气流通。
6.挥发性液体须贮存于阴凉而远离日照或热源的地方,而且不应盛满整个容器。
7.易燃化学品宜存放于耐火的贮物柜内。切勿把易燃液体置于架上或学生容易接触的地方。应将这类化学品锁于远离热源的柜中。
8.互相化合而可能产生气体、火焰或爆炸的化学品,必须分隔存放。
9.一般来说,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不应存放在高架上,以免取用时容器堕下而发生意外。存量较多的浓硫酸、硝酸、氢氯酸、0.88氨水及易燃液体, 应尽量存放在接近地面处。
(二) 化学品供应
在采购新化学品前,应先评估其危险性,并尽可能选用危险性较低的替代品。所有化学品必须有清楚的卷标(宜盖上送抵学校的日期)及妥善存放,并须备存详尽的记录,显示化学品的存量及存放位置,并不时更新记录。过剩、过期或过旧的钠、钾、磷和其它危险化学品,应视作化学废物,经由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处理。
(三)危险化学品的资料
盛载危险化学品的试剂瓶及容器,均须附有适当的警告标记,说明化学品的性质,藉以提醒实验室使用者注意安全。若某化学品含多种危险性质,则可贴上多个警告标记。
每个实验室内应备有物料安全资料表,应提供有关所有危险化学品的重要资料,包括危险性质、安全处理的程序、急救方法及应变措施等,以供实验室使用者随时参考。物料安全资料表通常可于供货商或互联网上获取。
(四)活性高的化学品
须沉浸于适当液体内,以防止与空气产生化学作用的化学品( 如黄磷存于水中,钠存于石蜡油中),不应放在同一个架上,以免混淆。载有这类化学品的容器应多附一个卷标,说明浸盖液的名称。此外,应定期检查容器,以确保内有足够的浸盖液。碳化钙、四氯化硅、二氯化二硫、三氯化磷或五氯化磷等容易与水产生反应的化学品,如与水或潮湿的空气接触,会产生易燃气体(例如碳化钙与水的反应)或有害气体。这些反应会令瓶子内的气压增加,如瓶盖封固,则有可能引致瓶子爆裂。所以,这类化学品应贮存于密封的容器或干燥器中保持干爽,避免受热及湿气影响。贮存量不宜超过日常所需的最低用量。
(五)定期检查
学校须定期检查所贮存的所有化学品,如发现化学品有变质、泄漏及溢泻的迹象,应立即进行处理。实验室亦应常备足够及合适的装备(例如处理化学品溢泻套件和个人防护装备),以供曾受训练的实验室职员按照紧急程序,实时处理泻溢、泄漏的化学品。如化学品卷标模糊不清或脱落,应立即更换。
二、腐蚀性化学品                   
腐蚀性化学品是指那些如长时间接触会令皮肤受到严重伤害的化学品。当贮存或使用下列腐蚀性化学品时,应倍加小心﹕氯化铝、氨、溴、氯苯、乙酸、乙酐、氢溴酸、氢氯酸、过氧化氢、甲酸、米隆试剂、硝酸、氯化磷、氢氧化钾、氢氧化钠和硫酸,处理腐蚀性化学品时应戴上防护手套。如衣物受沾染,应小心除去。若皮肤沾上上述任何化学品, 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冼。但若沾上一些遇水会产生强烈放热反应的化学品( 如浓硫酸), 则应迅速用干布尽量吸干, 再用大量清水冲冼。以下是一些贮存腐蚀性化学品的安全措施:
化学品
贮存法
无水氯化铝
存于密封的容器内, 置于阴凉干爽处。
0.88 氨水
置于阴凉及低处,与卤素及酸隔离。开瓶时须特别小心。
置于阴凉处, 与其它化学品隔离。涉及溴的操作必须在烟橱内进行, 用后须把剩余的溴密封在瓶中。把盛载溴的容器置于底部放有碱石灰的干燥器内。购置以安瓿包装的溴,以方便贮存。
浓氢氯酸
存放于低处,室内空气应保持流通,并与所有氧化剂,尤其是硝酸、氯酸盐及甲醛(或甲醛水溶液/福尔马林)隔离。
过氧化氢
置于棕色瓶内,并存放于阴凉处。纯的过氧化氢是颇稳定的,但若接触到尘埃或金属粉末,则可能会因迅速分解而发生爆炸。贮存稀释后的过氧化氢较为安全。
浓硝酸
存放于低处,室内空气应保持流通,并与所有还原剂、金属及强碱隔离。
五氯化磷及三氯化磷
密封于容器中,置于阴凉干爽处。
固体氢氧化钾及固体氢氧化钠
置于干爽密封的容器中,与酸隔离。
浓硫酸
存放于低处,与强碱、氯酸盐、高氯酸盐及高锰酸盐等隔离。
1 易燃化学品                           
易燃化学品可以是气体、液体或固体。在实验室使用这类化学品有构成火灾或爆炸的潜在危险,故应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a.禁止吸烟、点火及使用电热板;
b.有适当的灭火设备;
c.不得把易燃化学品倾倒入排水槽。
1.1 易燃气体
易燃气体包括氢、硫化氢、一氧化碳、煤气、石油气和碳氢化合物气体。以上大部分的气体与氧或空气混合后会形成爆炸性气体。
1.2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不但可以在空气中燃烧,其蒸气更可以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这类液体包括苯、二硫化碳、二甲苯、二乙醚(乙氧基乙烷)、乙醇、乙酸乙酯、甲醇、甲苯、丙酮及石油醚。
一般来说,所有有机液体均应视为易燃液体,使用时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易燃及挥发性液体必须置于阴凉(非置于冰柜中)而接近地面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或受热力影响,以及切勿盛满整个容器。
易燃及挥发性的液体,绝不宜存放于家用雪柜,因雪柜的温度调节掣及门掣于操作时可能产生火花,点燃这类液体所挥发的蒸气而发生爆炸。
以下是一些贮存易燃及挥发性液体的安全措施:
化学品
贮存法
二乙醚( 乙氧基乙烷)
气态或液态二乙醚与热面接触时会着火。贮存二乙醚时应特别小心,因为在空气中二乙醚会氧化成爆炸性高的过氧化醚。如将贮藏过久的二乙醚蒸馏或蒸发为较小体积,产生的过氧化醚可能会引起爆炸。若有怀疑,可用碘化钾溶液测试,如出现黄色或棕色,则表示有过氧化醚。因此,不应把二乙醚长期置于半满的瓶内。
乙醇
切勿将乙醇与火水或天拿水一起存于实验室或校内任何地方,包括危险品贮存室。
1.3 易燃固体
有些固体与空气、水或热力接触时会燃烧,有些受摩擦会自燃,有些则在接触水或湿气时会放出易燃气体。这类固体包括铝粉、镁粉、黄磷(白磷)、钾、钠、硫和碳化钙。
以下是一些贮存易燃固体的安全措施:
化学品
贮存法
碱金属(钾、钠)
贮存于载有石蜡油的密封玻璃瓶内,并把玻璃瓶置于金属容器及保持干燥。贮存过久的钾和钠( 尤其是前者)会生成超氧化物而使表面变黄。这些超氧化物如受摩擦或震荡, 会发生爆炸。因此,这些钾和钠绝对不宜作实验之用,亦不应用刀将之切成小块,以免发生爆炸。
金属粉末
铝粉及镁粉
保持干燥,并与强氧化剂隔离。
黄磷( 白磷)
贮存于载有水的密封容器内,并与其它化学品隔离。
碳化钙
碳化钙与水反应会产生热和乙炔,而乙炔遇空气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故碳化钙应贮存于密封的容器, 并置于阴凉和干爽的地方。
2 刺激性化学品
刺激性化学品是指一些化学品或其蒸汽如经直接、长期或重复与眼部、皮肤或呼吸系统接触,会引致发炎。虽然一些化学品未被归类为刺激性化学品,但其蒸汽可能具有一定的刺激性。在处理这类化学品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并戴上防护手套。不应让哮喘病患者嗅闻刺激性化学品。开启盛载这类化学品的容器时,更应特别小心,并须在烟橱内进行。刺激性化学品必须贮存于阴凉及空气流通的房间内。在使用下列化学品时,教师应提醒学生留意所涉及的危险性。
3 有毒化学品
    有毒化学品如经口部、呼吸系统或皮肤进入人体,会对健康构成严重、急性或慢性的危害,甚或导致死亡。所有化学品切忌试尝。教师务须提醒学生在实验室内进食及使用实验室内的玻璃器皿作饮具是十分危险的。学生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洗手。有毒化学品必须贮存于适当的容器中(剧毒化学品应贮存于双层容器内),并置于锁上的柜内。
4 有害化学品
    有害化学品经吸入、咽下或透过皮肤渗透入体内,可能会对健康构成一定的影响。处理有害化学品时,应如处理有毒化学品般小心进行。切勿因这类化学品对健康的影响程度较有毒化学品为低而掉以轻心。有害之化学品必须贮存于锁上的柜内。
5 氧化性化学品
氧化性化学品是指在接触其它物质(尤其是易燃物质)时会引起强烈放热反应的化学品。氧化性化学品应存放于阴凉及远离易燃物质的地方。
6 爆炸性化学品
    爆炸性化学品会因温度或压力突变、摩擦或震动而引起自发性反应。这类反应通常非常猛烈,甚至会引致爆炸。
爆炸性化学品须置于坚固及锁上的柜内,避免受热力及湿气所影响,并应定期加以检查。贮存这类化学品的容器应标明收货日期。贮存量不宜超过日常所需的最低用量。
7 致癌物质
    致癌物是指能够导致癌症的物质。一般来说,化学致癌物所产生的影响是长期和不易察觉,也不会引起实时而明显的反应。这类物质除可经口部进入人体,亦可透过呼吸系统或皮肤接触而感染。因上述物质而患上癌症,通常是由于患者长期处于工业环境中生产或使用该等物质所致。学生在校内进行实验时,由于与这类物质接触的时间甚短,故导致癌症的机会极微。但须注意,目前仍未能确定安全使用致癌物的最高剂量和最长接触期。在有关资料尚未确定前,最好采取谨慎的预防措施,并应选用危险性较低的替代品。
学校应将校内的致癌物和怀疑致癌物的名称及存量作一记录,并不时加以修订。该份记录应由校内一名高级职员慎为保存。所有致癌物应存放于密封的容器(尽可能贮存于双层容器),外附「致癌物」标签,并锁于柜内。
 
 
 
 
 
 
 
 
 
 
 
 
 
 
 
 
 
 
第三章 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与处理
第一节 化学品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如何预防与控制实验中化学品的危害,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与职业病的发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作业场所化学品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一般包括两个方面:操作控制和管理控制。
一、操作控制
操作控制的目的是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的危害,防止工人在正常作业时受到有害物质的侵害。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卫生。
工作场所的危害主要取决于化学品的危害及导致危害的制造过程,有的工作场所可能不只一种危害,所以好的控制方法必须是针对具体的工作过程而设计的。
(一)替代
控制、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但这一点并不是总能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学品,选用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例如,大家都知道苯是致癌物,可用非致癌性的甲苯替代喷漆和涂漆中用的苯,用脂肪族烃替代胶水或粘合剂中的苯。用高闪点化学品替代低闪点化学品等。
替代物较被替代物安全,但其本身并不一定是绝对安全的,使用过程中仍需加倍小心。例如用甲苯替代苯,并不是因为甲苯无害,而是因为甲苯不是致癌物。浓度高的甲苯会伤害肝脏,致人昏眩或昏迷,要求在通风橱中使用。再如用纤维物质替代致癌的石棉。最近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将人造矿物纤维列入可能致癌物,因此某些纤维物质不一定是石棉的优良替代品。
(二)变更工艺
虽然替代是控制化学品危害的首选方案,但是目前可供选择的替代品往往是很有限的,特别是因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使用有害化学品。这时可通过变更工艺消除或降低化学品危害。很典型的例子是在化工行业中,以往从乙炔制乙醛,采用汞做催化剂,现在发展为用乙烯为原料,通过氧化或氧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做催化剂。通过变更工艺,彻底消除了汞害。
(三)隔离
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拉开试验人员与危险源之间的距离,避免试验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
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这可通过隔离整台机器、整个工作过程来实现。封闭系统一定要认真检查,因为即使很小的泄漏,也可能使工作场所的有害物浓度超标,危及作业人员。
通过设置屏障物,使免受热、噪声、阳光和离子辐射的危害。
隔离操作是另一种常用的隔离方法,简单地说,就是把工作设备与操作室隔离开。最简单形式就是把实验设备的管线阀门、电控开关放在与实验地点完全隔开的操作室内。
(四)通风
通风是控制实验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实验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保证实验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通风分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两种。局部排风是把污染源罩起来,抽出污染空气,所需风量小,经济有效,并便于净化回收。全面通风则是用新鲜空气将作业场所中的污染物稀释到安全浓度以下,所需风量大,不能净化回收。
实验室中的通风橱,就是局部排风设备。
(五)个体防护
当实验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超标时,实验人员就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既不能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也不能消除作业场所的有害化学品,而只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防护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着保护屏障的消失,因此个体防护不能被视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
1. 呼吸防护用品
常用的呼吸防护用品分为过滤式(净化式)和隔绝式(供气式)两种类型。
过滤式呼吸器只能在不缺氧的劳动环境(即环境空气中氧的含量不低于18%)和低浓度毒污染环境使用,一般不能用于罐、槽等密闭狭小容器中实验人员的防护。过滤式呼吸器分为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和过滤式防毒呼吸器。前者主要用于防止粒径小于5μm的呼吸性粉尘经呼吸道吸入产生危害,通常称为防尘口罩和防尘面具;后者用以防止有毒气体、蒸气、烟雾等经呼吸道吸入产生危害,通常称为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分为自吸式和送风式两类,目前使用的主要是自吸式防毒呼吸器。
隔离式呼吸器能使戴用者的呼吸器官与污染环境隔离,由呼吸器自身供气(空气或氧气),或从清洁环境中引入空气维持人体的正常呼吸。可在缺氧、尘毒严重污染、情况不明的有生命危险的作业场所使用,一般不受环境条件限制。按供气形式分为自给式和长管式两种类型。自给式呼吸器自备气源,属携带型,根据气源的不同又分为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和化学氧呼吸器;长管式呼吸器又称长管面具,得借助肺力或机械动力经气管引入空气,属固定型,又分为送风式和自吸式两类,只适用于定岗作业和流动范围小的作业。
在选择呼吸防护用品时应考虑有害化学品的性质、作业场所污染物可能达到的最高浓度、作业场所的氧含量、使用者的面型和环境条件等因素。我国目前选择呼吸器的原则比较粗,一般是根据作业场所的氧含量是否高于18%确定选用过滤式还是隔离式,根据作业场所有害物的性质和最高浓度确定选用全面罩还是半面罩。
2. 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经常清洗实验场所,对废物和溢出物加以适当处置,保持实验场所清洁,也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如定期用吸尘机将地面、工作台上的粉尘清扫干净,泄漏的液体及时用密闭容器装好,并于当天从实验室取走,若装化学品的容器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将化学品转移到好的容器内,损坏的容器做适当处置。尽量不使用扫帚和拖把清扫粉尘,因为扫帚和拖把在扫起有害物时容易散布到空气中,而被吸入体内。湿润法也可控制危害物流通,但最好与其它方法如局部排风系统一起使用。
3. 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
作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也是消除和降低化学品危害的一种有效方法。保持好个人卫生,就可以防止有害物附着在皮肤上,防止有害物通过皮肤渗人体内。
二、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是指按照国家法律和标准建立起来的管理程序和措施,是预防作业场所中化学品危害的一个重要方面。管理控制主要包括:危害识别、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贮存、安全传送、安全处理与使用、废物处理、接触监测、医学监督和培训教育。
(一)危害识别
识别化学品危害性的原则是,首先要弄清你所使用或正在生产的是什么化学品,它是怎样引起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它是怎样引起火灾、爆炸的,溢出和泄漏后是如何危害环境的。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明确规定对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是生产单位的责任。生产单位必须对自己生产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并进行标识,对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加贴安全标签,并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确保有可能接触化学品的人员都能得到化学品危害性的信息,一旦发生事故能随时得到技术支持。
(二)安全标签
所有盛装化学品的容器都要加贴安全标签,而且要经常检查,确保在容器上贴着合格的标签。贴标签的目的是为了警示使用者此种化学品的危害性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的救护措施。
GB15258-1111《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对标签的内容、制作和使用做了详细规定。
生产单位出厂的危险化学品,其包装上必须加贴标准的安全标签,出厂的非危险化学品应有标识。使用单位使用的非危险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当一种危险化学品需要从一个容器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必须在所有的分装容器上贴上安全标签。
(三)安全技术说明书
安全技术说明书详细描述了化学品的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给出了安全防护、急救措施、安全储运、泄漏应急处理、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是了解化学品安全卫生信息的综合性资料。
GB13610-200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及编写要求做了详细规定。
生产单位必须随产品向用户提供标准的安全技术说明书,销售、使用单位应主动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安全贮存
安全贮存是化学品流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事故。如深圳清水河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造成了巨大损失。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贮存的管理,国家制定了国家标准GB15603-111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场所、贮存安排及贮存限量、贮存管理和具体做法都提出了要求。
贮存化学品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1.禁忌物不能放在一起。如把酸和氰化物放在一起,在不小心撒出时能产生致人死亡的氰化氢气体。
2.不能将化学品放在可以发生化学反应的环境中。
3.贮存容器必须完好,并按规定排列,不能泄漏、生锈或损坏。
4.要有适当的通风。
5.易燃化学品应存放于冷的、通风好的地方,并远离火源。
6.仓库应与工厂及生活区分开并远离饮用水水源。
7.应配备一套自动火灾防护系统。例如:喷洒灭火系统,但与水能反应的化学品不能用喷水的方法灭火,而且这些化学品也不能放在这里。
8.应配备防火门、报警系统,使用防爆电器。
9.避免静电起火,所有用于传输用的大桶都应接地。
10.仓库的贮存量不应过多,限制在仅够使工厂正常运行所必须的量。
() 安全传送
作业场所间的化学品一般是通过管道、传送带或铲车、有轨道的小轮车、手推车传送的。用管道输送化学品时,必须保证阀门与法兰完好,整个管道系统无跑、冒、滴、漏现象。使用密封式传送带,可避免粉尘的扩散。如果化学品以高速高压通过各种系统,必须避免产生热,否则将引起火灾或爆炸。用铲车运送化学品时,道路要足够宽,并有清楚的标志,以减少冲撞及溢出的可能性。
(六)安全处理与使用
化学品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吸入、食入、皮肤吸收进入人体。在工作场所中化学品主要通过吸入进入人体,其次才是皮肤吸收。
吸入的化学品在空气中以粉尘、蒸汽、烟、雾的形式存在。粉尘产生于研磨、压碎、切削、钻孔或破碎过程,蒸汽产生于加热的液体和固体,雾产生于溅落、电镀或沸腾过程,烟产生于焊接或铸造时金属的熔化。当处理气态化学品时通常发生皮肤的吸收,液体飞溅到裸露的皮肤上是最常见的接触方式。所以使用或处理化学品时必须视作业场所具体情况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对一些易燃化学品,关键是控制热源,防止产生火灾或爆炸。
处理或使用化学品时一定要注意:
1.作业场所要有防护措施,如通风、屏蔽等。
2.使用者具有化学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接受过专业培训。
3.看懂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了解接触的化学品的特性,选择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掌握事故应急方法和操作注意事项。
4.使用易燃化学品时控制好火源。
5.检查防护用品和其它安全装置的完好性。
6.确保应急装备处于完好、可使用状态。
(七)废物处理方法
所有生产过程都产生一定数量的废弃物,有害的废弃物处理不当不仅对工人健康有害,还有可能发生火灾和爆炸,而且有害于环境,危害工厂周围的居民。
所有的废弃物应装在特制的有标签的容器内,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废弃处理。
有害废弃物的处理要有操作规程,有关人员应接受适当的培训。
(八)接触监测
实验室内有害物质(包括蒸气、粉尘和烟雾)浓度的监测是评价作业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接触监测要有明确的监测目标和对象,在实施过程中要拟订监测方案,结合现场实际和生产的特点,合理运用采样方法、方式,正确选择采样地点,掌握好采样的时机和周期,并采用最可靠的分析方法。
对所得的监测结果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与国家颁布的接触限值进行比较,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和危害源,减少作业人员的接触。
(九)医学监督
医学监督包括健康监护、疾病登记和健康评定。定期的健康检查有助于发现实验人员在接触有害因素早期的健康改变和职业危害,通过对既往的疾病登记和定期的健康评定,可对接触者的健康状况作出评估。
化工行业已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多年,制订了较为完整的系统管理规定和技术操作方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十)培训教育
培训教育在控制化学品危害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培训使工人能正确使用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了解所使用的化学品的燃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互救措施,掌握个体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掌握特定设备和材料如急救、消防、溅出和泄漏控制设备的使用,从而达到安全使用化学品的目的。
各单位有责任对实验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并能根据岗位的变动或实验条件的变化,及时对实验人员进行重新培训。
第二节 使用化学试剂的安全防护
为安全起见,在使用化学试剂之前,必须对其安全性能--是否易燃易爆,是否有腐蚀性,是否有毒,是否有放射性,是否有强氧化性等等,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样在使用时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安全防范措施,以避免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对实验人员及实验设备的危害。危险化学品是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一、防中毒
一般的化学试剂对人体都有毒害,在使用时一定要避免大量吸入,在使用完有害试剂后,要及时洗手、洗脸、洗澡,更换工作服。
对于一些吸入或食入少量即能中毒至死的化学试剂,生物试验中半数致死量(LD50)在50mg/kg以下的称为剧毒化学试剂,如:氰化钾、氰化钠及其他氰化物、三氧化二砷及某些砷化物、二氯化汞及某些汞盐,硫酸、二甲酯等等。在使用性能不清的化学试剂时,一定要了解它的LD50。对一些常用的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了解这些化学试剂中毒时的急救处理方法,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有专人保管,严格控制使用量。
具体防毒措施有:
1.实验前,应了解所用药品的毒性及防护措施。
2.操作有毒气体(如H2S、Cl2、Br2、NO2、浓HCl和HF等)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苯、四氯化碳、乙醚、硝基苯等的蒸气会引起中毒。它们虽有特殊气味,但久嗅会使人嗅觉减弱,所以应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4.有些药品(如苯、有机溶剂、汞等)能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应避免与皮肤接触。
5.氰化物、高汞盐(HgCl2、Hg(NO3)2等)、可溶性钡盐(BaCl2)、重金属盐(如镉、铅盐)、三氧化二砷等剧毒药品,应妥善保管,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6.禁止在实验室内喝水、吃东西。饮食用具不要带进实验室,以防毒物污染,离开实验室及饭前要冼净双手。
二、防爆炸
强氧化性化学试剂都是过氧化物或是含有强氧化能力的含氧酸及其盐。如:过氧乙酸、硝酸铵、硝酸钾、高氯酸及其盐、重铬酸及其盐、高锰酸及其盐、过氧化苯甲酸、五氧化二磷等等。强氧化性化学试剂在适当条件下可放出氧发生爆炸,并且与有机物镁、铝、锌粉、硫等易燃物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些遇水也可能发生爆炸,在使用这类强氧化性化学试剂时,环境温度不要高于30℃,通风要良好,不要与有机物或还原性物质共同使用(加热)。
易燃试剂在激烈燃烧时也可引发爆炸,一些固体化学试剂如:硝化纤维、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叠氮或重氮化合物等等,本身就是炸药,遇热或明火,它们极易燃烧或分解,发生爆炸,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绝不能直接加热,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也要注意周围不要有明火。
还有一类固体化学试剂,遇水即可发生激烈反应,并放出大量热,也可产生爆炸。这类化学试剂有金属钾、钠、锂、钙、氢化铝、电石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避免它们与水直接接触。
还有些固体化学试剂与水接触即能发生强烈氧化作用。如黄磷;还有些与氧化剂接触或在空气中受热、受冲击或磨擦能引起急剧燃烧,甚至爆炸。如硫化磷、赤磷、镁粉、锌粉、铝粉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注意周围环境温度不要太高(一般不要超过30℃,最好在20℃以下)不要与强氧化剂接触。
在使用易燃化学试剂的实验人员,要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具,最好戴上防护眼镜。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当两者比例达到爆炸极限时,受到热源(如电火花)的诱发,就会引起爆炸。一些气体的爆炸极限见表3-1。
 
 
 
 
 
