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教学要求

新教师教学要求
 

1、新参加实验 (实践) 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实验 (实践) 技术人员,要在熟悉该课程全部实验(实践)内容、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试讲和实验预操作,按规范写出一份完整规范的实验报告,并按教学督导组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递交实验报告、备课笔记和听课登记表。
备课笔记内容为:
⑴ 所指导实验(实践)的讲解重点、难点;
⑵ 课堂指导的重点;
⑶ 学生容易产生的错误和仪器易发生的故障现象及采取的措施;
⑷ 实验(实践)的数据结果与合理的误差范围。
合格的方可正式指导实验 (实践)。

2、遵照《机电综合工程训练中心实验课程教学要求》完成实验课程的教学任务。踏踏实实地做好教学常规,认真做好备课、讲课、指导学生实验、批改实验报告、答疑等各个教学环节。

3、新教师要主动与有经验的教师交流教学心得,学习教学方法。

4、新教师应经常听有经验教师的课,总结自身不足,不断进步。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三次(12学时)。