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教学文件
机教〔2011〕7号
关于学科竞赛成绩可替换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通知
学科竞赛是我校“卓越化、国际化、研究型”办学理念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综合能力测试是推荐免试研究生实践动手能力的一个测试手段。两者对优秀生的选拨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选拨优秀学生,鼓励学生自主创新,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 校级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成绩可以替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替换分值为(百分计):一等奖记为95分;二等奖记为90分;三等奖记为85分;优秀奖记为80分;通过评审记为75分;不通过则不能替换。
2. 其他能达到测试学生机械电子方面能力的竞赛成绩,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研究后亦可替换;
3. 省、全国的同类竞赛也以同样分值替换,并给予更高的奖励分。详见每年的推免生工作细则。
机械工程学院教务办
2011年12月12日
主题词: 竞赛 综合能力测试 替换
机械工程学院教务办 2011年12月12日印发
抄报: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