 
3-1 与空气相混合的某些气体的爆炸极限(20度,1个大气压下)表
气体
爆炸高限(体积%)
爆炸低限(体积%)
气体
爆炸高限(体积%)
爆炸低限(体积%)
乙烯
乙炔
乙醇
乙醚
丙酮
74.2
28.6
80.0
6.8
19.0
36.5
12.8
4.0
2.8
2.5
1.4
3.3
1.9
2.6
醋    酸
乙酸乙酯
一氧化碳
水 煤 气
煤    气
——
11.4
74.2
72
32
27.0
4.1
2.2
12.5
7.0
5.3
15.5
所以,一般进行实验操作时,要注意:
1.使用可燃性气体时,要防止气体逸出,室内通风要良好。
2.操作大量可燃性气体时,严禁同时使用明火,还要防止发生电火花及其它撞击火花。
3.有些药品如叠氮铝、乙炔银、乙炔铜、高氯酸盐、过氧化物等受振和受热都易引起爆炸,使用要特别小心。
4.严禁将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放在一起。
5.久藏的乙醚使用前应除去其中可能产生的过氧化物。
6.进行容易引起爆炸的实验,应有防爆措施。
三、防火
(一)易燃化学试剂简介
一般将闪点在25℃以下的化学试剂列入易燃化学试剂,它们多是极易挥发的液体,遇明火即可燃烧。闪点越低,越易燃烧。常见闪点在-4℃以下的有氯乙烷、乙醚、汽油、二硫化碳、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酯。
1、许多有机溶剂如乙醚、丙酮、乙醇、苯等非常容易燃烧,大量使用时室内不能有明火、电火花或静电放电。实验室内不可存放过多这类药品,用后还要及时回收处理,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聚集引起火灾。
2、有些物质如磷、金属钠、钾、电石及金属氢化物等,在空气中易氧化自燃。还有一些金属如铁、锌、铝等粉末,比表面大也易在空气中氧化自燃。这些物质要隔绝空气保存,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二)使用时注意事项
使用易燃化学试剂时绝对不能使用明火,也不能直接用加热器加热,一般不用水浴加热。这类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放在冰箱中时,一定要使用防爆冰箱,在大量使用这类化学试剂的地方,一定要保持良好通风,所用电器一定要采用防爆电器,现场绝对不能有明火。
(三)灭火注意事项
实验室如果着火不要惊慌,应根据情况进行灭火,常用的灭火剂有:水、沙、二氧化碳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等,可根据起火的原因选择使用。
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不能用水灭火:
(1)金属钠、钾、镁、铝粉、电石、过氧化钠着火,应用干沙灭火。
(2)比水轻的易燃液体,如汽油、笨、丙酮等着火,可用泡沫灭火器。
(3)有灼烧的金属或熔融物的地方着火时,应用干沙或干粉灭火器。
(4)电器设备或带电系统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
四、防灼伤
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冰醋酸等都会腐蚀皮肤,特别要防止溅入眼内。液氧、液氮等低温也会严重灼伤皮肤,使用时要小心。万一灼伤应及时治疗。
任何化学试剂碰到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时都要及时清洗,特别是对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有极强腐蚀性的化学试剂(不论是液体还是固体),如:各种酸和碱、三氯化磷、氯化氧磷、溴、苯酚等等。更要避免碰到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接触到这些腐蚀性化学试剂的急救处理方法。如酸溅到皮肤上要用稀碱液清洗等等。
五、辐射的防护
(一)X射线的防护
X射线被人体组织吸收后,对人体键康是有害的。一般晶体X射线衍射分析用的软X射线(波长较长、穿透能力较低)比医院透视用的硬X射线(波长较短、穿透能力较强)对人体组织伤害更大。轻的造成局部组织灼伤,如果长时期接触,重的可造成白血球下降,毛发脱落,发生严重的射线病。但若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上述危害是可以防止的.最基本的一条是防止身体各部(特别是头部)受到X射线照射,尤其是受到X射线的直接照射。因此要注意X光管窗口附近用铅皮(厚度在一毫米以上)挡好,使X射线尽量限制在一个局部小范围内,不让它散射到整个房间,在进行操作(尤其是对光)时,应戴上防护用具(特别是铅玻璃眼镜)。操作人员站的位置应避免直接照射。操作完,用铅屏把人与X光机隔开;暂时不工作时,应关好窗口,非必要时,人员应尽量离开X光实验室。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以减少由于高电压和X射线电离作用产生的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影响。使用这类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按放射性物质使用方法,采取保护措施。
(二)其他辐射的防护
     在实验当中,经常会接触一些强度较大的辐射,特别是用紫外线消毒、红外线加热等,一定要注意避免直接照射和损伤眼睛和皮肤等。
第三节 常见特殊物质的安全使用
一、汞的安全使用
汞中毒分急性和慢性两种。急性中毒多为高汞盐(如HgCl2入口所致,0.1g~0.3g即可致死。吸入汞蒸气会引起慢性中毒,症状有:食欲不振、恶心、便秘、贫血、骨骼和关节疼、精神衰弱等。汞蒸气的最大安全浓度为0.1mg·m-3,而20℃时汞的饱和蒸气压为0.0012mmHg,超过安全浓度100倍。所以使用汞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汞操作规定。
1.不要让汞直接暴露于空气中,盛汞的容器应在汞面上加盖一层水。
2.装汞的仪器下面一律放置浅瓷盘,防止汞滴散落到桌面上和地面上。
3.一切转移汞的操作,也应在浅瓷盘内进行(盘内装水)。
4.实验前要检查装汞的仪器是否放置稳固。橡皮管或塑料管连接处要缚牢。
5.储汞的容器要用厚壁玻璃器皿或瓷器。用烧杯暂时盛汞,不可多装以防破裂。
6.若有汞掉落在桌上或地面上,先用吸汞管尽可能将汞珠收集起来,然后用硫磺盖在汞溅落的地方,并摩擦使之生成HgS。也可用KMnO4溶液使其氧化。
7.擦过汞或汞齐的滤纸或布必须放在有水的瓷缸内。
8.盛汞器皿和有汞的仪器应远离热源,严禁把有汞仪器放进烘箱。
9.使用汞的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纯化汞应有专用的实验室。
10.手上若有伤口,切勿接触汞。
二、高压钢瓶的安全使用
(一)气体钢瓶的颜色标记
我国气体钢瓶常用的标记见表3-2。
3-2 我国气体钢瓶常用的标记
气体类别
瓶身颜色
标字颜色
字样
氮气
氧气
氢气
压缩空气
二氧化碳
液氨
乙炔
氟氯烷
石油气体
粗氩气体
纯氩气体
天蓝
深蓝
草绿
铝白
绿
压缩空气
二氧化碳
乙炔
氟氯烷
石油气
粗氩
纯氩
 
(二)气体钢瓶的使用
1.在钢瓶上装上配套的减压阀。检查减压阀是否关紧,方法是逆时针旋转调压手柄至螺杆松动为止。
2.打开钢瓶总阀门,此时高压表显示出瓶内贮气总压力。
3.慢慢地顺时针转动调压手柄,至低压表显示出实验所需压力为止。
4.停止使用时,先关闭总阀门,待减压阀中余气逸尽后,再关闭减压阀。
(三)注意事项
1.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可燃性气瓶应与氧气瓶分开存放。
2.搬运钢瓶要小心轻放,钢瓶帽要旋上。
3.使用时应装减压阀和压力表。可燃性气瓶(如H2、C2H2)气门螺丝为反丝;不燃性或助燃性气瓶(如N2、O2)为正丝。各种压力表一般不可混用。
4.不要让油或易燃有机物沾染气瓶上(特别是气瓶出口和压力表上)。
5.开启总阀门时,不要将头或身体正对总阀门,防止万一阀门或压力表冲出伤人。
6.不可把气瓶内气体用光,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
7.使用中的气瓶每三年应检查一次,装腐蚀性气体的钢瓶每两年检查一次,不合格的气瓶不可继续使用。
8.氢气瓶应放在远离实验室的专用小屋内,用紫铜管引入实验室,并安装防止回火的装置。
第四节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处置原则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危害特性是指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污染性等。
(二)危险废物鉴别方法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5085.1-1996
当pH值大于可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1996
按照《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对小白鼠(或大白鼠)经口灌胃,经过48h,死亡超过半数者,则该废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1996
浸出毒性是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基本原则与主要方法
1.基本原则与有关概念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尽可能通过回收利用,减少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和资源化的危险废物应进行安全处置;安全填埋为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手段
危险废物的处理,是指通过一种或多种物理、化学手段,将危险废物中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分解为无害成分,或转化为毒性较小的化学形态的过程。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置于与环境相对隔绝的场所、避免其中的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过程。
2. 处理处置的主要方法
对于固体废物(废渣),常见的物理法处理方法 包括:压实、破碎、分选。  常用的物理化学处理工艺包括:热处理(焚烧、热解)、固化/稳定化。 
 对于液态废物(废液),常见的物理处理工艺包括:沉降、气浮、离心、过滤、蒸馏等,而吹脱、微滤、超滤、纳滤等工艺则较少采用。常用的物理化学处理工艺包括:混凝、化学沉淀、酸碱中和、氧化还原、吸附与解吸、离子交换、焚烧等,而置换、电解、萃取、电渗析、反渗透、光分解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生物法只适用有机废物,其中用于有机固体废物的包括:堆肥法和厌氧发酵法,用于有机废液的包括活性污泥法、厌氧消化法。
二、废弃物的收集
(一)按不同分类进行收集
危险废物在收集和储存的过程中,必须贴上标签,写明日期、地点、物品标志以及不稳定物品的安全性等基本信息和应注意的内容。不同性质的废物应该在正确标记后放入专用的废物容器,进行专门处理。有毒废物与无毒废物分开,动物遗体、液体、传染性废物也必须分开。收集所用废物筒应根据废物性质不同而设置不同颜色。
有毒废弃物在收集时的分类大致为:无机类、有机类、固体(培养基、滤纸等)、具有基因遗传性或传染性的生物废物、放射性物品、剧毒农药类等。
(二)收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实验开始之前,即在实验的设计过程中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只买够用的试剂,防止过期造成浪费。
2)对于废物的处理,其代价都是很昂贵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使用无毒或毒性较小的替代品。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到:用少量、无害化、再利用等原则,并且应尽量知道所使用的有毒物品会产生哪些副产品或副作用。
3)要给废物运输人员提供准备信息。
2.废物收集时要做到:选择合适容器(玻璃或塑料)、分类放置、不能共存物品一定要分开、防止运输时造成破坏、盖子严密、尖锐物品应与下部稳定基础接触及容器承载量要在容器承受范围之内。化学废物的收集过程中对容器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要求具有不泄漏及共存性(废物不会与容器发生反应)。
3.废物筒的标签要有专用标签,并要一一对应和填写必要基本信息。
(三)特殊废物的稳定化
    某些废弃物在丢弃时反应仍未结束,还会产生有毒物质(尤其是有毒气体或挥发类物质),有些产物本身不稳定,在环境中已转化为其他毒性更强物质。这些情况及会带来二次污染,严重时甚至会带来爆炸事故的危险。对于这些情况必须要对其中的不稳定废物进行吸收或稳定化处理。例如:产生汞蒸汽的反应中,汞蒸汽是毒性极强的气体,对人体伤害极大,应对反应中的气体完全吸收(利用吸收液)后才能倾倒。
三、废物的运输
(一)运输记录与标记
有毒废弃物的运输必须经由专门培训的工作人员用专用车辆转运。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都应做以纪录并上交有关部门。收集及运输号每次只能用一个,不能重复,便于以后查询。
化学品运输时要贴有以下表格:
“小心”
化学废品
类型:————
专业废物运输号:————
包装号:————
生产者:————地址————电话————
声明:如有泄漏,请勿擅自处理,需戴手套和防护措施,避免接触筒内物质,进行报告。
(二)收集和运输的注意事项:
 1.危险废物需要用专门容器,根据成分进行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必须与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相结合。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各种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和特性。
2.收运人员出车前应获取废物信息单(卡),明确需收运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做好收运准备,如:包装物及防护装备等。
3.危险废物装车前,根据信息单(卡)的内容对废物的种类、标签、包装物的密闭状况进行检查、核对,对接收的废物进行确认,符合包装、运输要求时才能接收。
4.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不宜混装运输,特殊情况下需混装运输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5.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危险品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可能情况下绕过城市主要街道、居住区、疗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
第五节 废弃物的处理
一、化学类废物
一般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排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
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
(一)含汞废液的处理
废液中汞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0.05mg/L(以Hg计)。其处理方法有:
1.硫化物共沉淀法:先将含汞盐的废液的pH值调至8-10,然后加入过量的Na2S,使其生成HgS沉淀。再加入FeS04(共沉淀剂),与过量的S2-生成FeS沉淀,将悬浮在水中难以沉淀的HgS微粒吸附共沉淀.然后静置、分离,再经离心、过滤,滤液的含汞量可降至0.05mg/L以下。
2.还原法:用铜屑、铁屑、锌粒、硼氢化钠等作还原剂,可以直接回收金属汞。
(二)含镉废液的处理
1.氢氧化物沉淀法:在含镉的废液中投加石灰,调节pH值至10.5以上,充分搅拌后放置,使镉离子变为难溶的Cd(OH)2沉淀.分离沉淀,用双硫腙分光光度法检测滤液中的Cd离子后(降至0.1mg/L以下),将滤液中和至pH值约为7,然后排放。
2.离子交换法:利用Cd2+离子比水中其它离子与阳离子交换树脂有更强的结合力,优先交换.
(三)含铅废液的处理
在废液中加入消石灰,调节至pH值大于11,使废液中的铅生成Pb(OH)2沉淀.然后加入Al2(S04)3(凝聚剂),将pH值降至7-8,则Pb(OH)2与Al(OH)3共沉淀,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
(四)含砷废液的处理
在含砷废液中加入FeCl3,使Fe/As达到50,然后用消石灰将废液的pH值控制在8-10。利用新生氢氧化物和砷的化合物共沉淀的吸附作用,除去废液中的砷。放置一夜,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
(五)含酚废液的处理
酚属剧毒类细胞原浆毒物,处理方法:低浓度的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煮一下,使酚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如果是高浓度的含酚废液,可通过醋酸丁酯萃取,再加少量的氢氧化钠溶液反萃取,经调节pH值后进行蒸馏回收.处理后的废液排放。
(六)综合废液处理 
用酸、碱调节废液PH为3-4、加入铁粉,搅拌30min,然后用碱调节p H为9左右,继续搅拌10min,加入硫酸铝或碱式氯化铝混凝剂、进行混凝沉淀,上清液可直接排放,沉淀于废渣方式处理。
二、生物类废物
生物类废物应根据其病源特性、物理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地点,专人分类收集进行消毒、烧毁处理,日产日清。
液体废物一般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固体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一律及时焚烧。固体非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满足消毒条件后作最终处置。
1.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烧毁。
2.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等可以用1000-3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2-6h.然后清洗重新使用,或者废弃。
3.盛标本的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min.或者用1000mg/L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h,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的,用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
4.微生物检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压力灭菌30min,趁热将琼脂倒弃处理。
5.尿、唾液、血液等生物样品,加漂白粉搅拌后作用2-4h,倒入化粪池或厕所。或者进行焚烧处理。
三、放射性废弃物
一般实验室的放射性废弃物为中低水平放射性废弃物,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收集在专门的污物桶内,桶的外部标明醒目的标志,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长短,分别采用贮存一定时间使其衰变和化学沉淀浓缩或焚烧后掩埋处理。
1.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短(如:碘131、磷32等)的废弃物,用专门的容器密闭后,放置于专门的贮存室,放置十个半衰期后排放或者焚烧处理。
2.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较长(如:铁59、钴60等)的废弃物,液体可用蒸发、离子交换、混凝剂共沉淀等方法浓缩,装入容器集中埋于放射性废物坑内。
 
 
 
 
 
 
 
 
 
 
 
 
 
 
 
 
 
 
 
 
第四章 紧急或突发事故的处理
第一节 挥发性有毒物质的毒害特性与处理方法
一、CO中毒
(一) 毒害机理与特性
CO随空气吸入后,通过肺泡进入血液循环,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Hb)和血液外的其他某些含铁蛋白质(如肌红蛋白、二价铁的细胞素等)形成可逆性的结合。由于其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要比氧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大240倍,故把血液内氧合血红蛋白中的氧排挤出来,而形成碳氧血红蛋白(HbCO);又由于碳氧血红蛋白的离解比氧合血红蛋白(HbO2)的离解慢3600倍,故HbCO较之HbO2更为稳定。
CO是一种外蓄积性毒物,其吸收与排出,取决于空气中CO的分压和血液中HbCO的饱和度(即Hb总量中被CO结合的百分比)。此外还与接触时间和肺通气量有关,后者与劳动强度直接有关。具体见表5-1。
表5-1 空气中的CO浓度和血液中HbCO%与人体反应之间的关系
空气中CO浓度mg/m3
吸收半量时间min
平衡状态HbCO%
人体反应
58.5
150
7
轻度头痛
117
120
12
中度头痛、眩晕
292.5
120
25
严重头痛、眩晕
582.5
90
45
恶心、呕吐、
可能虚脱
1170
60
60
昏迷
11700
5
90
死亡
(二)中毒症状
1.急性中毒根据临床表现可分三级。
①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眩晕、耳鸣、眼花、颈部压迫及搏动感,并可有恶心、呕吐、心前区疼痛或心悸、四肢无力等,甚至有短暂的昏厥。脱离中毒环境,吸收新鲜空气症状迅速消失。
②中度中毒:除有轻度中毒症状外,初期尚有多汗、烦躁、步态不稳、皮肤粘膜樱红,可出现意识模糊甚至进入昏迷状态。及时抢救可较快苏醒,数日恢复,一般可无明为并发症和后遗症。
③重度中毒:除具有中度中毒的全部或部分症状外,患者可迅速进入不同程度的昏迷。昏迷可持续数小时,甚至几昼夜。可出现阵发性和强直性痉挛,有病理反射出现。常伴发脑水肿、肺水肿、心肌损害、心律紊乱或传导阻滞、高热或惊厥。皮肤粘膜可呈樱红色或苍白、紫钳。
2.慢性影响
①神经系统:最常见者为神衰症侯群,如乏力、头痛、眩晕、顽固性失眠、血压不稳、记忙力减退,对精细工作及时间、距离的估计能力减退。
②心血管系统:有时见心肌损害,心电图变化可有心律不齐、低电压、S-T段压低、心室综合波时间延长,特别是Q-T时间延长。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现急性中毒患者,应立即使其脱离中毒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解开领口,保持呼吸道的通畅。但要注意保暖。
2.测量血液中HbCO的量。
3.进入CO较高的环境内,应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如戴供氧式防毒面具或CO防护口罩,并要求同时有二人操作,万一发生意外,能及时互救。
4.呼吸衰竭时,可使用呼吸兴奋剂;呼吸已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气管插管人工加压给氧;如有血压降低应立即进行抗休克治疗。
二、氰化氢泄漏事故
(一) 氰化氢污染与中毒
氰化氢溶解于水中时称为氢氰酸。常温下,氢氰酸的挥发度很大。由于氢氰酸的沸点低,分子量小,所以不易被活性炭、硅胶等吸附。
氰化氢主要是经呼吸道吸入而中毒。氰化氢进入人体后,抑制各部组织细胞的氧化作用,使机体缺氧。由于神经细胞特别敏感,因此首先引起神经麻痹。此外,对中枢神经系统也有直接作用。
各种温血动物的中毒表现基本相同,呼吸先快后慢,瘫痪、侧卧、痉挛、窒息、呼吸停止、死亡,一般呼吸停止5-10分钟,心跳停止。表5-2是氢化氰中毒的毒性。
 
表5-2 氢化氰(吸入)中毒的毒性
暴露时间(min)
伤害浓度(mg/L)
半致死浓度(mg/L)
致死浓度(mg/L)
0.5
0.5
1.0-1.5
2.0-2.5
1
0.4-0.5
0.7
1.5
5
0.15
0.2-0.3
0.4-0.5
15
0.1
0.15-0.2
0.3
初闻到氰化氢时,有不同程度的刺激作用。口内有苦杏仁味,口舌发麻,紧接着头痛、胸闷、呼吸困难、身体不支、意志消失、强直性痉挛,最后全身麻痹以至死亡。
氰化氢具有速杀性。中毒严重时,能使人很快死亡。低浓度时,无积累作用。当空气中浓度低于0.04mg/L时,对人员长时间的作用也无危险。
(二)应急处理措施
1.使用亚硝酸异戊酯1-2支(0.2-0.4ml)给患者吸入15-30秒钟,数分钟重复一次。用此药,体内能形成少量高铁血红蛋白,它还有其他较大的副作用,如引起血管扩张,血压下降等,不能使用过多。
2.用3%亚硝酸钠10-15ml静注(每分钟注入2-3ml)。有机氰化物中毒时剂量可减少。以上两种药物都能松驰小血管平滑肌,降低血压,故有循环障碍者应慎用。
3.用同一针头同一速度注入25%-50%硫代硫酸钠50-50ml,必要时可在一小时重复注射半量或全量。轻度中毒者单用此药即可。
4.静脉输入高渗葡萄糖。
5.皮肤或眼污染时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灼伤时用0.01%高锰酸钾冲洗。
6.口服中毒者用0.2%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洗胃。
三、磷化氢泄漏事故
(一)磷化氢污染与中毒
制备镁粉,含有磷酸钙水泥遇水时,含有磷的矿砂遇水或湿空气潮解,用黄磷制备赤磷过程中磷蒸气与水蒸气结合时都可产生磷化氢。含有磷的锌、锡、铝、镁遇弱酸或受水作用时及饲料发酵时,也可产生磷化氢。磷化锌用作灭鼠药及粮仓熏蒸杀虫剂时,磷化锌遇酸迅速分解产生磷化氢。杀虫剂遇水与阳光能缓慢分解产生磷化氢。磷化铝用作粮仓熏蒸杀虫剂,遇水分解亦可产生磷化氢。
磷化氢属高毒类。作用于细胞酶,影响细胞代谢使其内窒息。经呼吸道吸入或磷化物在胃肠道发生气体后吸收,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心脏、肝脏及肾脏。
人接触时在1.4-4.2mg/m3即闻到其烂鱼气味,10mg/m3接触6小时有中毒症状,在409-846mg/m3,30分钟至1小时致死。
急性中毒:吸收后潜伏期一般在24小时内。多数患者在1-3小时发病,有头晕、恶心、乏力、胸闷及上腹部疼痛。部分病例有畏寒、心悸、头痛、呕吐及腹痛。严重者有中毒性精神症状,脑水肿、肺水肿、肝、肾及心肌损害,心律紊乱。
因误服磷化锌所致磷化氢中毒者,有不同程度的胃肠症状,以及发热、畏寒、头晕、兴奋及心律紊乱等,严重者有气急、黄疸、水尿、抽痉、休克及昏迷等。
慢性接触:在18mg/m3浓度下工作,出现头晕、失眠、鼻咽部干燥、恶心与乏力。
(二)应急处置措施
急性中毒时,一般对症治疗及给保肝药物。注意水与电解质平衡。预防与及时处理脑水肿、肺水肿。有心律紊乱者,可试用阿托品。误服磷化锌中毒者,先服1%的硫酸铜液每次一匙,至呕吐为止。再用1:5000高锰酸钾洗胃及给予活性炭吸附,硫酸镁导泻。忌服油脂类食物。
凡酸类与金属接触时,有生成磷化氢的可能,注意通风、密闭、防止吸入。磷化锌、磷化铝贮藏时,应防潮、防火,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护口罩内可装高锰酸钾。
四、硫化氢泄漏事故
(一)硫化氢污染与中毒
硫化氢作为某些化学反应和蛋白质自然分解过程的产物以及某些天然物的成分和杂质,而经常存在于多种生产过程中以及自然界中。
1.毒性作用
硫化氢可溶于水及油类中,有时可随水或油类流至远离发生源处,而引起意外中毒。
(1)急性毒性。硫化氢的急性毒性作用的特点是:浓度越低时,对呼吸道及眼的局部刺激作用越明显;浓度越高,全身性作用越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表5-3是不同浓度硫化氢对人体的影响。
(2)慢性作用。尚不能造成动物的硫化氢慢性中毒,仅发现有眼的疾患如结膜炎、角膜损害等。
2.中毒症状
(1)急性中毒。随接触浓度的不同,硫化氢中毒的表现也有明显的差别。
①轻度中毒:普通化工生产中的硫化氢中毒多属于此类。较低浓度引起眼结膜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症状为畏光、流泪、眼刺痛、异物感、流涕、鼻及咽喉灼热感。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经数小时或数天有自愈。
②中度中毒:接触浓度在200-300mg/m3时即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头晕、全身无力、呕吐。同时引起上呼吸道发炎或支气管炎,有咳嗽、喉部发痒、胸部压迫感等。眼刺激症状强烈,有流泪、畏明、眼刺痛、有眼睑痉挛,患者看光源时周围有色环存在,视觉模糊,这是眼角膜水肿的征兆。
③重度中毒:接触浓度在700mg/m3以上时,以中枢神经系统的症状最为突出。患者可首先发生头晕、心悸、呼吸困难、行动迟钝,如继续接触,则出现烦躁、意识模糊、呕吐、腹泻、腹痛和抽搐,迅速陷入昏迷状态,最后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昏迷和抽搐持续较久者可发生中毒性肺炎、肺水肿和脑水肿。
 
