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外语学习中心所属各计算机多媒体语言实验室、视听型语言实验室及普通多媒体教室为全校外语教学专用场所。各实验室教学安排由学校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统一分配,外国语学院教务助理、研究生教学秘书和外语学习中心具体调度,对外培训用实验室由学院培训中心调度使用。
为了提高外语学习中心各实验室的使用效率并能进行规范管理,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在外语学习中心的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规定中的教师是指在外语学习中心各实验室上课的教师。
第一条 电子门禁的管理。每学期外语学习中心根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排定的课程表同学院教务秘书安排各外语专业教学课程使用实验室,并对各任课教师所使用的实验室门禁卡进行授权。请任课教师在上课当天随身携带,以便上课前使用。门禁卡无效、设置信息变更请及时与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旧门禁卡经设置更新后仍可使用。如果教学课程中途教师因故对上课时间及实验室有所变动,必须凭教务处或外语学院教务助理的调课通知到外语学习中心办理调整上课的实验室的手续并变更课程表和门禁卡授权。
第二条 设备使用及培训。教师需事先熟悉按教学安排计划上规定的教室语音设备与教学软件的使用方法,正确操作。如有需要,中心在每学期之初通知相关老师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在双方方便的情况下,可另约时间地点进行培训。
第三条 软件的使用与故障的排除。考虑到电子设备、线路等环节的老化可能导致各种硬件故障,如出现故障请用实验室的内线电话通知中心办公室(电话号码为直拨500)或者拨打当天值班老师的手机。因软件数量众多、版本兼容性等问题以及前次上课老师对软件的使用设置不同,为避免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上课老师需在正式上课前提前对本次课程序需使用的计算机、音响等设备及视音频材料、PPT等课件进行测试,如遇问题应及时联系外语学习中心工作人员。外语教学中任课教师如对教学设备有特殊要求(安装新软件等),须提前通知外语学习中心相关负责人并由学习中心派技术人员来安装;自己不能对教学设备进行变动。
第四条 保持卫生。教师在中心实验室上课期间,对所在的实验室负有管理责任,应对上课学生的卫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提醒学生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乱扔垃圾。中心会抽查教室卫生保持情况,并会适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学院领导。
第五条 安全用电。注意实验室用电安全、厉行节约。如发生触电等突发事件,请参见《东南大学外语学习中心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规定进行处置。上课结束后应及时关闭计算机、投影机、教室灯光及空调等设备,关掉教室总电源开关,在全部学生离开实验室后最后关闭实验室门。
第六条 临时或计划外使用。实验室及设备的临时或者计划外使用需事先正式向学习中心提出申请。
第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外语学习中心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外语学习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