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材料: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3-06-24浏览次数:89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检验医学部内各项临床检测工作的有效进行,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全院临床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害,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病员群众的利益,促进我院医疗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关于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编写。
1.3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其可能造成事故或者影响临床工作正常开展,危及患者及时、正确诊治,以及院内感染流行、环境污染等紧急事件。
本预案主要针对以下突发事件:
(1)高致病原、危险品泄漏事件。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病原体微生物的泄漏、意外接触或可能感染、爆发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毒物、高危害性化学物质、致癌物污染环境等。
(2)院内感染流行事件。主要包括某高致病原(或耐药株)在医院内特定区域发生传播、院内感染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检验医学部涉及影响临床医疗工作正常开展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病人为本,减少对临床工作的影响。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医院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6)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2组织体系
2.1领导架构

在医院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医务部门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架构
检验医学部将组织由科主任、科副主任、以及各专业组组长组成的应急管理小组,协调管理。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检验医学部各工作人员、各专业组负责人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检验医学部工作人员要立即向所在专业组组长或专项负责人(如生物安全主管、质量主管)汇报,检验医学部应急处理小组经核实及初步处理不能解决后,要立即报告医务科。


    4 具体应急处置方案
4.1高致病原泄漏


      


    4.2  院内感染事件


     


    


    
5宣传和培训
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及相关法规、制度,加强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有计划地对检验医学部各级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和管理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及应变能力。


    6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应追究其责任。


    7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将及时修订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