表5-3 不同浓度硫化氢对人的影响
浓度(mg/m3
接触时间
毒性反应
1400
立即-30min
昏迷并呼吸麻痹而死亡,除非立即人工呼吸急救。于此浓度时嗅觉立即疲劳,毒性与氢氰酸相近
1000
数秒钟
很快引起急性中毒,出现明显的全身症状。开始呼吸加快,接着呼吸麻痹而死亡。
760
15-60min
可能引起生命危险—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及肺炎。接触时间更长者可引起头痛、头昏、激动、步态不稳、恶心、呕吐、鼻咽喉发干及疼痛、咳嗽。排尿困难等全身症状。
300
1h
可引起严重反应—眼及呼吸道粘膜强烈刺激症状,并引起神经系统抑制,6-8min即出现急性眼刺激症状。长期接触可引起肺水肿。
70-150
 
出现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长期接触可引起亚急性或慢性结膜炎。吸入2-15min即发生嗅觉疲劳而不再嗅出臭味。浓度越高,嗅觉疲劳发生越快。
30-40
 
虽臭味强烈,仍能耐受。这是可能引起局部刺激及全身性症状的阈浓度。
4-7
 
中等强度难闻臭味
0.4
 
明显嗅出
0.035
 
嗅觉阈值
(2)亚急性中毒。一般把经常接触硫化氢而发生的局部刺激表现列为亚急性中毒。常见的眼刺激症状为发痒、异物感、流泪、羞明和视力模糊。检查有结膜充血和角膜混浊等变化。
(3)慢性中毒。慢性接触低浓度硫化氢可致嗅觉减退。一部分接触者有神经衰弱症状。有的尚有植物神经功能障碍,如腱反射增强、多汗、手掌潮湿、持久的红色皮肤划痕等。偶而也能引起多发性神经炎。
(二)应急处置措施
在进入可疑作业环境以前,可放入小动物观察有无硫化氢中毒现象。或用醋酸铅试纸(浸2%醋酸铅酒精溶液)暴露于现场空气中30秒,观察变色情况。
12-20mg/m3 ——绿黄至棕色;
20-60mg/m3——棕黄至棕褐色;
60-150mg/m3——棕褐至黑色。
注意当环境中有磷化氢或锑化氢时,也会出现相似反应,需加以鉴别。
必须进入有接触高浓度硫化氢危险的场所时,应另有人在危险区外监护。作业人员需戴防毒面具,身上缚以救护带,并准备其他救生设备。
急性中毒者应尽快移至新鲜空气处,严密观察呼吸功能。窒息者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吸入含5%二氧化碳的氧气。在口对口进行呼吸急救时,施行者要避免直接吸入患者的呼气,防止中毒。除注射强心剂和呼吸兴奋剂外,有抽搐时可注射鲁米那等;给昏迷患者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及半胱氨酸、谷胱甘肽、细胞色素C和维生素C。
眼损害立即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冲洗,再用4%硼酸水洗眼并滴入灭菌橄榄油。用醋酸考的松溶液滴眼,防止发生角膜炎的效果更好,每日4次,根据需要使用数天。
五、二硫化碳泄漏事故
(一)二硫化碳污染与中毒
二硫化碳主要作为磺化剂用于制造粘胶纤维和玻璃纸,也用于硫化橡胶的轧制,以及制造橡胶加速剂、四氯化碳、黄原酸盐等,作为油脂、蜡、漆、树脂、樟脑、橡胶等溶剂,羊毛的去脂剂,衣服去渍剂等。
二硫化碳由硫的蒸气与红热炭作用而制得,在制造过程中,可有大量二硫化碳蒸气逸出。使用过程中二硫化碳对金属及木质均有较强的腐蚀作用。
二硫化碳是一种气体麻醉剂。急性中毒开始引起谵妄,以后进入麻醉,严重时意识丧失,甚至死于呼吸衰竭。慢性中毒主要损害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后者以全身性血管粥样硬化为主。
生产中以呼吸道吸入为主。经皮肤也能吸收。二硫化碳吸收后进入血液循环,继而散布到全身各脏器。由于本品具有不溶于水易溶于脂肪的特性,故其对血的亲和性显著地高于水;对组织的亲和性又高于血。吸入的二硫化碳首先使血饱和,这时只有一小部分进入组织。约2小时血中达到完全饱和。此后体内的二硫化碳进入组织,最后使组织饱和,组织中饱和度与接触时间成正比,随着时间增加,在各组织中分布趋于均衡。
(二)中毒症状
1.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表现有酒醉样、眩晕、头痛、恶心、步态蹒跚并有感觉异常、四肢软弱等神经系统症状;重症先呈强烈的兴奋状态,以后出现谵妄、意识丧失、痉挛性震颤、瞳孔反应消失、体温下降、最后昏迷而死亡。
二硫化碳对皮肤有刺激作用,沾到皮肤有烧灼,麻木感觉,严重者发生水疱类似二度烧伤,并可能出现局部末梢神经病变。
2.慢性中性。二硫化碳是一种亲神经与血管毒物,可引起多种病变。
神经系统:主要症状是极度激动,明显的记忆力减退,严重失眠与恶梦。性功能可能减退,轻度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症候群,以及心悸、手足多汗、血压波动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症状。
心血管方面:二硫化碳对全身血管有毒性作用。慢性中毒可能有全身性动脉粥样硬化症的表现。
(三)应急处理措施
急性中毒者必须即移至新鲜空气处,以利毒物加速从呼吸道排出。皮肤污染应立即清洗。在接触二硫化碳后24小时内,尿中排出二硫化碳最多,因此轻症者可多饮茶水,必要时用高渗葡萄糖静脉滴注,重症者给甘露醇或山梨醇等药物,对促进毒物排出和防止脑水肿有一定效果,深度昏迷者曾有用冬眠疗法而获得好转者。
生产人员应有专用工作服、胶鞋及乳胶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在检修或特殊情况下应戴用活性炭过滤式口罩。
六、氨泄漏事故
(一)氨污染与中毒
氨属低毒类。急性毒性主要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浓度过高时尚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增强,引起痉挛。氨对人体的毒性见表5-4。
表5-4 氨气对人的毒性
浓度(mg/m3
时间(min)
反应
3500-7000
 
可即时死亡
1750-4500
30
可危害生命
700
 
立即咳嗽
553
 
强烈刺激现象,可耐受1分钟
175-350
28
鼻和眼刺激,呼吸和脉搏加速
140-210
 
尚可工作,但有明显不适
140
 
眼和上呼吸道不适,恶心、头痛
70-140
30
可以正常工作
70
 
呼吸变慢,皮肤电阻逆转
67.2
 
鼻咽有刺激感
9.8
45
无刺激作用
3.5
 
可以识别气体
0.7
 
感觉到气味
(二)中毒症状
1.急性氨中毒的发生多由意外事故,如管道破裂、阀门爆裂等是由于不注意维修和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所致。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粘膜刺激和灼伤。其症状根据氨的浓度,吸入时间及个人感受性等而有轻重。
2.轻度中毒表现有鼻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为。患者有咽灼痛、咳嗽、咳痰或咯血、胸闷和胸骨后疼痛等。
3.严重中毒。可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以及呼吸道粘膜脱落,可造成气管阻塞,引起窒息。吸入高浓度可直接影响肺毛细血管通通性而引起肺水肿。
(三)应急处置措施
急性中毒者应脱离现场,给氧气吸入,控制肺水肿发生,保持呼吸道的通畅。在治疗过程中应防止喉头水肿或痉挛,防止溃烂的气管内膜脱落而造成窒息,特别在中毒后24-48小时内容易发生。
皮肤污染和灼伤,可用大量水及时冲洗,再用硼酸溶液洗涤,此后可按一般灼伤处理。眼灼伤时也应早期用水冲洗,使用油豪膏防止粘连。
七、氟化氢泄漏事故
(一)氟化氢污染与中毒
氟化氢是氟化学工业中的一种基本原料,用以制造各种无机和有机氟化物。通常以萤石与硫酸作用而制得。无水氟化氢用作制造冷冻剂“氟利昂”,作为高辛烷汽油的催化剂,清洗不锈钢,去除金属铸件上的型砂,提炼铍、铀等特种金属,也用作有机合成的催化剂。含水氟化氢通常用作雕刻玻璃及陶器的腐蚀剂,还用于合成杀虫剂或杀菌剂等。
氟化氢属高毒类物质,其毒性作用如下:
(1)急性毒性。人在氟化氢400-430mg/m3浓度下,可引起急起中毒致死;100mg/m3浓度下,能耐受1分多钟,50mg/m3下感到皮肤刺痛、粘膜刺激,26mg/m3下能耐受数分钟,嗅觉阀值为0.03mg/m3。
(2)皮肤损害。氢氟酸对皮肤有强烈的腐蚀性,渗透作用强,并对组织蛋白有脱水及溶解作用。接触皮肤后可迅速穿透角质层,渗入深部组织,溶解细胞膜,引起组织液化、坏死,形成较难愈合的溃疡。如不及时处理可深达骨膜及骨质,引起骨质无菌性坏死。高浓度与蛋白结合,皮肤呈灰白色。
(二)中毒症状
1.急性中毒。接触含氟化氢25mg/m3浓度已使人感到刺激。在50mg/m3时刺激眼结膜和鼻粘膜,产生流泪、流涕、喷嚏、鼻塞。吸收高浓度时可引起鼻、喉、胸骨后烧灼感,嗅觉丧失,咳嗽、声嘶。严重时引起眼结膜、鼻粘膜、口腔粘膜顽固性溃疡、鼻衄,甚至产生鼻中膈穿孔、支气管炎和肺炎。
2.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氟化氢气体可引起牙酸蚀症、牙龈出血、干燥性鼻衄、嗅觉减退及咽喉炎、慢性支气管炎等。
3.皮肤粘膜损害。接触低浓度的氢氟酸往往经过几小时出现疼痛和皮肤灼伤,疼痛逐渐加剧至难以忍受,2至3天后始能缓解。接触较高浓度疼痛立即发生。初期皮肤潮红,逐渐转暗红干燥,创面苍白坏死,继之呈紫黑色或灰黑色,也可形成水疱,内含咖啡色液体。不及时处理造成溃疡,不易愈合,接触量多,处理不当时影响骨膜和骨质,可伴有全身反应。
眼接触高浓度氢氟酸后,局部剧痛,并迅速形成白色假膜样混浊,如处理不及时可引起角膜穿孔。
(三)应急处置措施
1.急性中毒按酸性刺激性气体中毒处理,密切防止喉头及肺水肿发生。用2%-4%碳酸氢钠洗鼻、含漱、雾化吸入。
2.对皮肤灼伤,及早彻底用流水冲洗为最重要措施,冲洗时间尽可能在15-30分钟以上。
3.眼部受污染,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也可用生理盐水或2%-3%碳酸氢钠冲洗,每次15分钟,必要时多次冲洗,并对症处理。
八、氯气泄漏事故
(一)氯气污染与中毒
氯多用食盐电解而得,主要用于冶金、造纸、纺织、染料、制药、农药、橡胶、塑料及其它化工生产的氯化工序,并用于制造漂白粉、光气、颜料,用以鞣皮以及饮用水的消毒等。在氯的制造或使用过程中,若设备管道密闭不严或当检修时均可接触到氯。液氯灌注、运输和贮存时,若钢瓶口密封不良或有故障,可有大量氯气逸散。
氯是一种强烈的刺激性气体。主要作用于支气管和细支气管,也可作用于肺泡,导致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周围炎,吸入大量时引起中毒性肺水肿。氯气对人的急性毒性如表5-5所示。
表5-5 氯对人的急性毒性
浓度
反应
mg/m3
ppm
3000
1000
深吸少许可能危及生命
300
100
可能造成致命性损害
120-180
40-60
接触30-60min,可能引起严重损害
90
30
引起剧咳
18
6
刺激咽喉
3-9
1-3
有明显气味,刺激眼、鼻
1.5
0.5
略有气味
0.06
0.02
嗅觉阈浓度
    (二)中毒症状
根据氯气浓度及吸入时间的不同,可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中毒。
1.轻度中毒。短时间接触低浓度氯主要出现粘膜刺激症状,如眼结膜辛辣感、流泪、咽痛、干咳、胸闷、恶心等。
2.中度中毒。吸入轻度浓度氯,立即引起持续性的呛咳、胸部紧张感及呼吸不畅。患者有明显的头痛、头昏、烦躁不安、周身无力、欲睡。可伴有恶心、呕吐、中上腹痛等急性胃肠反应。
3.重度中毒。大量吸收高浓度可发展为肺水肿,也可能引起昏迷休克。严重时或可引起喉头和支气管痉挛和水肿,造成窒息。
氯被吸入至呼吸道及粘膜接触,部分与水作用形成氯化氢和新生态氯。氯化氢对粘膜有刺激、烧灼作用,引起炎性水肿、充血和坏死。新生态氧对组织有强烈的氧化作用,并在氧化过程中可能形成臭氧,对组织细胞原浆产生毒作用。
(三)应急处理措施
食盐电解生产,必须备有足够的压缩泵,保持电解槽和管道的负压。注意各部门用氯的平衡,以免压力骤增,氯气大量外逸。氯化反应必须密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抢修设备必须戴防毒面具。液氯贮存筒须予防热。钢瓶灌装不得超重,注意密封。
处理含氯废气或废水,可用石灰或氢氧化钠作吸收液。
急性中毒者须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静卧,注意保暖并松解衣带,吸氧。皮肤灼伤按酸灼伤处理。
九、氯化氢泄漏事故
(一)氯化氢污染与中毒
氯化氢可由氯和氢直接合成,或是使氯及水蒸气通过燃烧的焦炭而制成。氯化氢主要用于制造氯化钡、氯化铵等,在冶金、制造染料、皮革的鞣制及染色,纺织以及有关化工生产中亦常用。
氯化氢吸入后大部被上呼吸道粘膜所滞留,并一部分被中和,对局部粘膜有刺激和烧灼作用,引起炎性水肿、充血和坏死。
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较强的刺激作用。长期接触较高浓度,可造成慢性支气管炎、胃肠道功能障碍以及牙齿损害。
在意外事故中,可引起急性中毒。患者可感到头痛、头昏、恶心、咽痛、眼痛、咳嗽、声音嘶哑、呼吸困难、胸闷、胸痛,有的有咯血。检查可见眼结膜、鼻及咽部粘膜红肿,角膜混浊。
(二)应急处置措施
与氯气泄漏事故处置方法相同
十、光气(二氯化碳酯)泄漏事故
(一)光气的污染与中毒
光气用作聚氨酯制品处理剂、增塑剂、聚碳酸酯原料,纤维处理剂、除草剂、炸药稳定剂、染料、染料中间体和药品原料,在生产中的跑、冒、滴、漏或意外漏都可带来污染。
光气的毒害作用主要是伤害呼吸器官(特别是肺部),引起肺水肿,严重地破坏人体内的气体交换,使机体缺氧,窒息而死。
人中毒的初期,鼻、喉、眼睛有轻微的刺激,胸部发闷、全身无力、头痛等。但很快消失而进入潜伏期。潜伏期约持续2至8小时。潜伏期过后,出现剧烈咳嗽、呼吸困难、四肢无力、皮肤发紫、头痛、头晕等症状。
(二)应急处置措施
光气很容易水解,即使在冷水中,光气的水解速度也很快。水源、含水食物以及易吸水的物质均不会染毒。
光气与氨很快反应,主要生成脲和氯化铵等无毒物质。因此,浓氨水可对光气消毒。
光气与有机胺作用,生成二苯脲白色沉淀和苯胺盐酸盐。可用此反应来检验光气。
光气在碱溶液中很快被分解,生成无毒物质。各种碱、碱性物质均可对光气进行消毒。
十一、砷化氢泄漏事故
(一)砷化氢污染与中毒
有砷夹杂的金属矿石与工业硫酸或盐酸相遇可产生砷化氢。含砷的硅铁等冶炼和贮存时,接触潮湿空气,或用水浇熄炽热含砷矿物的炉渣时,均可产生砷化氢。乙炔的生产和使用,金属制品的酸洗,蓄电池充电,生产合成染料等,亦产生砷化氢。
砷化氢为剧毒物质,人的中毒反应如表5-6所示。
表5-6 人吸入砷化氢后的中毒反应
浓度(mg/m3)
接触时间(h)
中毒反应
5000
 
