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知识

发布日期:2013-01-23浏览次数:11449

实验是科研工作必不可少的部分,试验和科研人员的活动都必须在实验室完成,因此实验室的安全关系到科研人员人生安全以及实验的财产安全。它在整个科研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为保证科研人员避免意外和事故发生,请全院科研人员学习并了解基本的安全常识。
(一)实验室安全知识

在生物化学实验室中,经常与毒性很强、有腐蚀性、易燃烧和具有爆炸性的化学药品直接接触,常常使用易碎的玻璃和瓷质器皿以及在煤气、水、电等高温电热设备的环境下进行着紧张而细致的工作,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安全工作。

1.进入实验室开始工作前应了解气体总阀门、水阀门及电闸所在处。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将室内检查一遍,应将水、电、气的开关关好,门窗锁好。

2、开启髙压气瓶时,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不得直接放气。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要用手或专门扳手,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使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气瓶工作地点,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换气,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要剩余残压。余压一般应为 2Kg·cm-2左右,至少不得低于0.5Kg·cm-2。

3.使用电器设备(如烘箱、恒温水浴、离心机、电炉等)时,严防触电;绝不可用湿手或在眼睛旁视时开关电闸和电器开关。应该用试电笔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凡是漏电的仪器,一律不能使用。

4.使用浓酸、浓碱,必须极为小心地操作,防止溅出。用移液管量取这些试剂时,必须使用橡皮球,绝对不能用口吸取。若不慎溅在实验台上或地面,必须及时用湿抹布擦洗干净。如果触及皮肤应立即治疗。

5.使用可燃物,特别是易燃物(如乙醚、丙酮、乙醇、苯、金属钠等)时,应特别小心。不要大量放在桌上,更不要在靠近火焰处。只有在远离火源时,或将火焰熄灭后,才可大量倾倒易燃液体。低沸点的有机溶剂不准在火上直接加热,只能在水浴上利用回流冷凝管加热或蒸馏。

6.如果不慎倾出了相当量的易燃液体,则应按下法处理:

(1)立即关闭室内所有的火源和电加热器。

(2)关门,开启小窗及窗户。

(3)用毛巾或抹布擦拭洒出的液体,并将液体拧到大的容器中,然后再倒入带塞的玻璃瓶中。

7.用油浴操作时,应小心加热,不断用温度计测量,不要使温度超过油的燃烧温度。

8.易燃和易爆炸物质的残渣(如金属钠、白磷、火柴头)不得倒入污物桶或水槽中,应收集在指定的容器内。

9.废液,特别是强酸和强碱不能直接倒在水槽中,应先稀释,然后倒入水槽,再用大量自来水冲洗水槽及下水道。

10.毒物应按实验室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领取,使用时严格操作,用后妥善处理。

(二)实验室灭火法

实验中一旦发生了火灾切不可惊慌失措,应保持镇静。首先立即切断室内一切火源和电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地进行抢救和灭火。常用的方法有:

1.在可燃液体燃着时,应立即拿开着火区域内的一切可燃物质,关闭通风器,防止扩大燃烧。若着火面积较小,可用抹布、湿布、铁片或沙土覆盖,隔绝空气使之熄灭。但覆盖时要轻,避免碰坏或打翻盛有易燃溶剂的玻璃器皿,导致更多的溶剂流出而再着火。

2.酒精及他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机溶剂着火时,应用石棉布或砂土扑灭。绝对不能用水,否则反而会扩大燃烧面积。

4.金属钠着火时,可把砂子倒在它的上面。

5.导线着火时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灭火器,应切断电源或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6.衣服烧着时切忌奔走,可用衣服、大衣等包裹身体或躺在地上滚动,以灭火。

7.发生火灾时应注意保护现场。较大的着火事故应立即报警。

附表1 某些物质燃烧时应选用的灭火剂

 

燃烧物质

应选用灭火剂

燃烧物质

应选用灭火剂

苯胺

泡沫、二氧化碳、水

松节油

喷射水、泡沫

乙炔

水蒸汽、二氧化碳

火漆

丙酮

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

砂、二氧化碳、泡沫、水

硝基化合物

泡沫

赛璐璐

氯乙烷

泡沫、二氧化碳

纤维素

钾,钠,钙,镁

橡胶

松香

水.泡沭

煤油

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

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

泡沫

重油

喷射水、泡沫

泡沫

润滑油

同上

石蜡

喷射水、二氧化碳

植物油

同上

二硫化碳

泡沫、二氧化碳

石油

同上

醇类(高沸点175℃以上)

醚类(高沸点175℃以上)

醇类(高沸点175℃以下)

泡沫、二氧化碳

醚类(高沸点175℃以下)

泡沫、二氧化碳

 

(三)实验室急救

在实验过程中不慎发生受伤事故,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

1.受玻璃割伤及其他机械损伤:首先必须检查伤口内有无玻璃或金属等物碎片,然后用硼酸水洗净,再擦碘酒或紫药水,必要时用纱布包扎。若伤口较大或过深而大量出血,应迅速在伤口上部和下部扎紧血管止血,立即到医院诊治。

2.烫伤:一般用浓的(90%~95%)酒精消毒后,涂上苦味酸软膏。如果伤处红痛或红肿(一级灼伤),可用橄榄油或用棉花沾酒精敷盖伤处;若皮肤起泡(二级灼伤),不要弄破水泡,防止感染;铬伤处皮肤呈棕色或黑色(三级灼伤),应用干燥而无菌的消毒纱布轻轻包扎好,急送医院治疗。