急性致死
750
0.5
急性致死
48-180
0.5-1.0
即有致命危险
50
1.0
急性致死
30
1.0
严重中毒
9-30
数小时
产生轻度症状
   (二)中毒症状
砷化氢是溶血性毒物。对肝、肾、心等器官有直接毒害作用,发生中毒性心肌炎、心肌缺氧、高血压等。因肾脏病变,伴发高血压,少数有心原性肺水肿,亦可由毒物直接刺激呼吸道粘膜所致。
吸入砷化氢一般经数小时至1至2日潜伏期,即开始出现溶血等症状体征。
1.轻度中毒。以全身乏力、头痛、恶心或呕吐为主要症状,溶血开始表现巩膜轻度黄染,尿色深暗,但尿量正常,尿常规为阴性。
2.中度中毒。一般在吸入毒物后经数小时至10余小时的潜伏期,出现畏寒、寒战,继之发热(39℃),常伴有腰痛,尿呈酱油色,尿量减少,但尚无尿闭。
3.重度中毒。吸入毒物后,可迅速出现严重溶血症状,全身症状较严重,体温升高,肾区疼痛颇剧,尿量极少,黄疸严重。
(三)应急处置措施
砷化氢常是生产过程中意外产生的毒物,往往不易被发现而延误诊断,故追查接触史极为重要。大量接触者应迅速移离现场,即使症状较轻,也应留院观察治疗。
轻度中毒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必要时口服强的松,给予保肝治疗。
中度中毒应给予肾中腺皮质激素,常用地塞米松每天10-30mg低分子右旋糖酐500mg,静滴,并应给碱性药物,使尿液碱化,以减少血红蛋白在肾小管内沉积。肌注,注意水、电解质及酸碱
第二节 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铍中毒
(一)铍污染与中毒的初步判定
铍及其化合物对人体有很大的毒性,常见的铍及化合物有Be、BeO、Be(OH)2、BeCl2、(BeO)5CO2·5H2O、BeSO4·4H2O、BeSO4·K2SO4·2H2O、Be(CrO42、(NH4)2BeF4、Na2BeF4、Be(NO32·3H2O和Be(CH3COO)2等,其中氧化铍、氟化铍和硫酸铍的毒性较强。
铍化合物可产生全身中毒,多经呼吸道侵入人体,主要积蓄于肺、肝、胃、骨及淋巴结等处,易在身体内积蓄,排除缓慢,引起咳嗽、气喘、呼吸困难、胸痛及体重减轻等症状。直接接触铍尘或蒸气可发生皮炎和鸡眼状溃疡,长期接触可引起贫血,颗粒性白血球减少等症状。
铍中毒的初步(临床)判断方法是:急性中毒的初期表现为全身酸痛、疲乏无力、头晕、头疼、咽痛,可伴有心悸和低热。轻度和中度中毒时,可产生化学性肺炎,有明显气短和咳嗽,常有血痰,伴有胸痛,体温高达39℃左右。
2.铍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①消防。除铍粉外,可用水、砂土、泡沫等灭火,消防人员必须穿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并带口罩和手套。
②急救。应使吸入铍粉尘的中毒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眼晴受刺激用水冲洗,皮肤接触先用水冲洗,再用肥皂彻底洗涤,如有伤口须就医诊治,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吸入中毒时,给予吸氧并防止肺水肿的发生。
③泄漏处理及治疗措施。戴好防毒面具与手套,将污染物扫起倒至空旷地方深埋或收集后送回生产厂处理。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在处理Be(CH3COO)2时,应先切断所有火源,用不燃性分散制剂成乳液刷洗后,再作上述处理。
对受铍污染的水体,可投加石灰乳中和,调pH8.5-9.5,使可溶性铍生成Be(OH)2沉淀;加聚合氯化铝可提高沉淀效率。处理后的水含铍量可降至10-20μg/L。进一步采用吸附或离子交换深度处理后可接近或达到环境水质标准。
二、镉中毒
(一)镉污染与中毒的初步判定
常见镉的化合物有CdTe、CdSe、CdCN、CdF2、Cd(BrO32、Cd(BF4)2、Cd(IO32和Cd(NO32等。
镉在人体内有积蓄作用,潜伏期可长达10至30年。人吸入时的急性中毒可产生肺损害,出现急性肺水肿和肿气肿,以及肾皮质坏死。
两种镉中毒的症状是肺障碍病症和肾功能不良。大量吸入镉烟尘和蒸气会发生急性镉中毒,口有金属味,出现头痛、头晕、咳嗽、呼吸困难、恶寒、呕吐和腹泻等,并产生肺炎和肺水肿。
长期摄入微量镉,通过器官组织的积蓄还会引起骨痛病,这种病曾在欧洲出现过,而日本神川流域由于镉污染引起的骨痛病更是举世皆知的。
在镉污染区镉中毒的诊断要点是:患者尿镉和血镉的浓度高,反映体内镉负荷高;患者有镉中毒的自觉症状和它觉症状,如:全身性疼痛,由于病理性骨折而引起骨骼变形,身躯显著缩短;同时,也出现头痛、头晕、流涎、恶心、呕吐、呼吸受限、睡眠不安等症状。
(二)镉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1.消防。可用水、砂土等灭火,消防人员必须穿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服。
2.急救。应使吸入镉粉尘中的中毒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严重者就医诊治,误服应立即漱口,并送医院抢救。
3.泄漏处理及治污措施。戴好防毒面具与手套,用湿砂土混合后将污染物扫起倒至空旷地方深埋或收集后送回生产厂处理。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当水体受到污染时,可采用加水Na2CO3、NaOH或石灰和Na2S的方法使镉形成沉淀而从水中转入污泥中,将沉淀的污泥再做进一步的无害化处理。
三、六价铬中毒
(一)六价铬污染与中毒的初步测定
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度革鞣制、印染等企业是造成六价铬污染的主要来源。
进入人体的铬被积存在人体组织中,代谢和被清除的速度缓慢。铬进入血液后,主要与血浆中的铁球蛋白、白蛋白、r-球蛋白结合,六价铬还可透过红细胞膜,15分钟内可以有50%的六价铬进入细胞,进入红细胞后与血红蛋白结合。铬的代谢物主要从肾排出,少量经粪便排出。
六价铬对人主要是慢性毒害,它可以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和粘膜侵入人体,在体内主要积聚在肝、肾和内分泌腺中。通过呼吸道进入的则易积存在肺部。
六价铬有强氧化作用,所以慢性中毒往往以局部损害开始逐渐发展到不可救药。经呼吸道侵入人体时,开始侵害上呼吸道,引起鼻炎、咽炎和喉炎、支气管炎。据报道,当空气中六价铬浓度为0.015-0.033mg/m3时就可以发现呼吸系统炎症和鼻粘膜萎缩性和肥大性变化。当浓度为0.15-0.3mg/m3时会出现鼻中铬穿孔,长期作用进而引起肺硬化、肺气肿、支气管扩张,甚至引发癌症。另据报道,人长期在含六价铬0.068mg/m3的职业环境中工作,不但引发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也有多种疾病变得日益严重,肝脏和胆囊体积和重量也会改变。长期接触铬酸盐味觉和嗅觉可以减退以至消失,手掌皮肤干裂。还会出现肠胃症状如胃痛、胃炎甚至消化道溃疡等。
(二)六价铬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目前,国内处理含六价铬废水的常用方法有硫酸亚铁-石灰法、离子交换法、铁氧化法等。
四、铜中毒
(一)铜污染与铜中毒的初步判定
常见的铜化合物有CuF2·2H2O、CuCl2、CuSO4·5H2O和Cu(NO32·3H2O等。铜的污染来源为冶金、电镀、催化、仪表、合金和化工等的废水和废渣。铜的毒性较小,但铜过剩也可引起中毒。铜盐的毒性以CuAc2和CuSO4较大,经口服即使微量也会引起急性中毒,发生流涎、恶心、呕吐、阵发性腹痛,严重者可有头痛、心跳迟缓、呼吸困难甚至虚脱,也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
(二)铜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1.消防。可用水、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
2.急救。皮肤接触时用水冲洗,并用肥皂彻底洗涤。误服应立即漱口,饮牛奶,送医院救治。
3.泄漏处理及治污措施。将泄漏物扫起倒至空旷地方深埋。被污染的地面用水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五、汞中毒
(一)汞污染与中毒的初步判定
汞用于仪表制造、电工技术和各种仪器的生产、各种汞化合物用于化学、化学制药、木材加工、造纸等工业,化学毒剂、颜料、金属电镀、爆竹制造及有机合成的生产中也常使用汞。
随饮水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的汞及其化合物毒性很大,因为肠对汞及其化合物的吸收很快,并可随血液进入器官和组织中,进而引起剧烈的全身性的毒性作用。随饮水进入成年人体内的汞致死量为75-100mg/d。
二价汞或升汞的毒性特别大,因为它们易溶于类脂化合物中并很快进入组织。烷基汞比无机汞的毒性更大。
工业上长期接触汞或长期生活在受污染的环境中可引起慢性中毒,从而发生脑皮质萎缩和中枢及末梢神经脱髓鞘,临床上有精神、表情和运动障碍、口腔粘膜发生溃疡性炎症。日本所发生的水俣病,是一种中毒性神经疾病,是工业污染引起的有机汞中毒事件。
当发生汞急性中毒时,会出现口腔炎、食道和胃粘膜坏死,并有坏死性结膜炎、肾及端曲管上皮凝固坏死,引起少尿或无尿,有时会发生缺钾性心肌病变。
(二)汞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金属汞不溶于水,易溶于水的汞化合物主要有氯化亚汞、硫酸汞、硝酸汞、次氯酸汞和各种烷基汞。因此造成水的突发污染事故一般是由这些可溶于水的汞化合物所致。
如果发生汞污染的重大事故,可在受污染的水体中加入苛性碱后,再加入硫化钠或硫化钾。吹空气于水体中,在气泡的翻动下使溶于水中的硫离子和汞结合成硫化汞沉淀,待硫化汞沉淀后清除底质则达到去除水中汞的目的。
六、镍中毒
(一)镍污染与中毒的初步判定
常见的镍的化合物有Ni(CO)4、Ni(NO32·6H2O、Ni(NO32·4NH3·2H2O和镍催化剂。金属镍几乎没有急性毒性,一般的镍盐毒性也较低,但羰基镍却能产生很强的毒性。
羰基镍以蒸气形式迅速由呼吸道吸收,也能由皮肤少量吸收,前者是作业环境中毒物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羰基镍在浓度过3.5μg/m3时就会使人感到有如灯烟的臭味,低浓度时人有不适感觉。吸收羰基镍后可引起急性中毒,10分钟左右就会出现初期症状,如头晕、头疼、步态不稳,有时恶心、呕吐、胸闷;后期症状是在接触12至36小时后再次出现恶心、呕吐、高烧、呼吸困难、胸部疼痛等。接触高浓度时发生急性化学肺炎,最终出现肺水肿和呼吸道循环衰竭而致死亡。接触致死量时,事故发生后4至11日死亡。人的镍中毒特有的症状是皮肤炎、呼吸器官障碍及呼吸道癌。
(二)镍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1.消防。可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消防人员须穿戴全身防护服。
2.急救。应使吸入蒸气的中毒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严重者须就医诊治,并输氧气。如呼吸停止,须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眼睛受刺激用水冲洗,严重者须就医诊治。皮肤接触时用水冲洗,并用肥皂彻底洗涤。误服应立即漱口,并送医院救治,可口服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0.5g与等量的NaHCO3同服)解毒。
3.泄漏处理及治污措施。若发生羰基镍的泄漏,应切断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等全部防护用品,用不燃性分散制剂制成乳液刷洗。如无分散剂可用砂土吸收,倒至空旷地方掩埋。被污染的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七、铅中毒
(一)铅污染与中毒的初步判定
常见铅的化合物有PbO、Pb3O4、PbSiO3、PbF2、2PbO·PbHPO4·1/2H2O、PbO2·PbCl4、Pb(NO34等以及烷基铅化合物。铅的污染来自矿山开采、冶炼、橡胶生产、染料、印刷、陶瓷、铅玻璃、焊锡、电缆及铅管等生产废水和废弃物。另外,汽车排气中的四乙基铅是剧毒物质。
水体受铅污染时(Pb 0.3-0.5mg/L),明显抑制水的自净作用,2-4mg/L时,水即呈浑浊状。
铅以无机物或粉尘形式吸入人体或通过水、食物经消化道侵入人体后,积蓄于骨髓、肝、肾、脾和大脑等处“储存库”,以后慢慢放出,进入血液,引起慢性中毒(急性中毒较少见)。铅对全身都有毒性作用,但以神经系统、血液和心血管系统为甚。
铅污染的中毒症状为:齿龈边缘或中间出现蓝灰色或黑色连续点,贫血、铅绞痛(腹部绞痛并伴有便秘)、铅中毒性肝炎。神经系统的疾病为植物神经衰弱,即头痛、头晕、易疲倦、无力、烦躁、睡眠不安、记忆力衰退、四肢疼痛、多汗以及多发性神经炎(脑下垂铅中毒性神经麻痹),严重者可致铅性脑病。
烷基铅类化合物为易燃液体,为神经性毒物,剧毒。急性中毒时可引起兴奋、肌肉震颤、痉挛及四肢麻痹。
(二)铅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1.消防。无机铅化合物可用水或砂土灭火;有机铅化合物可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等灭火。消防人员须穿戴全身防护服。
2.急救。皮肤沾染用肥皂水冲洗,中毒者送医院救治,特效排铅药有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和二巯基丁二酸钠注射解毒。烷基铅中毒可注射巯乙胺解毒剂解毒。眼睛受刺激须用水冲洗,以肥皂及水洗涤身体沾污区域;误服应立即洗胃,继以盐水通便,严重者送医院救治。
3.泄漏处理及治污措施
①对于泄漏的PbCl4和Pb(ClO42,应戴好防毒面具等全部防护用品。用干砂土混合,分小批倒至大量水中,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②对于泄漏的PbO、四甲(乙)基铅和Pb3O4,应戴好防毒面具等全部防护用品。用干砂土混合后倒至空旷地掩埋;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③对于泄漏的PbF2,应戴好防毒面具等全部防护用品。在泄漏物上撒上纯碱;被污染的地面用水冲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④对于泄漏的Pb(BrO3)2、PbO2和Pb(NO32,应戴好防毒面具等全部防护用品。被污染的地面用水冲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⑤对于泄漏的烷基铅,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乳液刷洗。如无分散剂可用砂土吸收,倒至空旷地方掩埋;被污染的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当水体受到污染时,可采用中和法处理,即投加石灰乳调节pH到7.5,使铅以氢氧化铅形式沉淀而从水中转入污泥中。用机械搅拌可加速澄清,净化效果为80%-96%,处理后的水铅浓度为0.37-0.40mg/L。而污染再做进一步的无害化处理。
八、铊中毒
(一)铊污染与中毒的初步判定
铊化合物极毒,具有蓄积性,为强烈的神经毒物,并可引起肝脏及肾脏的损害。一价铊毒性较三价铊小。急性铊中毒多数为非职业性中毒,由于误服、使用铊化合物药物或其他原因引起。急性职业中毒主要为吸入铊烟尘、蒸气所致。人在大量经口摄入此类物质时能引起消化道的刺激症状(腹部绞痛、恶心、呕吐、腹泻)、末梢神经炎、中枢神经系统障碍、精神症状、脱毛及四肢疼痛等症状。常见的无机铊化合物主要有Tl、Tl2O、Tl2O3、TlOH、TlCl、TlBr、TlI、TlI3、TlNO3、Tl2SO4、Tl2CO3和Tl3PO4等。
有机铊化合物可燃、剧毒,粉尘能刺激眼睛、鼻子,产生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常见的有机铊化合物有HCOOTl、CH3COOTl和CH2(COOTl)2等。
(二)铊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1.消防。可用泡沫及砂土灭火(铊不能用水灭火!)。消防人员必须穿戴防毒面具和全身防护服。
2.急救。应使吸入蒸气的中毒者脱离污染区,用水冲洗口、鼻,安置休息并保暖。眼睛受到刺激用大量水冲洗,严重的就医诊治。皮肤接触先用水冲洗,严重的就医诊治。皮肤接触先用水冲洗。再用肥皂彻底洗涤。误服应立即漱口,用手指伸入口内,压下舌头促使呕吐,然后迅速送医院就治。
铊的解毒药有二巯基丁二钠,使用时,将1g该药溶于20-40ml生理盐水中静注;也可用于二巯基丙醇驱铊;而5%NaHCO3或3%Na2S2O3可用来洗胃。
3.泄漏处理。穿戴全身防护服,对大量泄漏的铊化合物须进行回收。少量的可溶性铊盐可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对逸出的少量不溶性铊化合物,可用砂土混合,运至工业废物处理场做填埋处理。
九、砷化合物中毒
(一)砷化物污染与中毒的初步判定
砷的化合物均有剧毒,As2O3、As2O5、砷酸盐、亚砷酸盐为砷的主要存在形式,此外尚有As2S3、AsCl3、H2AsO3、AsF3、AsBr3、AsI3以及有机胂化合物。
砷的污染来源为矿渣、染料、制革、制药、农药等废渣或废水,以及因泄漏、火灾等意外事故而产生污染。
当发生砷化合的污染事故时,砷化物多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引起全身中毒症状,一般为四肢无力、腿反射迟钝、肌肉萎缩、皮肤角质化、黑色素沉积并出现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呕吐、腹泻等。急性中毒症状为咽干、口渴、流涎、持续性呕吐、腹泻、剧烈头痛、四肢痉挛等,可因心力衰竭或闭尿而死。吸入砷化氢蒸气可发生黄疸、肝硬变,肝、脾肿大等,皮肤接触可触发皮炎、湿疹,严重者可出现溃疡。
有机胂化合物大多数具有砷化氢的衍生结构或偏亚砷酸衍生结构的固态或液态化合物。有机胂化合物的毒性很强,有刺激性,可影响细胞的新陈代谢,即使是极稀的浓度也会产生严重的炎症外,也发生外表皮的炎症。脂肪族胂化合物特别是二甲胂基系有强烈的刺激性、毒性及难闻的气味,但高级脂肪族胂化合物的气味较弱,三价砷较五价砷的毒性强,芳香族胂化合物虽有难闻的臭味和强烈的刺激性,但毒性较弱。
(二)砷化物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1.消防。可用水灭火,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护服。有机胂化合物可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及砂土灭火。
2.急救。使误服或吸入的中毒者迅速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皮肤接触先用水冲洗,再用肥皂彻底洗涤。误服须立即催吐、洗胃,急送医院抢救。解毒药有二巯基丙醇、二巯基丙磺酸钠及二巯基丁二钠等。
3.泄漏处理。对多数砷化合物的泄漏处理,必须穿戴防毒面具和口罩。用湿砂土混合,扫起,在空旷地方深埋,同时用1:50碱水或肥皂水洗涤污染区,用大量水冲洗,将污水放入废水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十、氰化物中毒
(一)氰化物污染与中毒的初步判定
氰化物是剧毒物质,其污染事故常发生于电镀、炼金、热处理、煤气、焦化、制革、有机玻璃、苯、甲苯、二甲苯、照相及农药等的生产过程中。
HCN是有苦杏仁味的气体,极易扩散,易溶于水而成氢氰酸;氰化物一般为无色晶体,在空气中易潮解并有HCN的微弱臭味,能使水产生杏仁臭。
氰化物中毒的症状为:轻者有粘膜刺激,唇舌麻木、头痛、眩晕、下肢无力、胸部有压迫感、恶心、呕吐、血压上升、心悸、气喘等。重者呼吸不规则,逐渐昏迷、痉挛、大小便失禁、血压下降、迅速发生呼吸障碍而死亡。
(二)氰化物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1.消防。氰化物是不燃物,火灾时就尽量抢救商品,防止包装破损,引起环境污染。消防人员必须穿戴供氧式防毒面具及全身防护服。临近地区火灾时可用雾状水灭火,禁止使用酸碱灭火器。
2.急救。对吸入中毒者(救护人员至现场必须穿戴好供氧式防毒面具)急救要迅速,使患者立即脱离污染区,脱去受污染的衣着,在通风处安卧、保暖。如果呼吸停止,需立即进行非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在现场立即打开一支亚硝酸异戊酯,使吸入15至30秒,必要时隔2至3分钟再吸一次,一般不超过两支。同时迅速送医院抢救,要及时进行输氧、休息并保暖。眼睛受刺激或皮肤接触,须用大量水冲洗。如系误服更须速送医院催吐,用5%的NaHCO3水溶液或用5%的Na2S2O3水溶液充分洗胃。特效解毒剂有3%NaNO2及50%Na2S2O3静脉注射(由医师主持)。
3.泄漏处理。对泄漏物处理必须戴好防毒面具与手套,扫起,倒至大量水中。加入过量NaClO或漂白粉,放置24小时,确认氰化物全部分解,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污染区用NaClO溶液或漂白粉浸泡24小时后,用大量水冲洗,洗水放入废水系统统一处理。
对HCN则应将气体通至通风橱或将气体导入碳酸钠溶液中,加等量的NaClO,以及6mol/L NaOH,污水放入废水系统做统一处理。
十一、硫化物中毒
(一)硫化物污染及中毒的初步判定
焦化、造气、选矿、造纸、印染和制革工业废水中常含有硫化物。生活污水中通常也含较高的硫化物。
水中硫化物包括溶解性的H2S、HS-、S2-以及存在于悬浮物中的可溶性物硫化物、酸可溶性金属硫化物以及未电离的无机、有机类硫化物。
含硫化物的水多呈现黑色,且有刺激性的臭味,这主要是由于H2S气体不断从中释放所致。在空气中有8μg/m3的H2S便可使人的嗅觉敏感,水中H2S的阈值为0.035μg/L。
水中的硫化物容易水解,以H2S形式释放到空气中,被人大量吸收后马上恶心呕吐,甚至会呼吸困难、窒息等,发生强烈的致毒感。如果空气中达到15-30mg/m3,会导致眼膜发炎,视神经受到损害。
逸散于空气中的H2S长期被人吸入体内,可与人体内细胞色素、氧化酶及人体蛋白、氨基酸中的二硫键(—S—S—)作用,影响细胞的氧化过程,造成细胞缺氧,危及人的生命。
如果长期饮用含硫化物较高的水,会造成味觉迟钝、食欲减退、体重减轻、毛发生长不良,严重时发生衰竭和死亡。
(二)硫化物污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措施
造成硫化物污染的废水主要是碱性废水,可进行中和处理。氯化法也是有效方法之一,但需氯量大,费用高。
此外,在硫化物污染的废水中加入铁或无毒的铁盐(如硫酸铁、氯化铁等),经过2小时曝气后,产生了活性氢氧化铁,可将硫化物以硫化铁沉淀的形式除去。
亦可将硫化物污染严重的废水先经烟道气中和,再用活性污泥法处理。
十二、氟化物中毒
有色冶金、钢铁和铝加工、玻璃陶瓷、电子、电镀、焦炭、化肥及农药等工业废水及含氟矿物的废水中常存在较高含量的氟化物。这类企业有可能造成氟污染的突发事故。
虽然适当量的氟是人体所必需的,但超过安全范围就会造成危害及病疼、颈椎和腰椎疼痛及僵硬感;以后发生四肢疼痛及感觉迟钝,而后出现活动不便、关节畸形、眩晕、耳鸣、恶心、厌食、便秘等症状。主要临床症状为氟斑牙、牙齿出现黄色、褐色或黑色斑点及腐蚀,易于磨损、破碎或脱落。急性中毒时,主要表现为口渴,胃肠道反应是溃疡、出血和痉挛、虚脱及麻痹等。
十三、苯中毒
(一)苯的特性与中毒
苯是一种应用极为广泛的化工原料。能与乙醇、乙醚、丙酮、氯仿、甲苯等许多有机溶剂互溶,在血液中的溶解度很大,在水中的溶解度很小,20℃时,仅为0.05%。
进入人体的苯可迅速通过呼吸和尿液排出。苯微溶于水,水中的苯可迅速挥发至大气,最后被光解。
苯为易燃、易爆有机物,一旦发生泄漏,遇明火极易发生爆炸起火。苯燃烧时,冒出浓烈的黑烟,伴有刺激性气味。因苯蒸气比空气重,火焰会沿地面燃烧。
苯有毒,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接触苯后,眼部粘膜受到刺激,会发红流泪,皮肤受到刺激会发红发痒。摄入、吸入或皮肤吸收大量苯后,会现出头痛,恶心,腹痛,麻醉症状,甚至死亡。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在发生苯泄漏,有大量苯蒸气存在的地方,应立即切断一切火源,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2.当大量苯泄漏地面时,应立即在四周堆积砂土,泥块,阻断苯液的蔓延扩散。操作人员需配戴防毒面具,手套,将漏液收集在适当容器内封存,再用砂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
3.中毒人员应立即转移到通风、安全的地方,脱去沾染的衣服,用水冲洗沾染皮肤,清水漱口,大量饮水,即送医院。
4.一旦发生火灾,可用干粉,二氧化碳或泡沫灭火器灭火。用水灭火无效,反而有可能导致苯随水冲到更大范围,但可用水冷却火中的盛苯容器。
十四、甲苯中毒
(一)甲苯污染与中毒
甲苯是重要的化工原料。也是燃料的重要成分,使用甲苯的工厂、加油站、汽车尾气是主要污染源。城市空气中的甲苯,主要来自与汽油有关的排放及工业活动造成的溶剂损失和排放。贮运过程中的意外事故是甲苯的又一个污染源。
甲苯能与甲醇、乙醇、氯仿、乙醚等多种有机溶剂混溶,不溶于多元醇,微溶于水,20℃水中溶解度为0.045%。
甲苯能被强氧化剂氧化,为一级易燃品。
进入人体的甲苯,可迅速排出体外。甲苯易挥发,在环境中比较稳定,不易发生反应。由于空气的运动,使其广泛分布在环境中。水中的甲苯可迅速挥发至大气中。
甲苯毒性小于苯,但刺激症状比苯严重,吸入可出现咽喉刺痛感、发痒和灼热感;刺激眼粘膜,可引起流泪、发红、充血;溅在皮肤上,局部可出现发红、刺痛及泡疹等。重度甲苯中毒后,或呈兴奋状;躁动不安,哭笑无常;或呈压抑状;嗜睡,木僵等,严重的会出现虚脱、昏迷。
甲苯为一级易燃物,其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具爆炸性。发生爆炸起火时,冒出黑烟,火焰沿地面扩散。进入现场,眼睛、咽喉会感到刺痛、流泪、发痒,并可闻到特殊的芳香气味。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由于甲苯极易燃,事故现场严禁明火、火花和吸烟,迅速撤离无关人员。
2.配戴防毒面具和手套,进入事故现场,将泄漏在地面的液体收集在适当容器内封存,并用砂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附残液,转移到安全地带。
3.如有大量甲苯洒在地面上,应立即用砂土、泥块阻断液体的蔓延;如倾倒在水里,应立即筑坝切断受污染水体的流动,或用围栏阻断甲苯的蔓延扩散。
4.中毒人员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安全地带,脱去受污染外衣,用清水多次清洗沾染皮肤,清水漱口,大量饮水,催吐,即送医院。
5.一旦发生火灾,可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并可用水冷却盛甲苯容器。
6.事故现场加强通风,蒸发残液,排除蒸气。
十五、乙苯中毒
(一)乙苯污染与中毒
乙苯主要用于生产苯乙烯,并广泛用作化工原料和溶剂,使用乙苯的工厂是环境中乙苯的主要污染源。贮运过程中发生的翻车,容器破裂等意外事故,也会造成严重的乙苯污染。
乙苯和苯相似,能与乙醇,乙醚,苯等多种有机溶剂混溶。乙苯对酸碱比较稳定,为易燃易爆品。乙苯在水溶液中挥发趋势大,废水中的乙苯很快挥发至大气中,在水体中的残留很少。
乙苯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机物,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和物。由于其蒸气比空气重,可沿地面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的火源点燃,并将火焰引回来。
乙苯的毒性较低,但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的刺激作用比甲苯强。吸入、食入或经皮肤吸收可引起中毒,出现头痛、咳嗽、呼吸困难,神志不清、腹痛、视力模糊、肌肉抽搐或肢体痉挛等症状,很快昏迷不醒,甚至死亡。大量乙苯泄漏进入水中时,由于比水轻,漂浮在水面。可造成鱼类和水生生物死亡,被污染水体散发出异味。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乙苯极易燃,事故现场严禁明火、火花和吸烟,迅速撤离无关人员。
2.迅速用砂土、泥块阻断洒在地上的乙苯向四周扩散。筑坝切断受污染水体的流动,或用围栏阻断乙苯的蔓延扩散。
3. 配戴防毒面具和手套,将泄漏在地面的液体收集在适当容器内封存,并用砂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附残液,转移到安全地带。
4.中毒人员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安全地带,脱去沾染的外衣,用清水多次清洗沾染皮肤,清水漱口,大量饮水,即送医院。
5.万一发生火灾,可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并用水冷却容器壁。
6.事故现场加强通风,蒸发残液,排除乙苯蒸气。
十六、苯乙烯中毒
(一)苯乙烯污染与中毒
苯乙烯用于有机合成,特别是生产合成橡胶,苯乙烯还广泛用于生产聚醚树脂、增塑剂和塑料等。使用苯乙烯的工厂排放的污水,是环境水体中苯乙烯的主要来源。用于食品保存的聚苯乙烯材料,在一定条件下可释放苯乙烯。贮运过程中的意外事故,是苯乙烯污染的又一来源。
苯乙烯在动物体内代谢很快,人吸入苯乙烯后约60%被吸收,转化成代谢产物后能迅速排出。苯乙烯在人体和动物体内均无蓄积。
苯乙烯挥发性较强,露天表层水中含量降低很快,挥发至大气中的苯乙烯,可被光解。苯乙烯可生物降解和化学降解,也能在空气中氧化。
倾倒在地面上的苯乙烯,会迅速挥发,散发出特有的气味。苯乙烯易燃,在31℃以上时其蒸气与空气混合物具有爆炸性。倾倒在水中的苯乙烯可漂浮在水面,对水生生物有毒。
苯乙烯的毒性类似于苯,但刺激作用比苯强,经吸入、摄入和皮肤吸收进入人体。急性中毒症状以眼、鼻、喉的刺激症状最为突出。同时可出现头痛、头晕、疲乏、恶心、呕吐等症状;慢性中毒可对血液和肝脏有轻度损害作用,同时出现神经衰弱症状。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苯乙烯易燃,事故现场严禁明火、火花及吸烟,迅速撤离无关人员。
2.配戴好面具、手套收集漏液,并用砂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转移到安全场所。
3.中毒人员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安全地带,脱去污染外衣,冲洗污染皮肤,用大量水冲洗眼睛,淋洗全身,漱口。大量饮水,不能催吐,即送医院。
4.加强现场通风,加快残存苯乙烯的挥发并驱赶蒸气。
5.一旦发生火灾,可用水喷淋冷却容器壁,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十七、硝基苯中毒
(一)硝基苯污染与中毒
硝基苯是有机合成的原料,最重要的用途是生产苯胺染料,还是重要的有机溶剂。
硝基苯在水中具有极高的稳定性。由于其密度大于水,进入水体的硝基苯会沉入水底,长时间保持不变。又由于其在水中有一定的溶解度,所以造成的水体污染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
硝基苯的沸点较高,自然条件下的蒸发速度较慢,与强氧化剂反应生成对机械震动很敏感的化合物,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倾翻在环境中的硝基苯,会散发出刺鼻的苦杏仁味。80℃以上其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具有爆炸性,倾倒在水中的硝基苯,以黄绿色油状物沉在水底。当浓度为5mg/L时,被污染水体呈黄色,有苦杏仁味。当浓度达100mg/L时,水几乎是黑色,并分离出黑色沉淀。当浓度超过33mg/L时可造成鱼类及水生生物死亡。
吸入、摄入或皮肤吸收均可引起人员中毒。中毒的典型症状是气短、眩晕、恶心、昏厥、神志不清、皮肤发蓝,最后会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硝基苯易燃,在发生泄漏或倾翻事故现场,严禁明火、吸烟和火花,无关人员迅速离开。
2.当硝基苯洒在地面时,立即用沙土、泥块阻断漏液的漫延,配戴好面具、手套,将漏液或漏物收集在适当的容器内封存,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转移到安全地带。
3.立即仔细收集被污染土壤,转移到安全地带。
4.当硝基苯倾倒在水面时,应迅速切断被污染水体的流动,以免污染扩散。
5.中毒人员立即离开现场,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脱去被沾染外衣,用大量的水冲洗皮肤、漱口,大量饮水,催吐,即送医院。
6.着火时用大量水和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7.接触硝基苯的人员严禁饮酒,以免加重加速毒性作用。
8.沿地面加强通风,以驱赶硝基苯蒸气。
十八、邻(间)硝基氯苯中毒
(一)邻(间)硝基氯苯污染与中毒
硝基氯苯是制备偶氮染料和硫化染料的中间体,也是制造农药,橡胶的原料。有机合成、油漆、涂料、染料及制药厂排放的废水、废气是环境中邻(间)硝基氯苯的主要来源。贮运过程中的意外倾倒、泄漏,容器破裂等也会造成硝基苯污染事故。
邻(间)硝基氯苯的稳定性不如硝基苯,在碱性条件下,可发生水解,虽然其沸点较高,但受热易分解,其分解产物有毒,且具有爆炸性。
具有强氧化性,与可燃性物质及还原性物质起强烈反应,受热分解成有毒气体。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炸起火时,产生刺激有毒气体氯气、盐酸雾、光气、氮氧化物等。进入水体可改变水体颜色,并散发出特殊气味,可造成水生生物死亡。
通过吸入、摄入或皮肤吸收可使人员中毒。典型症状是头痛、嗜睡、恶心、呕吐、皮肤苍白及发蓝,眼角膜充血、疼痛,严重时,可致死亡。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邻(间)硝基氯苯可燃,遇热或还原性物质可起火或爆炸,应严禁明火和吸烟。
2.若发生破洒、泄漏在地面上,应配戴好面具和手套,仔细的将漏物收集在容器内封存。
3.若洒入水中,应立即将该水体与其它水体隔开,以免污染扩散。
4.若倾倒入土壤中,应将被污染土壤收集起来,转移到安全地带。
5.中毒人员迅速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脱去被沾染外衣,用大量水冲洗眼睛,淋洗全身,漱口。大量饮水,催吐,可服用美兰解毒剂,即送医院。
6.接触过邻(间)硝基氯苯的人员严禁饮酒,否则会加速、加重毒性作用。
7.发生火灾时用水喷淋,或用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器灭火。
8.沿地面加强通风,以驱赶比空气重的硝基氯苯蒸气。
十九、对硝基甲苯和2,4-二硝基甲苯中毒
(一)对硝基甲苯污染与中毒
环境中的对硝基甲苯,主要来自有机合成、涂料、三硝基苯等生产废水废气。贮运过程中的意外事故,是另一个污染源。
对硝基甲苯易被氧化,最终产物为苯胺,在水中可被氧化分解。对硝基甲苯遇热分解及燃烧时生成有害的亚硝基蒸气。
大量对硝基甲苯进入水体可产生异味,并造成鱼类及水生生物死亡。
经吸入、摄入及皮肤吸收进入人体,主要损害血液、皮肤、胃肠道、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本品刺激皮肤及眼睛粘膜,中毒的典型症状为头痛、气短、腹痛、恶心、眩晕、呼吸困难、皮肤发蓝等,大量进入人体可严重损害肝脏并引起溶血,甚至死亡。
(二) 2,4-二硝基甲苯污染与中毒
2,4-二硝基甲苯广泛用于有机合成,用于染料、油漆、涂料的制备,也是生产炸药的主要原料,使用2,4-二硝基甲苯的工厂排放的废水废气是主要污染源,贮运过程中的翻车、泄漏、容器破裂等事故,是又一污染源。
2,4-二硝基甲苯具有一定的化学活性,受热可分解,水体中的二硝基甲苯可发生水解。
被二硝基甲苯污染的水体略带苦的金属味,呈淡黄色。对水生生物有毒害作用,浓度达10mg/L时,可造成鱼类及水生生物的死亡;极易燃、易爆,事故现场有苦杏仁味。
有剧毒,吸入、摄入及皮肤吸收均可中毒。中毒典型症状为头痛、眩晕(同时眼睛发黑)、疲倦、腹痛、心悸等。有时吸收后会慢性发作,尤其是饮酒后易发病,且病情加重,经数小时后,突然出现昏睡、神志不清,如不及时抢救,可导致死亡。它具有致癌性。
(三)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同硝基苯,且应将容器放置在远离可燃性、还原性物质和硫酸的地方。
二十、苯胺中毒
(一)苯胺污染与中毒
生产苯胺的有机化工厂、焦化工厂及石油治炼厂等企业,使用苯胺的染料合成,制药业,印染工业,橡胶促凝剂和防老化剂、打印油墨、2,4,6-三硝基苯甲硝胺、光学白涂剂、照相显影剂、树脂、假漆、香料、轮胎抛光剂及许多其他有机化学品的制造。在这些生产和使用苯胺的行业中以及在贮运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均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对人体的危害。
液体苯胺轻度刺激眼,能引起角膜损伤。无论苯胺蒸气的吸入,还是液体经皮肤吸收(苯胺经皮肤吸收是引起工业中毒的主要原因),都能使机体血液中正常血红蛋白变性,形成高铁血红蛋白而失去携氧能力,造成机体各组织缺氧,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及其他脏器的一系列损伤。轻度中毒症状为唇、鼻、耳、齿龈、指甲的轻微紫绀,且自己无查觉。中度中毒会引起头痛、眩晕、疲倦、食欲不振、脉搏增快、运动失调、错乱、痉挛和明显发绀等。随着缺氧的加重,发绀伴发兴增盛、倦睡、口渴、呕吐、血尿、痉挛、视力和语言发生障碍、胃和皮肤疼痛、呼吸困难,乃至神志丧失。饮酒者可引起肾炎而突然丧失意识,更严重时会导致死亡。事故场所温度越高,苯胺中毒的危险性越大。由于出汗、饮酒、洗热水澡、体温升高等均可激化中毒症状。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苯胺如进入眼中,立即用水冲洗;如接触皮肤,迅速用肥皂和水清洗干净;如有轻度中毒现象,应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休息,大量饮水茶水或牛奶促进体内毒物排出。如急性中毒,呼吸。
二十一、苯酚中毒
(一)苯酚污染与中毒
苯酚用于生产或制造炸药、肥料、焦炭、照明气、灯黑、涂料、除涂剂、橡胶、石棉品、木材防腐剂、合成树脂、纺织物、药品、药物制剂、香水、酚醛塑料和其它塑料,以及聚合物的中间体。也可在石油、制革、造纸、肥皂、玩具、墨水、农药、香料、染料等行业中使用。在生产过程和在苯酚的贮运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均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
苯酚可燃,燃点715℃,受热会放出易燃蒸气,它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苯酚有毒,通过皮肤吸收或吸入可致死。苯酚对人体任何组织都有显著腐蚀作用。如接触眼,能引起角膜严重损害,甚至失明。接触皮肤后,不引起疼痛,但在暴露部位最初呈现白色,如不迅速冲洗清除,能引起严重灼伤或全身性中毒。
苯酚为细胞原浆毒物,能使蛋白质发生变质和沉淀,故对各种细胞有直接损害。因此,任何暴露途径都可能产生全身性影响。通常酚中毒主要由皮肤吸收所引起,其腐蚀性随液体的pH值、溶解性及分散度和温度等条件而异。吸收较大量时,可作用于中枢神经,出现虚脱、体温下降及痉挛。一般急性中毒的症状有面色苍白、衰弱、出虚汗、头痛、眩晕、耳鸣、休克、发绀;有时可呈现兴奋状态,也可失去知觉,陷于虚脱。当苯酚在体内分离后还可引起肾损伤,出现深色尿。严重时可引起肾功能衰竭,甚至死亡。
反复或长期暴露于酚中能引起慢性酚中毒,但这种中毒报道得很少,其症状有头痛、呕吐、食欲缺乏、咽下困难、腹泻,有时发生昏厥、精神紊乱、有深色尿,很可能出现皮疹,并可能伴有肝和肾损害及皮肤变色,也可能引起周身性中毒症状。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苯酚如进入眼中,立即用水或洗眼剂冲洗;如触及皮肤,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用50%酒精搽抹受污染处,以除掉苯酚。擦洗数遍,再用清水冲洗干净,而后用硫酸钠饱和溶液湿敷4至6次。如大量吸入,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如被吞服,立即进行催吐、洗胃,并吞服植物油15-30ml。对于不省人事者,不进行催吐,立即送医院救治。
二十二、间甲酚中毒
(一)间甲酚污染与中毒
间甲酚可用作消毒剂,矿物浮选剂,有机合成、染料、塑料和抗氧剂的中间体。可用于合成树脂、炸药、防腐剂、薰蒸剂,还可用于纺织、制药、墨水制造及生产电影胶片用的重要原料。间甲酚也是高效低毒农药如速灭威等的原料,是制造香料、树脂的原料。在生产和贮运过程中,在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均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对生态和人类造成危害。
甲酚对人体组织的腐蚀性很强,如不迅速完全除去,能引起灼伤。皮肤接触时可能立即没有任何感觉。但在几分钟之后,会发生强烈刺痛和灼痛,继之感觉丧失。受影响的皮肤出现皱纹、变白、软化,随后可能发生坏疸。如接触眼,能引起角膜损伤,并影响视力。皮肤反复或长时间暴露于低浓度中,能引起皮疹,并可能引起皮肤变色。
甲酚如通过呼吸道吸入,经皮肤吸收或吞服,可能引起全身性中毒,在20或30分钟内就可能出现征候和症状,患者无力、头痛、眩晕、视力减弱、耳鸣,并有呼吸加快、精神错乱或神志丧失,严重时会导致死亡。
低浓度甲酚通过上述途径能引起慢性中毒,其中毒的症状和征候包括恶心、呕吐、吞咽困难、流涎、腹泻、食欲减退、头痛、昏厥、眩晕、精神紊乱以及皮疹。如肝和肾严重损害,可能引起死亡。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间甲酚可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下限为1.06%(150℃时)。如发生火灾,可用雾状水或(或)CO2灭火。
二十三、2,4-二氯苯酚中毒
(一)2,4-二氯苯酚的污染与中毒
2,4-二氯苯酚可用于有机合成,制造农药除草醚(2,4-D)、2,4-D衍生物(杀菌剂等)、伊比磷及医药硫双二氯酚的中间体,以及用于制造防蛀、防腐和种子消毒的某些甲基化合物。用2,4-二氯苯酚与苯磺酰氯反应生成杀螨药或进一步氯化成五氯苯酚——一种木料防腐剂。生产2,4-二氯苯酚的化工厂、石油化工厂可能产生2,4-二氯苯酚的污染。以上使用2,4-二氯苯酚的行业在意外情况下均有可能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2,4-二氯苯酚常温下为白色固体,易挥发,在环境中它比酚稳定得多。
该污染对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能灼烧皮肤,可引起皮炎,而且难于治愈。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如不慎溅及皮肤,应立即用酒精或稀Na2CO3水清洗,再用水冲洗。
2.如被吞服,应立即催吐,并用温水和氧化镁(30g/L)洗胃。
3.如发生火灾,用水、黄沙、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如容器暴露于火中,可用水喷射容器,使之保持冷却。
4.建议将含有2,4-二氯苯酚的废弃物溶于可燃溶剂,在备有复燃室和涤气器的焚烧炉中焚烧。
二十四、2,4,6-三氯苯酚和对硝基苯酚中毒
(一)2,4,6-三氯苯酚污染与中毒
2,4,6-三氯苯酚可用作杀菌剂、防腐剂、脱叶剂。用于有机合成,在造纸厂、印染行业使用较多。在这些行业中使用的2,4,6-三氯酚在意外事故或贮运过程中均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
有轻度毒性,对人体会引起皮肤、粘膜刺激。固体不易燃,但其溶液易燃。
(二)对硝基苯酚污染与中毒
生产对硝基苯酚的有机化工厂和石油化工厂可能会产生对硝基苯酚的污染。农药、染料及其它化学品合成企业也常使用对硝基苯酚。
对硝基苯酚可燃。加热分解会放出剧毒的氧化氮。
硝基苯酚对人体毒性影响的资料还不多。动物实验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正铁血红蛋白血症,以及呼吸困难等。各种硝基苯酚的异构体中以对硝基苯酚的毒性最强。
吸入含对硝基苯酚的粉尘或经皮肤吸收,能引起头痛、眩晕等症状,能造成累积性中毒,能刺激眼部并造成损伤。
(三)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参照苯酚处置。
二十五、氯苯中毒
(一)氯苯污染与中毒
氯苯为二级易燃液体。可用于电子工业产品和原料的检验。用作洗涤、醋酸纤维素、人造树脂、油类、脂类的溶剂。用于生产苯胺、杀虫剂、酚及氯代硝基苯。还可用于制造油漆、橡胶助剂和快干墨水。氯苯还是制造染料、有机合成和许多农药的中间体。生产或使用氯苯的企业,以及在运输等过程中,由于操作和管理失误,均可构成氯苯的污染。
氯苯一般是通过吸入、摄入,与眼和皮肤接触而引起中毒的,它能刺激眼、鼻和皮肤,引起倦睡,并能损坏肝等;慢性中毒的症状有头痛、头晕、精神不振、消化不良等,有时肢端感觉异常等;在血象方面,有时出现白细胞略少,淋巴细胞相对增多,偶见中度的血小板减少,但无异常。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防护措施。应急处置人员操作时应穿防护工作服,戴防护眼镜。现场要加强通风排气。如皮肤被接触或受到污染,应迅速用大量水冲洗。工作服如被弄湿或受到污染,应立即脱去,以避免燃烧危险。
2.急救。氯苯如进入眼中,应立即用水冲洗;如接触皮肤,迅速用肥皂和水清洗干净;如大量吸入,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如误被吞服,给予洗胃,不诱吐,并送医院对症处理。
3.消防。发生火灾时,用干粉灭火剂、CO2或泡沫灭火,可用雾状水控制小规模火灾,也可用层状来灭火。
4.处置。正在泄漏的氯苯可用玻璃品或金属桶盛装,或筑防护堤。泄漏在水中的氯苯,将沉于水底,并聚积在水底的低洼处,可用泵抽出,放入玻璃品或金属桶内。泄漏的氯苯要尽量避开水道和饮用水源;泄漏在土壤或地面上的氯苯可用干砂土混合,将污染的土壤全部装入可密封的袋中,或倒到空旷地方掩埋,或作为废弃物进行焚烧;泄漏在空旷地方的氯苯可就地掩埋。
二十六、1,2-二氯苯中毒
(一)1,2-二氯苯污染与中毒
1,2-二氯苯可用作硝基喷漆、清漆的添加剂及蜡和焦油的溶剂。还用于金属、皮革,汽车、飞机工业的脱脂剂;与少量高级醇的混合物作防锈剂。其它还用于制造冷冻剂、杀虫剂、熏蒸剂、防腐剂、染料、医药等的中间体和有机载热体。
1,2-二氯苯为有机有毒品,主要是通过吸入、摄入,与眼和皮肤接触的途径引起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汽会引起中枢神经麻痹,主要对肝、肾、眼和皮肤有害,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和肝坏死。中毒症状为刺激眼、鼻和上呼吸道,引起鼻炎、眶周肿胀;皮肤接触液体起泡疹,头痛、恶心、呕吐;严重时可检出黄疸、肝硬变或胆损伤。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防护措施。救护人员要穿防护服,以防止皮肤长时间接触。戴防护眼镜,以防止眼的接触。可渗透的工作服如被1,2-二氯苯弄湿或污染,立即脱去。
2.急救。如1,2-二氯苯进入眼中,应马上用水冲洗;如接触皮肤,迅速用肥皂或水清洗;如大量吸入,立即移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如被吞服,可服以大量盐水,诱吐,洗胃。对不省人事者,不进行催吐,应立即送医院救护。
3.消防。如发生火灾,用雾状水、干粉灭火剂、泡沫或CO2灭火。用水冷却处在火中的容器。
4.处置。正在泄漏的1,2-二氯苯可用玻璃品或镀锌金属桶盛装,或筑防护堤。泄漏在水中的1,2-二氯苯,将沉于水底,并聚积在水底的低洼处,可用泵抽出,放入玻璃品或金属品或金属桶内,泄漏的1,2-二氯苯要尽量避开水道和饮用水源;泄漏在土壤或地面上的1,2-二氯苯可用干砂土混合,将污染的土壤全部装入可密封的袋中后,或倒到空旷地方掩埋,或作为废弃物进行焚烧;泄漏在空旷地方的1,2-二氯苯可就地掩埋。
二十七、三氯联苯中毒
(一)三氯联苯污染与中毒
三氯联苯(PCB3)是一系列多氯代二联苯的混合物,它的含氯量为42%。由1%的一氯联苯、16%的二氯联苯、49%的三氯联苯、25%的四氯联苯、8%的五氯联苯和1%的六氯联苯组成。
PCB3由于化学性质稳定、热稳定性、惰性和介电特性,曾广泛用作变压器、电容器的绝缘油。现已经停止生产和使用。但是还有许多用PCB3作绝缘油的废旧变压器,若管理不当仍会污染环境。被人随便拆卸,使PCB3流入环境中,人为地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PCB3为致癌物,它主要经人的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内,严重的PCB3中毒会使人产生腹泄、血泪、运动失调、进行性脱水和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等症状,甚至死亡。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急救。PCB3如进入眼中,应立即用水冲洗;如接触皮肤,迅速用肥皂和水清洗干净。
2.处置。在水中的大量PCB3将沉于水底,并聚积在水底的低洼处,可用泵抽出,放入玻璃品或金属桶内;泄漏在土壤或地面上的三氯联苯可用干砂土混合,并与受污染的土壤一起作为废弃物全部装入密封的袋中。
二十八、三氯甲烷中毒
(一)三氯甲烷污染与中毒
三氯甲烷是有机合成的重要原料,用于制作氟里昂、脂类、树脂、橡胶、油漆、磷和碘的溶剂。也用于合成纤维、塑料、干洗剂、杀虫剂、地板蜡、氟代烃冷冻剂、氯代烃塑料等的制造。医药行业还用作溶剂和萃取剂提取抗生素。生产或使用三氯甲烷或在贮运三氯甲烷时的意外事故均可能造成三氯甲烷对环境的污染。
如果皮肤接触能引起的灼伤。
三氯甲烷在高浓度时具有较强的麻醉性,能刺激粘膜,并较快地从兴奋状态转为困倦、眩晕、至麻醉状态或终致死亡。三氯甲烷用作麻醉剂而造成的意外死亡,一般多由于对肝和心脏的损害。短时暴露于三氯甲烷中能引起眩晕、倦怠、消化障碍、智力迟钝,乃至昏迷。慢性过量暴露能引起肝和肾损害。嗜酒者会使三氯甲烷的影响更严重。严重暴露所引起的肝功能障碍比中枢神经系统抑郁或肾损害更为明显。一般来说,三氯甲烷的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呕吐、消化不良、食欲减退、虚弱,严重者出现精神异常。三氯甲烷是已知致癌物。
三氯甲烷如经燃烧特别是发生火灾时,则会产生光气。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常温下的三氯甲烷为无色液体。对于发生在地面上的污染事故及处置技术主要有:
①迅速用土、沙子或其它可以取到的材料筑成坝以阻止液体的流动,特别要防止其流入附近期的水体中,用土壤将其覆盖并将其吸收。也可以以其流动的下方向挖一坑,将其收集在坑内以防四处扩散,然后将液体收集到合适的容器中。
②在处理过程中不要用铁器(如铁勺、铁容器、铁铲等),应改用其它工具,因为铁有助于三氯甲烷分解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气。有条件的话,操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应戴上防毒面具或其它防护设备。
③将受污染的土壤消除剥离后集中进行处理,有以下几种方法可视情选用:
a.加热土壤并加水,使三氯甲烷生成甲酸、一氧化碳和盐酸:
2CHCl3+3H2O→HCOOH+CO+6HCl
b.将浓碱液加入到土壤中使其与三氯甲烷反应生成一氧化碳:
CHCl+3NaOH→CO+2H2O+3NaCl
c.将稀的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加入土壤中,使其与三氯甲烷反应生成甲酸钠或甲酸钾。
以上操作应避免在光照条件下进行。
d.对土壤进行焚烧处理,要保证完全燃烧,以防止光气产生。
2.三氯甲烷如进入眼中,立即用水冲洗;如接触皮肤,迅速用肥皂和水清洗干净;如大量吸入蒸气,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严重时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如误被吞服,催吐、洗胃,严重者不进行期催吐,立即送医院救治。
3.注意事项。
①蒸气有毒,吸入会引起中毒,具有麻醉性。摄入或较长时间吸入会致死。
②较长时间暴露于火焰或高温下能燃烧,发出剧毒和刺激性烟雾。如露置在日光、氧气、空气中,特别是和铁接触时,则产生光气使人中毒。在高热作用下,能生成氯化氢和光气。
二十九、四氯化碳中毒
(一)四氯化碳汽染与中毒
四氯化碳用作油类、脂肪、真漆、假漆、硫磺、橡胶、蜡和树脂的溶剂、冷冻剂、薰蒸剂、织物的干洗剂、金属洗净剂、杀虫剂。也用于电子工业用清洗剂、油质、香料的浸出剂、萃取剂等行业。常用于合成碳氟化合物,生产氯化有机化合物,半导体生产,制造氟里昂等行业。
生产四氯化碳的有机化工厂、石油化工厂和使用四氯化碳的企业、行业在生产中或贮运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均会使四氯化碳污染环境。
四氯化碳能脱去皮肤上的天然油脂。反复接触能引起皮肤干裂和皮炎。眼接触能引起轻度刺激作用。
四氯化碳急性或亚急性中毒,最初表现有如下症状:
粘膜刺激症状:鼻、眼、咽喉、呼吸道的刺激,脱离现场后就会消失。
神经系统症状:在接触数小时或2至3天后,有眩晕、易激动、呃逆等,较严重者可有肌张力增强、腱反射亢进、抽搐、昏厥等症状。有时患者伴有视神经炎而使野缩小。周围神经炎使肢端感觉障碍,甚至发生肢体瘫痪。有些中毒者神经系统症状可能不明显。
肝脏损害:属小叶中心坏死性肝炎。有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等,检查有黄疸,肝脏肿大并有明显压痛。早期即有血清转氨酶增高,蛋白絮状试验阳性,凝血酶元时间延长;胆固醇和甘油三脂都可增高。
急性坏死性肾症:严重中毒者,由于广泛性的肾小管变性和坏死,发生少尿、蛋白尿、血尿、管型、甚至尿闭,最终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
此外,尚可引起心肌损害,室性早搏,肺水肿及肾上腺皮质出血等。心室性纤维震颤或延髓生命中枢受抑制常为死亡原因。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四氯化碳为无色液体,发生于地面上的污染事故紧急处理方法同三氯甲烷。
可利用其易挥发的特点进行自然或人工强制性挥至大气中。当有大量气态四氯化碳挥发弥散时,应疏散污染源下风向的人群,以防中毒。
2.水体中受到污染的处理处置技术同三氯甲烷。
3.四氯化碳如触及眼和皮肤而沾毒者,可用清火或2%碳酸氢钠或1%硼酸溶液冲洗;如大量吸入,引起急性中毒,应立即移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或吸氧,静卧保暖;如误被吞服,用1:2000高锰酸钾洗胃,诱吐。对于不省人事者,不进行催吐,立即送医院救治。对慢性中毒者,应请医生对症治疗。
4.注意事项。在高温下会分解成高毒的光气(碳酰氯)。因此,不能用来灭火。是已知的致癌物。
三十、三溴甲烷中毒
(一)三溴甲烷污染与中毒
三溴甲烷用作有机合成的中间体和药物制造。用作消毒剂、镇痛剂、致冷剂、防火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三溴甲烷及贮运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均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刺激眼和呼吸系统,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大量三溴甲烷进入人体还会损害肝脏。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三溴甲烷如进入眼,立即用水冲洗;如触及皮肤,迅速用肥皂和水洗净;如大量吸入,立即移离现场,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如被吞服,服以大量生理盐水,诱致呕吐。对于昏迷者,不进行催吐,送医院救护。
2.注意事项。三溴甲烷有毒,其毒性强于氯仿。
三十一、1,2-二氯乙烷中毒
1. 1,2-二氯乙烷污染与中毒
1,2-二氯乙烷用于制造乙二醇、乙二胺、聚氯乙烯、尼龙、粘胶人造纤维,苯乙烯-丁二烯橡胶和各种塑料、香料、肥皂、粘合剂、润肤剂、药物及假漆;用作树脂、沥青、橡胶、醋酸纤维素、纤维素酯、油漆、油脂、蜡及聚合物(如聚苯乙烯)的溶剂,豆油和咖啡因的提取剂;浸渍剂、湿润剂、渗透剂、熏蒸剂;还用于照像术、静电印刷、水软化中。裂解法制造氯乙烯单体时可产生二氯乙烷;二氯乙烷也是某些有机化学合成中的副产品。在生产和贮运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均可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人体造成危害。
皮肤与液体反复接触能引起皮肤干燥、脱屑和裂隙性皮炎。液体和蒸气还能刺激眼,引起严重损伤,角膜混浊。
吸入高浓度的蒸气能刺激粘膜,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眩晕、恶心、呕吐、精神错乱,有的可致肺水肿。还能刺激胃肠道,引起肝的肾和脂肪性病变,严重的直至死亡。
急性暴露能导致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其尸体剖检呈现出大多数内脏损伤和广泛性出血。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由于二氯乙烷可燃并可形成爆炸性气体,在处理时应避免火源,注意通风。
2.二氯乙烷如进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如接触皮肤,迅速用肥皂和水清洗;如大量吸入,立即移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并脱去污染衣服,用乙醇和水冲洗毒物。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用10%葡萄糖加维生素C静脉点滴,加速排泄;如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对于不省人事者,不进行催吐,送医院抢救。
3.如发生火灾,用干粉灭火剂、泡沫或CO2灭火。用水扑救无效,但可用水使处在火中的容器保持冷却。如有溢漏,且溢漏物尚未点燃,可用雾状水驱散其蒸气,并将溢漏物冲离火场。必要时可用雾状水保护制止渗漏操作的人员。
4.注意事项。
①皮肤吸收及摄入、吸入均有毒。②可能致癌。③易燃,燃点401.7℃,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6.2%~16%,能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的火源点燃,并将火焰传播回来。
三十二、氯乙烯中毒
(一)氯乙烯污染与中毒
氯乙烯为塑料工业的重要原料,主要用作制造聚氯乙烯的单体,也可与醋酸乙烯、丁二烯、丙烯酸酯类等制成共聚物,制造合成纤维。也用作制造化学品的中间体或溶剂以及生产偏氯乙烯、塑料、树脂等。也用于冷藏中作冷冻剂等。
氯乙烯对人体有麻醉作用,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与轻度酒精中毒相似的症状。吸入量在0.5%以上时,可引志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神不安、不辨方向,暴露于含量达20%~40%的浓度时,可使人产生急性中毒。
轻度中毒时出现眩晕、头痛、恶心、胸闷、嗜睡、定向力障碍、步态蹒跚等。严重时出现抽搐、神志不清或呈昏迷状态、瞳孔散大,甚至造成死亡。若及时脱离现场,吸入新鲜空气即可恢复。皮肤如接触氯乙烯液体,局部可出现麻木、红斑、浮肿以至坏死等。
神经系统有眩晕、头痛、乏力、失眠、嗜睡、多梦、记忆力减退、烦燥不安等神经衰弱症状。亦可出现四肢端麻木,感觉减退等多发性神经炎症状,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眼球震颤、抑郁和定向障碍等。
消化系统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胀、便秘或腹泻,肝脾肿大甚至发生肝血管瘤。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发现急性中毒时应及早移出现场,呼吸新鲜空气,静卧、保暖、松衣,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如液体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流水冲洗。如皮肤接触液体或被液体污染,用大量流水冲洗;用肥皂和清水将身体污染部位洗涤干净。
2.易燃,燃点472℃,在30000ppm时有严重的爆炸危险,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4%~22%(按体积计)。温度升高时(如发生火灾时),能发生聚合作用,并能使容器破裂。其着火时热分解产物有氯化氢、光气、一氧化碳等剧毒物品。气体重于空气(蒸气密度为2.2),能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的火源处点燃,并将火焰传回来,引起火灾。发生火灾时,首先切断气源,再用水喷洒暴露在火中的容器,使之保持冷却,并保护切断气源的操作人员。
3.建议将含有氯乙烯的废弃物溶于可燃溶剂,在备有复燃室和涤气器的焚烧炉中焚烧。
三十三、丙烯腈中毒
(一)丙烯腈污染与中毒
丙烯腈是重要的有机原料,主要用于橡胶合成(如丁腈橡胶)、塑料合成(如ABS,AS树脂、聚丙烯酰胺等)、有机合成、制造腈纶、尼龙66等合成纤维、杀虫剂、抗水剂、粘合剂等;还用作谷物烟薰剂。从事丙烯腈生产及以丙烯腈为原料合成和制造上述物质的企业均是丙烯腈污染的主要来源。脯纶纤维燃烧时可释放出丙烯腈。
丙烯腈易燃,有很大的燃烧危险性。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3%~17%。由于蒸气重于空气,因此能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的火源处点燃,并将火焰传播回来引起火灾。当暴露在高浓度的苛性碱中时,会发生剧烈的聚合作用;温度升高时(如在火灾中)能自行聚合,该聚合如在容器内进行,能引起容器的剧烈爆矿。
(二)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1.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
1)当车间发生丙烯腈泄露时,首先须切断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及手套,用水冲洗,并将冲洗水排入废水系统。对污染的地带进行通风,蒸发残余液体并排除蒸气。
2)当丙烯腈泄漏在室外地面时,应立即在四周堆积砂土、泥块,阻断丙烯腈液的蔓延扩散,并迅速覆盖砂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废液,以防丙烯腈的挥发。
2.中毒急救。丙烯腈属于高毒性物质,还是已知的致癌物。侵入途径有吸入或经皮肤吸收。中毒症状是轻者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及粘膜受到刺激;重者胸闷、心悸、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如不及时抢救可因呼吸停止而死亡。急救办法是:如此化学品溅入眼中,立即用流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触及皮肤发生沾染时,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如大量吸入,应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如不慎误被吞入,则用温盐水洗胃、诱吐。如果中毒,先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并立即请医生静脉注射硫代硫酸钠、亚硝酸钠,或速送医院抢救。
3.一旦发生火灾,用CO2、干粉灭火器或抗溶性泡沫灭火。如系剧烈和大规模火灾,灭火应在安全距离外或有防护措施的地点进行。用水补救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用喷水驱散蒸气,赶走溢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为不燃性的混合物,并用喷水保护去堵漏的人员。由于丙烯腈的蒸气是活性的,能在储槽的通风道或阻焰器处生成聚合物,使通道堵塞。
第三节 爆炸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技术
一、概述
爆炸是自然界中经常发生的一种变化过程,它是物质从一种状态通过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而做机械功的过程。
(一)燃爆危险性物质的种类
一般地说,凡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物质就叫燃爆危险性物质,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八类,其中大部分具有爆炸性或具有燃爆特性:
1.爆炸性物质。具有爆炸性能的固体或凝结状态的液体化合物统称为爆炸性物质,通常人们称为炸药的物质就属这一类。此外,各种过氧化物、硝化纤维制品、硝酸铵等及其它具有特定官能团,如硝基NO2、硝胺N-NO2、硝酸脂ONO2等的化合物也都属于爆炸性物质。
2.混合危险性物质。如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由于混合或接触而产生了火灾或爆炸,则把这种物质叫做混合危险性物质。在混合危险性物质中有如下三种情况:
①物质混合后形成了类似混合炸药的混合危险性物质。如硝酸钾、硫磺、木炭等的混合和硝酸钾、硫磺、硫化砷的混合。
②物质混合时发生化学反应形成了敏感的爆炸化合物。如硫酸等强酸与氯酸盐、过氯酸盐、过锰酸盐等混合时,形成了强氧化性的物质,当它们接触有机物时,会发生爆炸。又如,将氯酸钾与氨、铵盐、铅盐、银盐等接触时,也生成具有爆炸性的化合物氯酸铵、氯酸铅、氯酸银等。
3.可燃气体或蒸气。如氢气、天然气、乙烯、乙炔、煤气和液体石油气等;可燃液体的蒸气,如乙醚、苯、酒精等的蒸气。
4.可燃液体。是指在常温下为液体,具有可燃性的物质。如汽油、煤油、酒精等。
5.可燃固体。纸、布、丝、棉等纤维制品及其碎片,木材、煤、沥青、石腊、硫磺、树脂、柏油、重油、油漆、火柴等一般可燃物。
6.可燃性粉尘。如上所述的可燃固体,是粉状或属于雾状而飞散的空气中时,这种空气可能被点燃,发生粉尘爆炸。如空气中飞散的煤粉、硫磺粉、木粉、合成树脂粉、铝粉、镁粉、重油雾滴等等,都属于爆炸性粉尘。
7.自燃性物质。在无任何外界火源的直接作用下,依靠自身发热,经过热量的积累使其逐步达到燃点而燃烧的物质。
8.忌水性物质。是指吸收空气中的潮气或接触水分时,有着火危险或发热危险的物质。
(二)爆炸的分类
爆炸通常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等三种。由物质发生剧烈的物理变化所引起的爆炸现象称为物理爆炸,最常见的如蒸汽锅炉的爆炸;由物质化学结构发生剧烈变化而引起的爆炸现象称为化学爆炸,化学爆炸例子很多,如瓦斯爆炸、粉尘爆炸、炸药爆炸等。由原子核的裂变或聚变所引起的爆炸称为核爆炸,如原子弹的爆炸。
若按易发生爆炸物质的性质进行分类,爆炸一般可划分为六种:
1.混合气体的爆炸。如果用火源点燃按一定的比例混合的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性气体时,就可以引起混合气体的爆炸。这个混合物,就叫做爆炸性混合气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浓度极限范围就叫做该气体的爆炸极限浓度。在可燃性气体中除了氢气、天然气、乙炔、液化石油气等之外,还包括汽油、苯、酒精、乙醚等可燃液体的蒸气。在助燃气体中,除了有氧气之外,还有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氮、氟等。
2.气体分解爆炸。尽管是单一的气体,但由于该气体分子的分解所产生的热量同样会引起爆炸,这种现象称为气体分解爆炸。如乙炔、环氧乙烷、乙烯、氧化乙烯、丙二烯、甲基乙炔、二氧化氯、联氨、叠氮化氢等就属于这一类气体。
3.粉尘爆炸。可燃固体的粉尘,或者是可燃液体的雾状飞沫。如果分散在空气或助燃气体中,当达到某种浓度时,遇到明火就会引起粉尘爆炸。粉尘爆炸除了在硫磺粉尘中发生之外,还会在塑料、食品、饲料、煤等粉尘以及在氧化反应中放热较多的金属(如镁、铝、钛)粉末中发生爆炸。
4.混合危险物引起的爆炸。如果氧化性物质和还原性物质相混合,在它们混合之后可能马上起火爆炸,也可能在混合物上给予冲击或加热下引起爆炸。另外,有些物质与碱混合,再受热,也可以引起爆炸。比如,液体氰氢酸、二乙烯酮、顺丁烯二酸酐、三氯乙烯等。
5.爆炸性化合物的爆炸。它是炸药在制造、加工、运输和使用中发生的事故。此外,在化学反应中产生敏感的残留过氧化物时发生的爆炸也属此类。在高压或低温条件下液化,3-丁二烯吸收二氧化氮时,就能形成爆炸化合物。
6.蒸气爆炸。如水,有机液体或液体气体等处于过热状态,瞬间成为蒸气,即可呈现爆炸现象。又如,在地面的积水中,掉进灼热的硫化钙或熔化的铁水时,也可引起爆炸;或者在罐内的低沸点液体,因受到合成热或外部火焰的热而使温度升高,提高了罐内的蒸气压力,当容器裂开时,残留的过热液体瞬间发生剧烈的气化而引起。
二、有毒气体爆炸事故
(一)基本概念
所谓有毒气体是指吸入后能引起人畜中毒,甚至死亡,有些还能燃烧的气体。主要有氯气、光气、溴甲烷、氰化氢等。
为了便于储运和使用,将有毒气体用加压法、降温法压缩或液化后储存于钢瓶内。由于各种有毒气体的性质不同,有的较易液化,在室温下单纯加压就能呈液态;有的在室温下无论加多大的压力都不会变为液体,必须在加压的同时再降温才能液体。有毒气体在钢瓶中处于气态的称为压缩气体,处于液态的称为液化气体。
储存在各类容器中的易燃有毒气体泄露到外部空气中,经过一定程度的扩散后,遇到火源,则会发生火灾或爆炸。由于这种气态爆炸混合物分布在大的空间范围内,而且会有大量的不能参加反应的氮气等成分。因此有毒气体爆炸与炸药爆炸相比,释放能量的密度小,相应爆炸压力较低。但有毒气体爆炸作用范围广,引起燃烧,破坏面大,而且爆炸性混合气体可以弥散,侵入到很小的空间和缝隙中,以致被人、畜吸入呼吸道,一旦爆炸,人、畜呼吸道被烧坏,引起伤亡。
(二)常见易燃易发生爆炸或具有爆炸性的有毒气体
5-7 常见易燃、易发生爆炸或具有爆炸性的有毒气名单
序号
品名
分子式
危险特性
1
二氧化硫
SO2
剧毒。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
2
三氟化氯
CIF3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遇有机物能引起燃烧爆炸
3
三氟化硼
BF3
剧毒。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
4
五氟化磷
PF5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
5
四氟化硅
SiF4
剧毒。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6
四氟化硫
SF4
剧毒。受热、遇水、水蒸气、酸或酸雾生成有毒及腐蚀性烟雾。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7
F2
与多数可氧化物质发生强烈反应。常引起燃烧,与水反应放热,产生有毒及腐蚀性的烟雾。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
8
NH3
猛烈撞击使钢瓶受到损伤时,气体外逸会危及人、畜健康与生命。遇水则变为腐蚀性的氨水,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空气中氨蒸气浓度达15.7%~27.4%时。遇水星会引起爆炸。有油类存在时,更增加燃烧危险
9
Cl2
本身不燃,但有助燃性。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气体外逸时会使人、畜中毒,甚至死亡。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危险性增加
10
锑化氢
SbH3
遇明火、高温有引起燃烧爆炸危险
11
氯化氰
CNCl
剧毒。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
12
一氯甲烷
CH3C1
在空气中遇火星或高温(白热)能引起爆炸,并生成光气。接触铝及其合金能生成有自燃性的铝化合物
13
煤气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温有燃烧爆炸危险
14
一溴甲烷
CH3Br
遇明火、高温、助燃性气体以及铝粉、二甲亚砜有燃烧爆炸危险
15
碳酰氯(光气)
COCl2
剧毒。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16
磷化氢
PH3
能自燃,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POx气体。遇氧化剂发生强烈反应,遇火种立即燃烧爆炸。剧毒
17
一甲胺(无水)
CH3NH2
遇明火、高温有引起燃烧爆炸危险。钢瓶和附件损坏会引起爆炸
18
一氧化碳
CO
与空气混合能成为爆炸性混合物。遇高温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漏气遇火种有燃烧爆炸危险
19
乙胺
C2H5NH2
易燃、有毒。遇高温、明火、强氧化剂有引起燃烧爆炸危险
20
二甲胺(无水)
(CH3)2NH
遇火星、高温有燃烧爆炸危险,钢瓶及附件损坏有爆炸危险
21
1,3-丁二烯
CH2=CHCH=CH2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温有燃烧爆炸危险
22
三氟氯乙烯
C2ClF3
剧毒。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遇火星即燃烧爆炸
23
四氟乙烯单体
CF2=CF2
受热,遇明火能引起燃烧爆炸。受热分解放出剧毒烟雾
24
环氧乙烷
CH22O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温有燃烧爆炸危险
25
硫化氢
H2S
是易燃、剧毒的液化气体。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遇火星能引起燃烧爆炸
26
氯乙烯
CH2=CHCl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温有燃烧爆炸危险
27
六氟化硫
SF6
纯品毒性低,但含有十氟化硫时就有毒性。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28
液态烃气
 