3.强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钠、钾等触及皮肤而引起灼伤时,要先用大量自

来水冲洗,再用5%乙酸溶液或2%乙酸溶液涂洗。

4.强酸、溴等触及皮肤而致灼伤时,应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再以5%碳酸氢钠溶液或5%氢氧化铵溶液洗涤。

5.如酚触及皮肤引起灼伤,应该用大量的水清洗,并用肥皂和水洗涤,忌用乙醇。

6.若媒气中毒时,应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若严重时应立即到医院诊治。

7.水银容易由呼吸道进入人体,也可以经皮肤直接吸收而引起积累性中毒。严重中毒的征象是口中有金属气味,呼出气体也有气味;流唾液,牙床及嘴唇上有硫化汞的黑色;淋巴腺及唾液腺肿大。若不慎中毒时,应送医院急救。急性中毒时,通常用碳粉或呕吐剂彻底洗胃,或者食入蛋白(如1 升牛奶加3 个鸡蛋清)或蓖麻油解毒并使之呕吐。

8.触电:触电时可按下述方法之一切断电路:

(1)关闭电源;

(2)用干木棍使导线与被害者分开;

(3)使被害者和土地分离,急救时急救者必须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手或脚必须绝缘。

(四)实验室常识

1.挪动干净玻璃仪器时,勿使手指接触仪器内部。

2.量瓶是量器,不要用量瓶作盛器。带有磨口玻璃塞的量瓶等仪器的塞子,不要盖错。带玻璃塞的仪器和玻璃瓶等,如果暂时不使用,要用纸条把瓶塞和瓶口隔开。

3.洗净的仪器要放在架上或干净纱布上晾干,不能用抹布擦拭;更不能用抹布擦拭仪器内壁。

4.除微生物实验操作要求外,不要用棉花代替橡皮塞或木塞堵瓶口或试管口。

5.不要用纸片覆盖烧杯和锥形瓶等。

6.不要用滤纸称量药品,更不能用滤纸作记录。

7.不要用石蜡封闭精细药品的瓶口,以免掺混。

8.标签纸的大小应与容器相称,或用大小相当的白纸,绝对不能用滤纸。标签上要写明物质的名称、规格和浓度、配制的日期及配制人。标签应贴在试剂瓶或烧杯的2/3处,试管等细长形容器则贴在上部。

9.使用铅笔写标记时,要在玻璃仪器的磨砂玻璃处。如用玻璃蜡笔或水不溶性油漆笔,则写在玻璃容器的光滑面上。

10.取用试剂和标准溶液后,需立即将瓶塞严,放回原处。取出的试剂和标准溶液,如未用尽,切勿倒回瓶内,以免带入杂质。

11.凡是发生烟雾、有毒气体和有臭味气体的实验,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橱门应紧闭,非必要时不能打开

12.用实验动物进行实验时,不许戏弄动物。进行杀死或解剖等操作,必须按照规定方法进行。绝对不能用动物、手术器械或药物开玩笑。

3.使用贵重仪器如分析天平、比色计、分光光度计、酸度计、冰冻离心机、层析设备等,应十分重视,加倍爱护。使用前,应熟知使用方法。若有问题,随时请指导实验的教师解答。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仪器,请告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14.一般容量仪器的容积都是在20℃下校准的。使用时如温度差异在5℃以内.容积改变不大,可以忽略不计。

(五)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收集处理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特制定实验室废物收集处理办法。

5.1 废液收集

1、实验产生的废液必须倒入专用的收集桶内,严禁倒入下水道。

2、存放废液的专用桶必须远离电源、气源、火源,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3、专用桶内倒入废液后必须将桶盖盖紧,以防挥发、溢出等引发安全隐患。

4、凡存放废液的桶上必须用标签纸标明所存废液的主要成分名称。

5、严禁将化学试剂瓶(包括空瓶或装有废液的瓶)扔进桶内(包括空桶或已装有废液的桶),以免给后续的收集处理造成困难和麻烦。

6、桶内废液存放至五分之四时,请置换新桶。

废液收集的基本原则:有机废液和无机废液分开收集,无机酸类与碱

类分开收集,各试剂之前避免发生反应。

5.2 废料收集

1、实验产生的固体废料,由各实验室收集以整瓶装袋(箱),置于废液室统一处理。

2、实验产生的废料严禁随意到室外乱倒乱扔,影响环境。

5.3废瓶收集

1、实验产生的化学试剂空瓶,由各实验室负责集中收集装箱,置于废液室统一处理。

2、留有未用完化学试剂的瓶,如需废弃的,应将残留试剂倒入废液桶后作为空瓶收集处理。

3、严禁将废瓶未经处理扔入垃圾收集桶或随意到室外乱倒乱扔,影响环境。

5.4 医疗废物收集

1、实验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各实验室密封包装,所有的医疗废物均使用外表面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专用黄色包装或容器,袋装3/4时严密封闭袋口。

2、实验所产生动物尸体密封装好放到专用冰箱。

3、非动物尸体类医疗废物密封标记完毕放置在指定的专用医疗废物中转箱。

4、任何人员不得随意丢弃医疗废物,不得转让、出卖医疗废物,发现收集的医疗废物流失时应立即向管理监控部门报告。

5.5 废物回收登记制度

1、各实验室产生的废物移交至平台统一处理时,必须登记,并注明需要处理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时间。

2、各实验室领用周转筒时必须登记;

3、登记必须认真、详细,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以上以备查。

4、环保公司处理记录由平台保存,并提供给全院查询。

实验室常见安全标识

物理性标识(physical logo)

 

化学品标识(chemical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