受热气化,瓶内压力增大。遇火星、高温、氧化剂有燃烧爆炸危险
(三)有毒气体爆炸事故的特点
1.毒性大,是有毒气爆炸事故的主要特点。由于是有毒气体爆炸,会产生各种有毒气体,甚至剧毒气体,弥散在广大范围内,处于这个空间的人,通过呼吸道、皮肤引起中毒,窒息甚至死亡。
2.易引起燃烧,发生燃烧爆炸。多数有毒气体泄漏或容器爆炸后,逸出的大量气体、蒸气在静电或明火等其他火源作用下往往发生燃烧爆炸。处在这个空间的人,呼吸道被烧伤,衣服被烧焦或脱落,现场死、伤者多是因烧伤而死。
3.烟痕不明显。有毒气体爆炸一般没有烟痕,尤其是因物态变化、体积膨胀发生的爆炸,根本不留烟痕。但某些气体的分解爆炸,可在容器内壁发现分解的炭黑。
4.冲击被作用弱且有方向性,燃烧波致伤多。由于压力容器爆炸一般在某个部位或只在某一个部分发生爆炸,所以冲击波有方向性,面对容器爆裂品的物体容易被推倒、位移、变形;但燃烧波作用范围广,伤害性大。
5.击碎力小、抛出物块大、距离不等。由于压力容器选用韧性大的钢材制造,一般不发生粉碎性破坏,多是被炸成较大的块,或被撕裂几个裂口,或将容器铁板展平。这种爆炸除能击碎玻璃外,其他物体很少被击碎,只能被击倒,击裂或破坏成有限的几块,抛出物块大、量少,抛出距离近。
(四)事故处理
若发生有毒气体爆炸,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人员迅速撒离现场,有伤者和中毒者及时抢救或送医院治疗。若有毒气体爆炸后,伴有火灾发生,应急处理人员要戴好防毒面具,穿好化学防护服,先行灭火,并抢救受伤人员。
5-8 几种常用小型灭火器的性能比较
类型
药剂成分
用途
使用方法
泡沫式
灭火器
碳酸氢钠,发沫剂和硫酸铝溶液
适合扑灭油类火灾
倒过来稍加摇动或打开关药剂即喷出
酸碱
灭火器
碳酸氢钠水溶液和一瓶硫酸
适合扑救木材、棉花、纸张等火灾,不能扑救电气、油类火灾
倒过来溶液即可喷出
二氧化碳
灭火器
压缩成液态的二氧化碳
适合扑救贵重仪器和设备,不能扑救金属K、Na、Mg、Al等物质的火灾
一手拿好喇叭筒对准火源,另一手打开开关即可
四氯化碳
灭火器
四氯化碳液体
用于扑救电气火灾,不能扑救金属K、Na、Mg、Al、乙炔、乙烯、二硫化碳等火灾,此外毒性较大
打开开关,液体即可喷出
干粉
灭火器
小苏打或钾盐干粉
适用于扑救石油、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和电器设备等火灾
提起圈环、压下手柄、干粉即可喷出
1211
灭火器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液化气体
适用于扑救各种油类、易燃有机溶剂、天然气、煤气、电气设备、档案资料、贵重物品等火灾
拔掉插销,压下手柄即可喷出
1.灭火措施。分为初期灭火和正规灭火。
初期灭火指刚起火时的应急措施。在初期灭火中,可使用灭火器,使用砂土、水等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灭火器有多种,几种常用小型灭火器的性能比较见表5-8。当火灾扩大到某种规模以上时,必须请消防队来灭火,即为正规灭火。在灭火时,一定要注意灭火方法,不要让水和有毒物质到处流,以免污染周围环境。火灾扑灭后,对水和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再清理。
2.受伤人员的急救和处置
①烧伤时的急救和处置:烧伤包括烫伤及火伤,急救的目的是减轻痛的感觉并保护皮肤表面不受感染。为此,当灼伤遍及身体表面积大时,应将伤者的衣服脱掉,用消过毒的布单包好。各种烧伤的主要危险是患者身体损失大量水分,因此,必须给患者饮用大量热的饮料。
对一般烧伤人员,可以口服烧伤饮料(100ml开水中加食盐0.3g,碳酸氢钠0.15g,糖精0.04g)或含盐开水以防休克。为解除伤员痛苦,可口服吗啡0.01g或肌肉注射杜冷丁50~100mg。伤势严重者,应迅速转送医院。但对正在休克期的伤员,不能未做处理即加转送,这会加重休克。对休克伤员最好请医护人员前来抢救。送伤者至医院时要防寒、防暑、防颠,必要时输液。
对四肢及躯干部二度烧伤面积又不太大者,可以用薄油纱布覆盖在已清洗(可先用无菌生理盐水洗后,再用1:2000新洁尔灭冲洗)拭干的伤面,并用几层纱布包裹,两三天后即须换敷料,但内层敷料可以不换,特殊情况除外。
凡烧伤面积大,三度烧伤多者,尽可能用暴露疗法,不宜包扎。暴露疗法应在医院进行。
②创伤时的急救和处置:用消毒镊子或消毒纱布把伤口清理干净,并用3.5%的碘酒涂在伤口四周。碘酒是消毒的药物,也可使毛细血管止血。对于创伤轻的毛细血管出血,伤口消毒后即可用止血粉外敷。
不论是毛细血管出血(渗出血液,出血少),静脉出血(暗红色血,流出慢)还有动脉出血(喷射状出血,血多)都可以用压迫法止血,压迫位置,看创口部位决定。在伤口比较严重、出血较多时,应在四肢伤口上部包扎止血带止血,并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仍大量流血时,特别是动脉出血,应迅速送医院治疗。
用止血带止血应注意每一小时(上肢)或2小时(下肢)必须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至2分钟,指压法止血。冬天气温低血液循环慢时,关小时就要放松一次,放松要慢。
③中毒时的急救和处置措施见表5-9。
5-9  有毒气体中毒时的急救和治疗
毒物名称
毒物侵入途径与中毒主要症状
急救法和治疗法
氯气
主要通过呼吸道和皮肤粘膜对人体发生中毒作用
刺激眼结膜、流泪、羞明、鼻咽粘膜发炎、咽干、咳嗽、打喷嚏;呼吸道损害,窒息、冷汗、脉搏弱甚至肺水肿,心力逐渐衰竭而死亡
1.立即离开有氯气的场所
2.静脉注射5%葡萄糖40~100ml
3.眼受刺激用2%苏打水洗眼。咽喉炎可及入2%苏打水热蒸气
4.重患者保温、吸氧、注射强心剂,但禁用吗啡
5.并发肺炎时,应用抗菌素药剂
一氧化碳
由呼吸道经肺吸收进入血液,很快形成羰基血色素,使血色素丧失运输氮的能力。轻度中毒:头痛、眩晕、有时恶心、呕吐疲乏无力、精神不振。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迅速发生意识障碍。全身软弱无力。甚至有肢体瘫痪现象,意识不清、逐渐加深而致死。重度中毒:迅速陷入昏迷。很快因呼吸停止而死亡。有时还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各种损害症状。如各种瘫换及肌肉控制力消失、失语症、癫痫等。中毒时全身皮肤常呈鲜洋红色。时间长者也可发绀(皮肤带有一点红的黑色)
1.立即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保暖不使受寒,禁用兴奋剂。
2.呼吸衰竭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给以含5%~7%二氧化碳的氧气。
3.输入5%葡萄糖盐水1500~2000ml
4.定期静脉注射1%亚甲蓝的葡萄糖溶液30~50ml。
5.发生呼吸循环衰竭者。同时注射盐酸山梗菜碱、尼可刹米、樟脑等强心剂
6.急救重度中毒者:迅速放出200~400ml,必要时输入等量新鲜血液。
7.重度中毒者,可用抗菌制剂防感染
硫化氢
经由呼吸道侵入,与呼吸酶中的铁质结合使酶活动性衰弱,并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轻度中毒: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倦怠、虚弱、结膜炎,有时会发生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尿中出现蛋白重度中毒:呕吐、冷汗、肠胶痛、腹泻、小便困难、呼吸短促,心悸,并可使意识突然丧失、昏迷、窒息而死亡。
1.立即离开中毒区
2.呼吸治疗并注射呼吸兴奋剂如尼可刹米、盐酸山梗菜碱等
3.重者。注射0.1%阿补吗啡1ml催吐
4.并发支气管炎及肺炎者。应对症治疗。同时用抗菌素药剂
5.眼部受刺激时,立即用2%苏打水冲洗湿敷饱和硼酸液和橄榄油
二氧化硫
经由呼吸道侵入。粘膜损害: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结膜炎、流泪、流涕、咽干、咽痛等;
呼吸道损害:气管、支气管炎症;
重度中毒:喉哑、压迫感及胸痛、吞咽困难、急性支气管炎、发钳、肺浮肿甚至死亡
1.立即离开中毒环境、呼吸新鲜空气,如发现肺浮肿应输氧气
2.服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治疗中毒
3.眼受刺激时,应充分用2%苏打水洗眼
可由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粘膜侵入体严重刺激眼、口、喉、肺、咳嗽、声音嘶哑、声带水肿、呼吸困难、胸痛、严重时可致虚脱。心力衰竭。或窒息而死亡。皮肤接触氨水时,可以引起化学灼伤、红肿起疱、腐烂;误服时,口腔糜烂,食道胃粘膜受腐蚀而引起剧烈疼痛,呕吐、血性腹泻等
1.如系吸入氨而中毒者,应立即离开中毒场所,经皮肤接触中毒者,立刻用水或稀醋酸充分洗涤,因误食中毒者,可谨慎洗胃
2.内服稀醋酸,酸果汁、柠檬汁或2%稀盐酸
3.误服者。可口服蛋白水、牛乳、橄榄油,并对症治疗。如止痛等
4.喉水肿呼吸十分困难时,宜作气管切开
碳及膦
化物
碳的粉尘,蒸气和烟雾能通过呼吸道吸入而中毒,液体磷化物由消人道或皮肤吸收侵入人体
急性中毒:主要引起肠胃与肝脏损害,误服后口腔有灼烧感。恶心、呕吐、吐出物呈黑色、便秘、呼吸气中有蒜臭。一两日后可出现黄疸、肝肿大,有压痛。也可发生呕吐、便血、血尿、鼻出血等出血症状。重者神经系统中毒、嗜唾、昏迷。心率不齐。呼吸衰竭,可致死亡
慢性积累性中毒:使骨骼系统受损害,因磷侵入人体后沉着于骨组织。致骨质松脆、骨膜炎、骨质坏死。甚至成败血症,磷化物蒸气能刺激眼粘膜。并使皮肤产生各种程度的化学期工作总结性灼伤
1.误服磷中毒者:迅速用0.1%硫酸铜溶液催吐并洗胃。也可同时用1:2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禁用油类泻剂,可用缓泻剂,如硫酸镁
2.静脉输入5%葡萄糖盐水1000~2000ml
3.肝脏受损时,大量注射50%葡萄糖与维生素B、C、K等,也可同时注射少量胰岛素(4~8单位)保护肝脏
4.有呼吸与心跳障碍时,用安钠加、尼可刹米、盐酸山梗菜碱等兴奋剂
5.眼粘膜损害。用2%小苏打溶液洗眼多次
6.磷中毒应严格禁忌脂肪、油腻饮食
溴及溴
化物
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吸入溴蒸气后,立即咽喉发干,疼痛、不断咳嗽、粘膜发红、流泪、口腔粘膜染成褐色。大量流涎、呼吸困难,有时小叶肺炎。甚至休克或虚脱
溴直接侵害皮肤或因吸入中毒时,均可发生各种皮疹、剧烈发痒,也可伴发全身症状
内服过量溴化物时,失去反射作用,昏睡,人事不省,误吞溴时,舌和口内粘膜呈褐色。全部胃肠道剧疼、呕吐、泻肚、全身青紫、虚脱
1.急性中毒。需立即离开现场。吸入新鲜空气、水蒸气与氨的混合物,严重者需吸入含5%二氧化碳的氧气
2.大量饮盐水,内服牛奶,咽冰块或冰水
3.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至少1500~2500ml
4.呼吸道刺激时,用苏打水喷雾吸入
5.误吞溴时用0.5%硫代硫酸钠洗胃,服用淀粉浆糊、氧化镁、碱性饮料、其他同1~4条
碳酰氯
(光气)
主要由呼吸道侵入
光气反应极慢,往往数小时后症状突然加重,所以很危险
初期仅有轻微的气管、支气管刺激症状,如干咳等。随后,皮肤显著发绀,强烈肺浮肿,呼吸困难甚至窒息,鼻翼煸动、口吐血性泡沫,同时可见浅表静脉扩张、脉搏快速、血压下降。继而虚脱甚至心力衰竭而致亡
1.使中毒者半卧位,以减少氧的需要量注意通风,但需保暖
2.不可施行人工呼吸,应立即吸入氧气或含5%二氧化碳的氧气
3.立即注射5%~10%氯化钙或10%葡萄糖钙5~10ml。以矫正肺水肿,此后尚需继续注射葡萄糖盐水
4.心力衰竭者使用樟脑、咖啡因等强心剂
5.用甘草合剂、磷酸可待因止咳,过度躁动不安者,应用溴剂,忌用吗啡
三、毒害品爆炸事故
凡小量进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能与体液和机体组织发生作用,扰乱或破坏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机体产生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均属毒害品。
(一)分类
毒害品的种类很多,按化学组成可分为无机毒害品和有机毒害品。不同化学品的毒性大小各不相同,其毒性大小常用“半致死量”(LD50)来表示,意思是指能使一组被试验的动物死亡50%的剂量,其单位为mg/kg体重。半致死量越小,说明它的急性毒性越大。有些有毒化学品尽管半致死量较大(即急性毒性小),但少量长期摄入时,因其具有积蓄等作用,表现为慢性毒性较高。例如六六六的大鼠经口半致死量为88mg/kg,需较大剂量经口摄入才能引起急性中毒,但六六六在人体内积蓄性较大,能引起人的慢性中毒。1978年我国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按LD50或LC50(半致死剂量或半致死浓度)值大小划分毒性等级,分为剧毒、高毒、中毒、低毒和微毒五级,如表5-10所示。
5-10   化学物质的毒性分级
毒性级别
小鼠一次经口LD50
mg/kg)
小鼠吸入染毒
LC502h,mg/m3
兔经皮LD50
mg/kg)
剧毒
10
50
10
高毒
11~100
51~500
11~50
中毒
101~1000
501~5000
51~500
低毒
1001~10000
5001~50000
501~5000
微毒
10000
50000
5000
 
(二)具有爆炸性的毒害品名单
有些毒害品不仅有毒性,还有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性,常见的具有爆炸性的毒害品见表5-11。
 
 
5-11  常见的具有爆炸性的毒害品名单
序号
品名
分子式
危险特性
1
三碘化砷
AsI3
剧毒,不会燃烧,遇明火、高温时逸出的蒸气有剧毒,遇金属钠及钾能形成对撞击敏感的爆炸物
2
叠氮(化)钠
NaN3
遇明火、高温、震动、撞击、摩擦,有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剧毒
3
Be
极细粉末接触明火有发生燃烧或爆炸危险。有毒,长期接触易发皮炎,人在含铍0.1mg/m3的环境中会引起急性中毒
4
硒化镉
CdSe
剧毒。遇热,明火能燃烧,甚至爆炸。遇热、酸或酸雾放出有毒、易燃烧爆炸的硒化氢气体
5
硝酸汞
Hg(NO3)2
受热分解放出汞蒸气,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硫、磷等混合、易着火燃烧,摩擦、撞击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有毒
6
硝酸铊
TINO3
与有机物、还原剂及易燃烧硫、磷等混合后,容易燃烧,摩擦、撞击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有毒
7
氰化钠
NaCN
剧毒,本身不会燃烧,但遇潮湿空气或与酸类接触会放出剧毒、易燃的氰化氢气体,与硝酸盐及亚硝酸盐反应强烈,有爆炸危险
8
氰化钾
KCN
剧毒,不会燃烧,但遇酸会产生剧毒、易燃的氰化氢气体,与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反应强烈,有爆炸危险。接触皮肤极易侵入人体,引起中毒
9
氰化氢(无水)
HCN
剧毒,漏气可致附近人、畜生命危险,遇火种有燃烧爆炸危险,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10
氰化溴
BrCN
受热、遇水放出剧毒气体,遇酸易引起爆炸
11
羰基镍
Ni(CO)4
剧毒,遇明火、高温、氧化剂能燃烧。受热、遇酸或酸雾会产生极毒气体,能与空气、氧、溴强烈反应引起爆炸
12
1,2-二硝基苯
C6H4(NO2)2
易燃、有毒。遇明火、高温易燃烧,与氧化剂混合,能成为爆炸性混合物
13
1,3-二硝基苯
C6H4(NO2)2
同上
14
1,4-二硝基苯
C6H4(NO2)2
同上
15
硝基苯
C6H5NO2
有毒,遇火种、高温能引起燃爆炸,与硝酸反应强烈
16
锑粉
Sb
有毒,遇明火能在空气中燃烧,甚至爆炸,受热或接触酸盐放出有毒烟雾
17
硝酸亚汞
Hg2(NO3)2·2H2O
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硫、磷等混合后,摩擦、撞击,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汞蒸气
18
4,4′-二氨基联苯
NH2C6H4NH2
有毒,可燃,遇火种、高温及氧化剂有燃烧危险,受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本品与漂白粉相遇生成红色结晶,在135℃时会引起爆炸
19
1,4-二羟基-2-丁炔
HOCH2C=CCH2OH
遇高温(248℃以上)、明火或与氧化剂混合后撞击,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在高温时,若为汞盐、强酸、碱土金属、氢氧化物及卤化物等污染后,有可能发生爆炸
20
2,4-二硝基甲苯
C6H3CH3(NO2)2
有毒,遇明火、高温易燃烧,与氧化剂混合,能成为爆炸性混合物。燃烧时产生大量有刺激性的烟雾
21
2,4-二硝基苯酚
(NO2)2C10H5OH
有毒,受强烈撞击或遇热可能引起爆炸的危险,遇火能燃烧
22
2,4-二硝基(苯)酚钠
(O2N)2C6H3ONa·H2O
有毒,受强烈撞击或遇热可能引起爆炸而分解出有毒气体,遇明火有引起燃烧爆炸危险
23
2-呋喃甲醇
C4H3OCH2OH
可燃,遇明火、高温、氧化剂有发生燃烧的危险,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无机酸及某些有机酸可引起爆炸
(三)特征
这类物品的主要特征是具有毒性,少量进入人、畜体内即能引起中毒,不但经口会中毒,吸入其蒸气也会中毒,有的还能通过皮肤吸收引起中毒。所以,除不得入口及吸入大量蒸气外,还应避免触及皮肤。
1.有些有毒化学品不仅有毒性,还有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性,例如:
①绝大多数有机有毒化学品遇明火、高温、氧化剂等均有引起燃烧的危险。有些如二硝基氯化苯、二硝基苯酚等受强烈撞击或遇高温还有爆炸的危险。
②无机的有毒化学品一般本身不燃,但其中的氰化物遇酸会产生剧毒;易燃的氰化氢气体、氰化钾(钠)遇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反应剧烈,有发生爆炸的危险。磷的金属化合物,如磷化锌、磷化钙等,遇酸或水分会产生剧毒并能自燃的磷化氢气体。金属粉末如锑粉、铍粉等遇明火能在空气中燃烧甚至爆炸。能溶解于水的含氟化合物,其水溶液对皮肤有腐蚀性或刺激性等。
2.有毒化学品在水中的溶解度越大,其毒性也就越大。因为人体内含有大量水分,所以越易溶解于水越易被人吸收。还应注意有些有毒化学品虽不溶于水,但能溶于胃液、汗水中,同样能引起中毒。
3.固体的有毒化学品颗粒越小越易引起中毒,因为颗粒小容易飞扬,经呼吸道吸入肺泡,被人体吸收而引起中毒。
4.液体有毒化学品的沸点越低,挥发性越大,空气中浓度越高,越容易从呼吸道侵入人体,也就容易引起中毒。无色无味者比色浓味烈者难以发现,更易引起中毒。
四)应急事故处理处置
处理处置技术基本上与前面有毒气体爆炸中所述相同。在烧伤的急救和处理中还包括以下两点:
1.化学灼伤时的急救。化学灼伤时,应迅速解脱衣服。首先必须清除皮肤上的化学药品,用大量水冲洗,再以适合于消除这种有害化学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或药剂仔细洗涤处理伤处。一般急救或治疗法列于表5-12。
5-12   一般急救或治疗方法
单质和化合物
急救和治疗方法
碱类、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氧化钙、碳酸钠、碳酸钾
立即用大量水洗涤,然后用乙酸溶液(20g/L)冲洗或撤以硼酸粉,其中对氧化钙灼伤,可用任一种植物油洗涤伤处
碱金属氰化物、氢氰酸
先用高锰酸钠溶液洗,再用硫化铵溶液漂洗
1体积(25%)氨+1体积松节油+10体积乙醇(95%)的混合液处理
铬酸
先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硫化铵溶液漂洗
氢氟酸
先用大量冷水冲洗较长时间,直至伤口表面发红,然后用50g/L碳酸氢钠溶液洗,再以甘油与氧化镁(2:1)悬浮剂涂抹,用消毒纱布包扎
不可将创伤暴露于空气或用油质类涂抹,应先用10g/L硫酸铜溶液洗净残余磷,再用1:1000高锰酸钾湿敷,外涂以保护剂,用绷带包扎
苯酚
先用大量水冲,然后用4体积乙醇(70%)与1体积氯化铁(1N)混合液洗
氯化锌、硝酸银
先用水肿,再用50g/L碳酸氢钠溶液漂洗,涂油膏及磺胺粉
酸类:硫酸、盐酸、硝酸、磷酸、乙酸、蚁酸、草酸、苦味酸
用大量的水冲洗,然后用碳酸氢钠饱和溶液冲洗
 
2.眼睛的灼伤。眼晴受到伤害时,必须立即请眼科医师诊治。在医师救护前,立即用洗涤器的水流洗涤。洗涤时要避免水流直射眼球,也不要揉搓眼睛。在用大量的细水流洗涤眼睛后,如果是碱灼伤时,再用20%硼酸溶液淋洗;若是酸灼伤时,则用3%碳酸氢钠溶液淋洗。
某些毒害品中毒时的急救与治疗见表5-13。
5-13 某些毒害品中毒时急救与治疗
毒物名称
毒物的侵入途径与
中毒主要症状
急救法和治疗法
氢氰酸(或氰化物)
经过呼吸道侵入,也可从皮肤渗入
急性中毒:轻度者有粘膜刺激症状,唇舌麻木,头痛、眩晕,下肢无力,胸部压迫感,恶心、呕吐、心悸、血压上升,气喘、瞳孔散失。重者则呼吸不规则,意识逐渐昏迷路,强直性痉挛。大小便失禁,全身反射消失,皮肤粘膜出现鲜红色彩,血压下降,可迅速发生呼吸障碍而死亡,急性中毒治愈后,还可能发生许多种神精系统后遗症
1.急性中毒时立即移出毒区,脱去衣服,予以人工呼吸
2.呼吸困难,令吸入氧气或含5%二氧化碳的氧气,注射尼可刹米,盐酸山梗菜碱等呼吸兴奋剂
3.首先给予高铁血色素形成剂,如极入亚硝酸戊酯0.5ml或静脉注射1%美蓝(即亚甲蓝)的25%葡萄糖溶液30~50ml,并同时注射新配制的1%~2%亚硝酸钠溶液5~10ml,同时静脉注射50%硫代硫酸钠25~50ml
4.为有助于毒物排出,每隔2~3小时静脉注射50%葡萄糖20~40ml
5.内服毒物时,除以上急救方法外,还需用2%小苏打溶液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同时用1%阿朴吗啡0.5ml催吐
6.皮肤粘膜受刺激时,用2%小苏打溶液或清水多次冲洗
砷及砷化合物
可由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侵入人体
砷慢性中毒可使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均受损害;砷化物蒸气吸入可发生黄疸、肝硬变、肝脾肿大等;吸收三氯化砷或砷化氢蒸气时,剧烈刺激鼻、咽部粘膜,咳嗽、气喘、呼吸困难、眼结膜角膜发炎
误服急性中毒者:恶心、呕吐并带血,腹泻并混有大量粘液和血液,剧烈头痛,很快心力衰竭、尿闭死亡
1.吸收砷化物蒸气中毒者,立即离开现场,呼吸含5%二氧化碳的氧气或新鲜空气
2.误服急性中毒者,需立即用炭粉、硫酸铁或氧化镁悬浮液洗胃,并注射解毒剂二巯基丙醇(BAL)每日2~4次肌肉注入,每次2ml
3.无论是急性误服或慢性积车水马累使消化呼吸系统中毒时,应静脉注射葡萄糖、氯化钙或生理盐水
4.鼻、咽部损害,用1%可卡因涂局部,含碘片或1%~2%苏打水含漱或灌洗
5.皮肤受损害时,涂以氧化锌或硼酸软膏,有浅表溃疡者,应定期换药防止化脓
硒及硒化合物
经由呼吸道和消化道侵入人体,硒及其化合物蒸气吸入或误服时,呼吸有大蒜样臭味,精神不振,嗜睡、鼻、咽粘膜有刺激作用,也可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
与砷相同,并给以利尿剂
汞及汞盐
经由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直接吸收侵入人体
争性中毒:严重口腔炎、流涎、口觉金属味、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带血、全身衰竭,尿含蛋白质,尿量减少或尿闭,很快死亡
慢性中毒: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受损害发生牙疾患,齿龈带青色或出血,消化不良、贫血、腹痛、腹泻、肝肿大、神经失常、记忆力丧失、头痛、骨节痛
1.急性中毒时,用活性炭、悬浮液彻底洗胃或高压灌肠
2.立即注射二巯基丙醇(BAL),每日2~4次,50%葡萄糖溶液20~40ml,多次静脉注入
3.用硫酸镁20%~30g作泻剂,每日1~2次
4.慢性中毒者,静脉注射10%硫代硫酸钠20ml,每日注射一次,10~15次为一个疗程
5.发生尿毒症现象,须注入大量生理盐水,放血,并注射强心剂
6.植物神经障碍显著者,静脉注射10%氯化钙,每日10ml,10~12次为一个疗程
7.口腔炎用0.25%高锰酸钾或3%过氧化氢含漱或清洗
8.驱尿疗法:①5%二巯基丙磺酸钠5ml,每日肌肉注射一次,连续3~7天,急性中毒时,第一昼夜3~4次,第二昼夜2~3次,第3~7日每日1~2次。②二巯基丁二酸钠1g,每日静脉注射一次,连续三天,急性中毒时可每小时再注射一次
锑及锑化合物
通过呼吸道与皮肤接触入侵,口中有金属味,咽喉、食道道胃内烧灼感,恶心、呕吐
重者腹痛、便秘或腹泻,冷汗痉挛、虚脱、呼吸困难、胸痛
重者可窒息而死亡;刺激皮肤和粘膜,皮肤有搔痒、发红、湿疹、胞疮等,刺激眼睛可发生结膜炎与角膜炎
急性中毒时还可出现头晕、头痛、发冷、发热、四肢无力、脉博微弱等全身症状
1.急救中毒者用0.2%~0.5%鞣酸溶液洗胃,内服1%~3%鞣酸,吞入冰,内服稠米汤、蛋白水等
2.内服硫酸镁或硫酸钠10~15g泻剂
3.有虚脱,全身衰竭者,用安钠加、樟脑磺酸钠、尼可刹米等中枢兴奋药注射
4.肌肉注射二巯基丙醇(BAL),用量以每公斤体重为2.5~5mg计算,最初每4小时一次,以后逐渐减少注射次数,按病情连用7至14日
5.皮炎,可局部涂3%二巯基丙醇油膏,结膜炎用5%二巯基丙醇水溶液点眼
 
硝基苯及苯的其他硝基化合物
通过呼吸道与皮肤透入
争性中毒者:头痛、眩晕、眼花、恶心、呕吐、发绀、脉搏失常、血压下降,指甲床和上下唇均发紫,严重者呼吸困难,意识障碍,小便暗黑,血中变性血色素增多,脉搏虚弱而细,最后失去知觉而死亡
慢性中毒者:面色苍白、贫血、劳损、厌食、头痛、黄疸、嗜眠等。此外,皮肤也可发生各种皮从
1.急性中毒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同时输入氧气,并注射盐酸山便菜碱与尼可刹米(忌用肾上腺素),给以热饮料
2.慢性贫血者,内服硫酸铁,注射肝精,维生素B12,或少量多次输血
3.颗粒性白血球减少者,用各种核黄酸(剂量0.2,每日三次)
4.大量维生素C,内服与注射,并给以含钙量高的营养食物
5.全身性中毒者,静脉注射10%硫代硫酸钠
6.伴有继发感染时,可用磺胺或青霉素注射
7.皮肤损害者,用清水多次洗涤,涂敷白色洗剂或炉甘石洗剂
 
氢氟酸(或氟化物)
可由呼吸道、胃肠或皮肤侵入人体,使牙齿、骨骼、造血、神经系统受损害
接触氢氟酸蒸气,可出现皮肤发痒,疼痛湿疹,各种皮炎,指甲上显现灰色、青色斑点,直接接触氢氟酸则损害深入皮下组织及血管,化脓溃疡,极难治愈
吸入氢氟酸蒸气后,气管粘膜受到刺激而引起支气管炎症。长期接触的慢性中毒者,全身骨骼均可受侵害。重者骨质疏松变形,甚至发生自发性骨折。血液中血色素和淋巴球百分比增加,而颗粒白血球减少,甚至全部消失,并可发生植物神精系各种症状
重者可引起中毒性脑炎;误服时可引起高烧、全身发紫,四肢躯干肌肉痉挛、恶心、呕吐、腹疼、腹泻。重者心脏活动衰竭,甚至虚脱
1.腐蚀皮肤时,迅速用稀氨水或清水冲洗及必要的外科手术
2.误服中毒者,用2%氯化钙或稀氨水200~300ml洗胃,并服磷酸可待因止痛,腹部热敷等
3.静脉注射10%葡萄糖钙或注射10%氯化钙10ml,每日三次
4.呼吸循环衰竭时,立即吸氧,注射兴奋剂如尼可刹米、咖啡因等,有气喘者,静脉注射10%碘化钠溶液5~10ml,隔日一次
5.慢性中毒及骨骼、神经、造血系统受损害者,应长期治疗
 
 
及时销毁爆炸性物质残渣:卤氮化合物可以用氨使之成碱性而销毁:叠氮化合物则由酸化而销毁,过氧化物则用还原方法销毁。
四、其他有害物质的爆炸事故
爆炸事故一旦发生,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及应急监测和处理处置技术请参见有关章节,如放射性污染事故、农药污染事故、腐蚀性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有毒有害气体污染事故,等等。
第四节 腐蚀性污染事故的处理处置
腐蚀性污染事故处理处置的目的是去除被污染的环境介质所具有的腐蚀性,它的特点在于所用的方法或技术应简便快速,且易操作,与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技术的要求有较大的差异。后者主要应考虑处理效果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处置方法在经济上合理,在技术上成熟可靠。
中和作用最广泛地应用在处理含有强酸(如硫酸和盐酸等)或强碱(如苛性钠和铵水)的废液中,也可用于处理无水物质,如苯酚(该物质不溶于水)。虽然中和是液相反应,但它也可以用于处理气体和固体物质。气体可以用适当的液相吸收处理,如碱液洗涤酸蒸气。适当考虑悬浮固体的性质和其溶解性,则泥浆状的污染物也可用中和的方法来处理。因酸和碱的混合接触是中和处理技术的基本点,故污泥的粘度将对酸碱间的物理混合有很大的影响。
腐蚀性强酸和强碱污染物的处理方法主要是采用中和法,中和过程是根据最终所需的pH值而向酸性物质中加入碱,向碱性物质中加入酸来完成的,反应的基本产物是盐和水。其反应原理可表述如下:
HX+MOH→H2O+MX
由此可知,如果是酸性腐蚀性污染物,加碱则与H+发生中和反应;如果是碱性腐蚀性污染物,加酸则与OH-发生中和反应,结果考生成水和盐。为了避免加入的酸碱物质过量,一般常选用弱碱或弱酸,如石灰或乙酸等。
一、用于处理处置酸碱腐蚀性废物的物质的筛选原则
由于事故为突发性的,处置处理技术主要考虑应急。因此,事故一旦发生,处理腐蚀性废物的措施和技术主要要求简便、快速,在选择处理剂(或化学物质)时,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选择浓度较稀的酸或碱,或弱酸、弱碱性物质,即处理剂本身腐蚀性很小或不具腐蚀性。
2.事故现场或其附近易得到的物质,且易运输。
3.使用安全,操作方便。
4.处理后产生的固体或液体废弃物,不会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或污染最小。
5.能迅速减少或控制被污染的环境或介质的腐蚀性,可有效地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6.价格便宜,尽量减少成本。
实际上,都能满足这些条件,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来说,不太客观。因此,可根据污染事故的大小或影响的大小等具体情况,尽量选择更符合要求的处理剂。
二、酸碱灼伤的急救措施
1.氢氟酸灼伤。直接接触氟化氢和可溶性氟化物的场合,可用大量的水冲洗,在初步除去酸以后,再用像稀碳酸氢钠溶液那样的碱进一步除去酸。为了避免因使用氨水而残余的强烈痛疼,可用20%的硫酸镁溶液洗涤后,再进行石灰、消石灰或硫酸镁热敷。要严防氢氟酸侵入皮下和骨骼中。但是对眼睛应用35%的硫酸镁充分洗涤。在经口中毒时,为了避免因授予呕吐剂而使胃腐蚀产生溃疡起见,可授予大量的镁和水的乳浊液。另外,对已腐蚀的患处可涂以水溶性钙剂,例如,涂抹或注射葡萄酸钙溶液。在处理氟化氢、水溶性氟化物的场所,这些都是常备之物。
2.强酸灼伤。强酸溅散在皮肤上,先用水冲洗,然后用5%的饱和碳酸氢钠或10%的氨水清洗伤处。强酸溅入眼睛内,先用水冲洗,然后用3%的碳酸氢钠冲洗,随即去医院治疗。
3.强碱灼伤。强碱溅散在皮肤上,先用水冲洗,然后用2%的硼酸或2%的醋酸冲洗。严重者去医院治疗。
三、酸性腐蚀性污染的处理处置
最常用处理酸性污染物的碱是熟石灰[Ca(OH)2]。由于它在水中的溶解度较小,易于防止因石灰过量而导致pH值过高。酸性废水还可通过石灰石、白云石滤床而得到中和,也可以用软水站排出的白垩废渣,乙炔站的电石渣,热电厂的硼泥来中和或用稀碱直接中和处理。
1.盐酸。泄漏时戴隔离式的防毒面具收集漏液,用碱中和,再用大量水冲洗。含盐酸的废料建议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钠和氯化钙,用水稀释后排出。
2.氢氟酸。泄漏时穿戴隔离式的防护用具,收集漏液,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氟化氢属危险物和有害废弃物,建议废料用过量石灰水中和,析出的沉淀物需填埋处理或回收利用。上清液稀释后排入下水道。
3.硝酸。泄漏时戴隔离式的防毒面具收集漏液,用碱中和,再用大量水冲洗。含硝酸的废料,建议用纯碱-消石灰溶液,生成中性的硝酸盐,用水稀释后排掉。
4.硫酸。泄漏时穿戴好全隔防护用品,收集漏液,再用大量水冲洗,要注意有发热或酸液飞溅的可能。把废料液缓慢的加入纯碱-消石灰溶液中,不断的搅拌,再用大量水冲入下水道。
5.磷酸。泄漏时戴过滤式防护面具,仔细收集漏液,再用大量水冲洗干净。建议把废料液缓慢的加入到碱液-石灰水中,搅拌后,用大量不冲入下水道。
四、碱性腐蚀性污染物的处理处置
因为乙酸是一种弱酸,它的过量几乎不造成危害。此外,乙酸还具有容易被生物降解的特点。正因为如此,常用它冲洗土壤中的碱性污染物。碱性废水可以用烟道气中的CO2或压缩CO2来处理或用稀酸直接中和处理。
氢氢化钠或氢氧化钾。本品不可触及皮肤,泄漏后,清扫洒落物品,用大量水冲洗。废料放入水槽中,用酸中和后再用水冲稀,排入下水道。
第五节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中的疏散距离
     在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中,必须及时做好周围人员及居民的紧急疏散工作。如何根据不同化学物质的理化特性和毒性,结合气象条件,迅速确定疏散距离是急救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鉴于我国目前尚无这方面的详细资料,特推荐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联合编制的ERG2000中的数据。这些数据是运用①最新的释放速率和扩散模型;②美国运输部有害物质事故报告系统(HMIS) 数据库的统计数据;③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120多个地方5年的每小时气象学观察资料以及④各种化学物质毒理学接触数据等四各方面综合分析而成,具有很强的科学性。 
     疏散距离分为二种(参见示意图):紧急隔离带是以紧急隔离距离为半径的圆,非事故处理人员不得入内;下风向疏散距离是指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的范围,即该范围内的居民处于有害接触的危险之中,可以采取撤离、密闭住所窗户等有效措施,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听从指挥。由于夜间气象条件对毒气云的混和作用要比白天来得小,毒气云不易散开,因而下风向疏散距离相对比白天的远。夜间和白天的区分以太阳升起和降落为准。
使用该表内的数据还应结合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泄漏量、泄漏压力、泄漏形成的释放池面积、周围建筑或树木情况以及当时风速等进行修正:如泄漏物质发生火灾时,中毒危害与火灾爆炸危害相比就处于次要地位;如有数辆槽罐车、储罐、或大钢瓶泄漏,应增加大量泄漏的疏散距离;如泄漏形成的毒气云从山谷或高楼之间穿过,因大气的混和作用减小,表中的疏散距离应增加。白天气温逆转或在有雪覆盖的地区,或者在日落时发生泄漏,如伴有稳定的风,也需要增加疏散距离。因为在这类气象条件下污染物的大气混和与扩散比较缓慢(即毒气云不易被空气稀释),会顺下风向飘的较远。另外,对液态化学品泄漏,如果物料温度或室外气温超过30℃,疏散距离也应增加。
最后请注意表中以下标记的含义:
少量泄漏:小包装(<200 L)泄漏或大包装少量泄漏
大量泄漏:大包装(>200 L)泄漏或多个小包装同时泄漏
指某些气象条件下,应增加下风向的疏散距离。
 
第五章 消防安全
第一节  火灾与燃烧
一、火灾的分类
燃烧,俗称着火、起火,系可燃物质与氧化剂剧烈化合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光和烟。火作为一种自然现象,在人们的生活、生产和工作中广泛应用,与之密切相关。而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叫火灾,火灾则是一种社会现象,对人类的安全和财产构成了灾害性威胁。火灾按照可燃物质的状态和性质分为四类。
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麻、纸等。
2.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醇、沥清、石蜡等。
3.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液化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
4.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锂、锆、钛、铝镁合金等火灾。
二、燃烧的必备条件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状态向燃烧状态的转化,其过程的发生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可燃物质。凡与空气中的氧或氧化剂能起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统称为可燃物质。可燃物质依其物理状态可分为固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气体可燃物三类。
    2.助燃物质。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质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助燃物质。维持燃烧不致熄灭的最低氧含量称为氧指数,空气中约含21%的氧气,由于空气几乎无处不在,因而也是最普遍、最常见、最难控制的助燃物。
    3.燃烧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与助燃物质发生燃烧反应的能源称为火源,也叫着火源。着火源有明火、高热物体、化学热能、电热能、机械热能、光能、核能、生物能等多种能源,一般将其分为直接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
   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燃烧才能发生。三者缺一不可。
三、火势发展的特点
    由于燃烧热的传播效应,促使火势蔓延扩大,直至可燃物质燃尽。火势发展的这一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1.初期阶段。刚起火的几分钟内,燃烧面积不大,烟气流动速度缓慢,辐射能量不多,周围物质开始受热而温度逐步上升,是火灾初起阶段的特征。此时也是扑灭火灾最有利的时机。
2.发展阶段。周围可燃物质受热分解,产生出大量的可燃气体,燃烧面积扩大,燃烧速度加快,烟气对流加强,呈一触即发的轰燃状态,是火势发展阶段的特征。此时,火灾扑救的难度已经增大。                                                         
    3.猛烈阶段。燃烧面积急剧扩大,热量大量释放,温度急剧上升而发生轰燃,周围可燃物质全面卷入燃烧;然烧强度最大,辐射热量最多,温度和烟气对流达到最大限度,不燃材料和结构的机械强度遭受破坏甚至变形倒塌,火势向外围扩散蔓延,是火势猛烈阶段的特征。此时扑救最为困难。
    4.熄灭阶段。可燃物质被燃尽,火势逐步减弱直至自动熄灭。由于正确地扑救或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也可使火势得到控制并逐步减弱熄灭。
四、防火灾的基本原理
    预防火灾就是通过消除、控制或破坏燃烧产生的必备条件,达到防火的目的。
    1.控制可燃物。如对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的建筑,通过局部排风或全部通风,降低室内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的浓渡,使之不超过爆炸浓度极限;以难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用砖石水泥代替木料建筑房屋;用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将性质上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等相互作用的物质分开存放等等。
    2.隔离助燃物。将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置于密闭设备中进行;容易自燃的物质如黄磷要存于水中;二硫化碳要用水封存等。以隔绝空气。
   3.消除着火源。一方面采取控温、遮阳等措施和防雷、防爆等装置避免产生火源;另一方面在建筑物之间构筑防火墙,设置防火间距;在能形成可燃介质的厂房、库房设置泄压门窗,轻质屋盖;在可燃气体管道上装置阻火器、安全水封等,以防火源的侵袭或火势的蔓延波及。  
4.加强防火宣传。在从物质上和客观环境上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强化人们的思想意识,重视防火,懂得怎样防火,才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防火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才能避免因用火不慎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火灾;才能真正消除产生火灾的条件。
五、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
    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是根据着火物质燃烧的状态和方式,为破坏燃烧必备条件采取的一切措施。具体有四种。
    1.窒息灭火法。就是根据可燃物燃烧需要足够氧气的条件,采取措施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采用不燃物质及惰性气体冲淡燃烧区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使燃烧物缺乏氧气的助燃而熄灭。如用泡沫灭火器喷射泡沫覆盖燃烧表面;用石棉布、浸湿的棉被、毯子、麻袋、帆布等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或用蒸汽、惰性气体充入燃烧区;利用建筑物上原有的门、窗以及生产装置、设备容器上的部件封闭燃烧区等,以阻止新鲜空气流入,降低燃烧区氧气含量,达到窒息燃烧的目的。并在确认
火已彻底熄灭后,方可打开孔洞和覆盖物等进行检查,以免造成死恢复燃或爆炸。此法适合于扑救密闭的房间、生产装置和设备容器内的火灾。   
2.冷却灭火法。根据可燃物质发生燃烧必须达一定温度的条件,将水或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体上,使燃烧物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而终止燃烧。如用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设施或灭火器、灭火剂等消防器材进行喷水或喷射灭火剂冷却燃烧物;也可采用脸盆、水桶等简易工具传水灭火。此法还可用于尚未燃烧的物体如建筑构件、生产装置、设备容器等的降温,避免其受热辐射影响发生燃烧或爆炸。
    3.隔离灭火法。根据发生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的条件,将与燃烧物体邻近的可燃物隔离开,使燃烧停止。如将火源附近的可燃物、易燃和助燃物等从燃烧区域内转移到安全地点;关闭阀门,阻止气体、液体易燃物流入燃烧区;排除生产装置、设备容器内的可燃固体和液体;用沙、土筑堤等办法阻挡流散的可燃液体和设法阻止可燃气体的扩散;排除与火源相毗邻的易燃建筑等等。使未燃烧的可燃物远离火源,达到防止火势蔓延的目的。
    4.抑制灭火法。是将灭火剂喷在燃烧物体上,参与其燃烧反应的过程使燃烧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而使燃烧终止。火场上使用此法灭火,就是使灭火剂充分参与燃烧反应,达到抑制燃烧的目的。
六、常用灭火剂
    凡可以用于灭火的物质,统称为灭火剂。目前,常用的灭火剂上要有水、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
    1.水。水因取用方便,来源丰富而在灭火中广泛应用。水适用于扑救一般建筑火灾和木材、煤炭、粮草、棉麻等固体可燃物质及原油、重油等液体可燃物质的火灾。水不能扑救钾、钠等碱金属碳化物、氢化物的火灾;比水轻或不溶于水的液体火灾原则上不能用水扑救;硫酸、硝酸、盐酸火灾不宜强大水流扑救;高压电气火灾,未断电时不可用水扑救。
2.泡沫。用于扑救油类等液体火灾和木材、纤维、橡胶等固体火灾。可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和忌水的化学药品火灾不能用泡沫扑救。
  3.干粉。干粉灭火速度快,无腐蚀,对人畜无害。适用于扑救油类、可燃气体、电器设备及遇水燃烧等物质的火灾。
4.二氧化碳。适宜于扑救电器设备、精密仪器、电子设备、图书档案及小范围油类和某些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质火灾,事后不留痕迹,无腐蚀、损坏作用。钾、钠、镁粉、铝粉等金属和铝锰合金等物质火灾不能用二氧化碳扑救。
  5.卤代烷。目前主要为“1211”,具有高效、低毒、无腐蚀以及绝缘性能好、不留痕迹等特点,广泛用于扑救油类、电器设备;有机溶剂、天然气以及精密仪器和文物档案等火灾。
第二节 火灾预防
一、高校火灾的危险性
    高等院校作为培养造就专业人才的基地和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部门,人员集中,教学、科研、工作、生活门类繁多,设施复杂,涉及面广,具有自身的火灾危险性。据有关资料显示,高校火灾的发生机率为:学生宿舍27.45%,教工住宅23.54%,实验室15.68%,经营、办公场所等其它33.33%。高校火灾多发生在人员相对集中、流动性大、用火用电等致灾因素较多的部位。
    1.高校火灾的危险性
(1)危旧建筑多,设施陈旧率高,以及电线老化、人口密度高、校舍拥挤、用火用电量大,火灾隐患多。
    (2)精密仪器和先进设备的广泛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用量和储存明显增大,火灾发生的机率显著增多。
    (3)农林高校的植物标本、动物标本、树木标本、昆虫标本量大且均为可燃物质,农业收获季节和林业防火季节致灾因素明显。
    (4)违章用火用电等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存在和技防薄弱、措施不力等管理不严易引发火灾。
(5)家居和生活用火复杂,务工等外来人员相对较多,火源控制难度较大。
2.防火安全职责  
    (1)学校防火安全职责
    a.贯彻消防法规,执行安全规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b.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培训;
    c.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有关经费和防火安全措施;
    d.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e.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组织扑救火灾, 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保卫部门防火安全职责   
a.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与公安消防部门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b.制定全校防火安全规章和有关管理办法,督促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c.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d.熟悉并掌握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重点部位防火预案,建立全校消防档案;
   e.通过宣传媒体,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f.参与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g.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  
    h.完成校领导交办的防火安全任务,当好领导的防火安全参谋助手。
    (3)各单位、各部门防火安全职责   
    a.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b.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防火知识的教育、培训,确定本单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
    c.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d.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有效;
e.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f.组织火灾初起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4)部位、岗位防火安全职责
a.认真学习上级消防工作的有关指示,作好本职防火工作。
b.根据本职工作实际,制定放火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严格尊守防火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c.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全体人员要做到“三懂三会”,既懂得本职工作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告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d.经常进行防火安全的巡查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因条件限制当时难以整改或自身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情况,并临时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二、实验室的防火
实验室是教学实验和科研测试、分析的重要场研,不仅具有化学危险物品,而且常用明火进行加热、蒸馏等实验操作,同时使用电热仪器设备,稍有不慎,都可能出现火险。
    1.防火措施
    (1)建筑符合防火要求,化学实验室应为—、二级火等级;有可燃气体挥发的实验室,必须要有排气设施,且安全疏散门不少于2个。
    (2)建立健全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3)用电量不能超负荷,不能临时乱接乱拉电线。
(4)严格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领;剩余的小量易燃易爆物品,总量超过5公斤不应存放在实验室内,小于5公斤应放置于金属柜内并专人保管。
 (5)向阳的操作间应设置遮阳板或难燃窗帘;遇热易蒸发的物品要放在太阳照射不到的地方。
(6)实验台上不能摆放与当时实验无关的化学药品;电热仪器要有隔热底座。
(7)化学试剂要按专库分储的原则储存,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试剂不得共同储存;试剂库禁止明火照明,化学危险品库要严格控制温、湿度。
    (8)电炉、烘箱等电热设备仪器要有确定位置,专人管理;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用后要放在不燃支架上;变压器、电感线圈等设备必须设在不燃基座上,其散热孔不应覆盖或放置易燃物品。
    (9)实验进程要有人看守;危险性大的操作必须严密监控,同时要有灭火准备。(10)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正作。
    2、防火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2)严格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专库贮存,随用随领,并严格领用手续;少量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于金属柜中。
    (3)严禁超负荷用电;电炉必须确定位置,定点使用,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烙铁必须放置于不燃支架上,用后及时拔掉插头;离开实验室必须切断总电源。
    (4)容器内的化学物品,必须有标签标记,发现异常或有疑问,要及时检查验证,不得随意丢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处理。
    (5)实验台不得存放任何暂与实验无关的化学物品,更不能放置盛有浓酸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6)各种气体钢瓶必须远离火源,放置于阴凉和空气流通处。
    (7)必须做好灭火准备,配备灭火器材,并能操作使用。
第三节  火灾扑救
一、火灾的初起扑救
    火灾初起,一般燃烧面积较小,火势较弱,是扑灭火灾的有利时机。在起火5—7分钟内,能否将火扑灭是个关键。把握火灾初起扑救的关键时刻主要有两条处置办法:一是利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尽快将火扑灭或控制火势的蔓延发展;二是同时报告火警,以便调来足够的力量,尽早控制和扑灭火灾。公安消防队一般接到报警5分钟左右能赶到现场,在消防队难以在有效时间内到达现场的情况下,需要现场群众在火灾初期迅速做出正确反应,积极主动地组织自救和合理使用灭火器、灭火剂及采取其它手段控制火势或扑灭火灾。据统计,以往发生的火灾70%以上是现场群众扑灭的。但不论火势大小,自己是否有能力扑灭,报警都是必要的,是与自救同时进行的行为。“报警越早,损失越小”,对于发生火灾时首先要做什么至关重要。
二、火灾报警
    发生火灾要立即报警。全国统一的火警电话号码是“119”,全国统一的急救电话号码是“120”。
    1.火灾报警必须根据客观环境灵活运用报警方法,诸如使用报警电话、手动报警器、警铃、汽笛、广播、敲锣、奔跑呼喊或到消防队报警等方法及时报警和请示救护。
    2.报告火警必须沉着冷静,掌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准确讲清起火单位、所在地区和起火地点;二是讲清起火部位、着火物质和火势大小;三是报出自己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并立即派人到路口迎候和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3.正确认识、严肃对待报告火警,不得隐瞒火灾或阻挡他人报告火警;严禁谎报火警,否则将以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视情节受到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等法律制裁。
三、人员救护
发生火灾应贯彻“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首先组织力量对被困人员和伤员积极施救。被困者要保持头脑冷静,不要慌乱,根据火势选择最佳自救方案,争取时间脱离危险区域;同时要发扬互助和人道主义精神,配合挽救人员优先挽救老、幼、病、残、孕人员。
    1.自救方法
    不要为穿衣、钱财而耽误逃生时间,要迅速选择与火源相反的通道脱离险地;遇浓烟应尽量放低身体或爬行,千万不可起立行走,以防窒息;衣服燃着要在地面打滚使火熄灭,不可惊惶失措;有避难层、疏散楼梯时,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离;楼梯起火尚未燃断时,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裤或被单快速冲下;楼梯燃断且火势猛烈时,利用窗、阳台、自来水管等逃生或用绳、床单布条连接拴牢顺其滑下;如逃生之路均被切断,应退居室内采取防烟堵火措施,即关闭门、窗向其浇水延缓火势蔓延过程,同时用多层毛巾捂住口鼻做好个人防护,并向室外扔小东西或夜晚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如烟火威胁严重,有生命危险且只有二、三层楼高度而被迫跳楼时,先向地面抛下棉被等软物,再手扶窗台下滑,尽量缩小跳落高度,并注意要双脚落地,以减少颅脑和内脏伤害。
    近年国外一些世界灾难学者提出了“杆棒跳楼”和“休氏跳楼”的自救方法。杆棒跳楼法是用一根结实比人稍长的杆棒(木棒、竹竿、铁棍、钢管等)最好在两头捆上重物,将杆棒双手抱住,双腿紧住,两脚交叉扣住,如爬竹竿一样,头与手的上部、脚的下部各留约50厘米一段,然后跳下。如现场人多,可组织好采用“休氏跳楼法”,即利用沙发、席梦思床垫(最好数床相叠)等物,其下捆绑亚铃、带泥的花盆、水泥板等重物且越重越好,人蹲其上,两手抓紧软家具,从窗台、阳台推下。
    2.救人方法
    对被困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方法积极施救。    ·
    (1)缓和救人术:当楼房火灾面积较大、受困人员较多时,可先引导、疏散受困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再设法转移到地面。
    (2)转移救人术:街面楼房和公寓式楼房往往一个单元一座楼梯,当某单元发生火灾时,可引导被困人员通过屋顶或阳台转移到另一阳台或单元,进行疏散抢救。
    (3)架梯救人术:利用云梯、曲臂车、三节或两节梯、挂钩梯、单杠、摇梯等登高工具,架设在楼房安全位置实施抢救。   
    (4)绳、管救人术:利用外排水管或安全绳抢救被困人员。
    (5)控制救人术:用水枪控制住楼梯、房间的火势,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冲下楼梯。
    (6)缓降救人术:利用缓降器等消防救护设施,把被困人员疏散到地面。
    (7)拉网救人术,可以张开救生网或衣物、棉被、帆布等铺设在地面,以供被困人员跳楼逃生。
    3.化学性烧伤的急救方法
    化学烧伤以磷、酸、碱烧伤多见,应视情采取相应的急救办法。
    (1)要迅速脱去残存有化学物质的衣服,无论何种化学物质致伤,最简单的方法是用大量清水将化学物质清洗掉或稀释。面部烧伤应检查有无角膜损害,并予以最先冲洗。
    (2)磷烧伤后,可用水冲洗局部烧伤的磷块,紧急时跳入附近的浅水池。如有条件,可用2%的硫酸铜溶液冲洗后湿敷(因磷和铜化合生成不燃烧的磷化铜和硫化磷),然后进行包扎;也可用2%的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创伤面或湿敷伤口,再包扎固定。不可用凡士林纱布包扎伤口。
    (3)强酸类烧伤后能迅速引起组织蛋白凝固,形成于痂。要及时用清水冲洗创伤面,然后用3—5%碳酸氢钠溶液中和后,再用大量清水冲洗,采用暴露疗法。
    (4)强碱类烧伤对软组织破坏力较大,使创伤面逐渐加深。采用l%枸椽酸或1%醋酸溶液中和,中和前后都要用大量清水冲洗。石灰烧伤,应先除去石灰粉末,再用水冲洗,以防石灰遇水产生氧化钙而释放大量热量,加重烧伤。
    4.火场逃生要点
    (1)火灾袭来要迅速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2)楼内火灾要向着火层以下疏散,逃生不要乘普通电梯。
    (3)必须穿过烟雾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身体贴近地面顺墙逃向远离烟火的太平门和安全出口。
    (4)如果房内有防毒面具,逃生时一定要戴上。
    (5)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6)如果烟味很浓,房门已经烫手,说明大火已经封门,再不能开门逃生。此时应将门缝塞严,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7)发生火灾时,要利用一切条件逃生,建筑物内或室内备有救生缓降器、救生滑道及绳索的,要充分利用器具逃离火场。
四、常见灭火器的使用
    灭火器种类很多,但常见而应用最广泛的当推以下几种轻便灭火器。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分内装式和外装式两种。使用外装式时,一只手握住喷咀对准火焰根部,另一只手握住提柄向上提起提环,干粉在二氧化碳气体压力的作用下喷射在火焰根部即产生灭火效应。扑救地面油火时要平射并左右摆动,由近及远,快速推进。注意使用前将灭火器筒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松动。内装式的使用与外装式大致相同,不同的是使用时应先拔去保险销,并用力下压手柄。
    2.手提式泡沫灭火器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在使用时要将筒身颠倒,使筒内两种溶液混合反应生成泡沫喷出,覆盖在燃烧物表面产生灭火作用。需要注意四点:一是平时和使用前筒身不能倾斜过甚,防止两种溶液提前混合反应;二是使用时筒盖、筒底均不能对人,防止意外爆破伤人;三是使用时筒身完全颠倒后如喷不出泡沫,应将筒身平放在地上,用铁丝等疏通喷咀,切不可旋开筒盖;四是在扑救易燃液体火灾时,不可直射液面,更不可用水流冲击燃液表面的泡沫覆盖层,以防死恢复燃。
    3.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使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只手紧握喷管对准火焰根部,另一只手打开开关即可喷出二氧化碳。开关不同,开启的方法也不同。鸭咀开关用力下压鸭咀即可,手轮开关则左转手轮开启。使用中动作要迅速,喷射要连续,以防冻伤手臂和余烬复燃;注意切莫颠倒使用。在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使用过后,必须及时通风,防止因缺氧而危害人体。
    4.手提式1211灭火器
    1211灭火器在使用时要先拔去安全销,用手压紧压把,压杆即将密封阀启开,灭火剂在氧气压力的作用下射出;松开压把时,压杆在回位弹簧作用下复位封闭喷咀,喷射停止。操作时瓶身要垂直,不可水平式颠倒;喷咀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快速推进,以防回火复燃;零星小火可采用点射灭除。根据公安部有关通知规定,目前非必要场所和新上项目一律不准再配置1211灭火器;到2010年,全国将全部淘汰1211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